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鞍重股份: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511号(共一册,第一册)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I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回执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

四、价值类型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依据 ...... 20

七、评估方法 ...... 2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5

九、评估假设 ...... 38

十、评估结论 ...... 3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6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6

十四、签名盖章 ...... 4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48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 页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 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511号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982.7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9,943.7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038.97万元。其账面值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8889号)。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5,000.00万元,增值额为47,961.03万元,增值率为681.36%。

收益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 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24,244.85
非流动资产212,737.9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0.00
固定资产411,368.15
无形资产51,29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720.84
资产总计836,982.76
流动负债929,194.87
非流动负债10748.91
负债总计1129,943.7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27,038.9755,000.0047,961.03681.36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

2023年3月17日 ,金辉再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宜春领好、熊晟一致决定将金辉再生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名称变更为“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27日,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企业变更通知书》,同日,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2.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的兴银赣宜营抵字第20220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528号、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797号、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807号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限额6000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合同编号:兴银赣宜营流字第20220050号)。

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 页

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有8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产权无争议。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
1水泵房2014年04月57.85
2值班室(前门)2014年09月120.00
3值班室(后门)2013年12月53.90
4配电房(1车间旁)2014年12月62.82
5配电房(2车间旁)2014年12月67.20
6发电机房2015年05月17.55
7机修间2014年04月166.76
8卫生间2014年01月50.72
合计-596.80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5 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511号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瑞世联”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9069937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何凯

注册资本:2432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10-13

营业期限:1994-10-13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6 页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名称: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辉科技”、“被评估单位”或“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685964450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法定代表人:熊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03-24营业期限:2009-03-24 至 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历史沿革

(1)2009年3月,金辉矿业成立

2008年10月24日,宜春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江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曹珺、毛若明签署了《江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曹珺以货币出资102.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7 页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00%;毛若明以货币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

2009年3月24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赣西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会验字[2009]第042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3月24日,金辉矿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其中:曹珺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0%;毛若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

2009年3月24日,宜春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金辉矿业注册成立。

金辉矿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曹珺102.0051.00%
2毛若明98.0049.00%
合计-200.00100.00%

(2)2010年6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6月1日,金辉矿业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共增加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其中股东曹珺由原来出资102.00万元增加到出资5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出资408.00万元;股东毛若明由原来出资98.00万元,增加到出资490.00万元,增加出资392.00万元,并同意金辉矿业章程修正案。

2010年6月4日,江西宜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赣宜审会(验)字[2010]第240号),确认截至2010年6月4日,公司已收到曹珺、毛若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2010年6月8日,宜春市工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金辉矿业的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金辉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曹珺510.0051.00%
2毛若明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3)2010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8 页

2010年12月23日,金辉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毛若明将所持公司490.0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张海军,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毛若明与张海军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辉矿业的股权结构变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曹珺510.0051.00%
2张海军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4)2013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9月15日,金辉矿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曹珺将其持有的金辉矿业51.00%的股权转让给熊洪,张海军将其持有的金辉矿业9%的股权转让给熊洪,张海军将其持有的金辉矿业40.00%的股权转让给毛若明。

同日,曹珺与熊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51.00%的股权转让给熊洪;张海军与毛若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转让给毛若明;张海军与熊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9.00%的股权转让给熊洪。

同日,金辉矿业全体股东熊洪、毛若明签署《江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该章程修正案,熊洪以货币出资6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00%,毛若明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00%。

2013年9月17日,宜春市工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公司的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辉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熊洪货币600.00600.0060.00
2毛若明货币400.00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5)2013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3年12月5日,金辉矿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辉环保”)”。

同日,金辉矿业全体股东熊洪、毛若明签署《江西金辉矿业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公司名称修改为“江西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9 页

2013年12月23日,宜春市工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公司的本次变更。

(6)2014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14年7月19日,金辉环保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金辉环保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3,000.00万元,新增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由熊洪增资1,200.00万元,毛若明增资800.00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金辉环保股东熊洪、毛若明签署《江西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金辉环保的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其中,熊洪以货币出资1,800.00万元,毛若明以货币出资1,200.00万元。

2014年8月19日,金辉环保取得宜春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辉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熊洪货币1,800.001,800.0060.00
2毛若明货币1,200.001,200.0040.00
合计3,000.003,000.00100.00

(7)2015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21日,金辉环保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熊洪将其持有的金辉环保1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宁波淳和启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和启程”)7.80%、刘阳7.20%、欧阳文3.00%;同意毛若明将其持有的金辉环保1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淳和启程5.20%、刘阳4.80%、欧阳文2.00%。同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金辉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熊洪货币1,260.001,260.0042.00
2毛若明货币840.00840.0028.00
3宁波淳和启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货币390.00390.0013.00
4刘阳货币360.00360.0012.00
5欧阳文货币150.00150.005.00
合计3,000.003,000.00100.00

201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6日,金辉环保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将金辉环保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金辉环保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中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0 页

的3,000万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等额股份3,000万股,余额部分947.11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将金辉环保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变更前对金辉环保的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2015年10月11日,金辉再生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的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

2015年10月19日,金辉再生取得了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熊洪12,600,00042.00%
2毛若明8,400,00028.00%
3淳和启程3,900,00013.00%
4刘阳3,600,00012.00%
5欧阳文1,500,0005.00%
合计30,000,000100.00%

金辉再生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29日期间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挂牌期间,金辉再生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8)2019年9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9年9月2日,毛若明与熊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毛若明将持有的金辉再生2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熊洪。全体股东熊洪、淳和启程、刘阳及欧阳文共同签署《章程修订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熊洪21,000,00070.00%
2淳和启程3,900,00013.00%
3刘阳3,600,00012.00%
4欧阳文1,500,0005.00%
合计30,000,000100.00%

(9)2021年7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21年7月22日,欧阳文与吉挚中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欧阳文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吉挚中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熊洪21,000,00070.00%
2淳和启程3,900,00013.00%
3刘阳3,600,00012.00%
4吉挚中心1,500,0005.00%
合计30,000,00010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1 页

(10)2021年11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1年10月8日,淳和启程与及吉挚中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淳和启程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1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吉挚中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熊洪21,000,00070.00%
2吉挚中心5,400,00018.00%
3刘阳3,600,00012.00%
合计30,000,000100.00%

(11)2021年11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1年11月20日,熊洪与十堰泓晟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堰泓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熊洪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十堰泓晟;吉挚中心与十堰凯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吉挚中心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1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十堰凯石。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十堰泓晟21,000,00070.00%
2十堰凯石5,400,00018.00%
3刘阳3,600,00012.00%
合计30,000,000100.00%

(12)2021年12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21年12月31日,十堰泓晟与宜春友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十堰泓晟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2,100万股,占比为70%的股权转让给宜春友锂,转让价格为23,10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宜春友锂21,000,00070.00%
2十堰凯石5,400,00018.00%
3刘阳3,600,00012.00%
合计30,000,000100.00%

(13)2022年7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22年7月15日,刘阳与上高县彦辉信息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高县彦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刘阳将其持有的金辉再生1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高县彦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2 页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宜春友锂21,000,00070.00%
2十堰凯石5,400,00018.00%
3上高县彦辉3,600,00012.00%
合计30,000,000100.00%

注:2022年12月5日,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3.企业产权结构(评估基准日)

宜春领好十堰凯石上高县彦辉

金辉再生70%

18%

12%

注:2022年12月5日,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

4.组织架构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最新架构:

5.经营业务及主要资产配置情况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务,包括矿产品的加工、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或服务)有:钽铌精粉、锂云母精粉、锂长石粉、钾长石粉、钾钠长石砂等。

主要客户包括: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洋合控贸易有限公司等。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生产线包括破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3 页

碎产线及选矿产线。

主要资质包括:

序号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发证机关有限期至
1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赣(宜)AQBJCII2021000173非金属矿物品加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4-12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609006859644501002X--2026-11
3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 (ISO9001:2015)USA21043851R0M锂云母、钽铌精矿、锂长石的生产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4-09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ISO14001:2015)USA21E43852R0M锂云母、钽铌精矿、锂长石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4-09
5关于同意江西领辉科技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取水许可证的批复袁水利水资源字[2022]6号取水口位于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取水主要用于公司工业和生活供水,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量由原取水许可证的年取水量9.0万吨宜春市袁州区水利局2027-11

6.主要税项及税收优惠政策

(1)主要税项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税种及法定税率列示如下表: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税收优惠及相关批文

2019年9月,领辉科技取得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600021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领辉科技为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2021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1月,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再次联合向领辉科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6000979),有效期3年,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4 页

7.评估基准日及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领辉科技评估基准日及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表: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371.2921,582.79
负债总额29,996.7217,258.35
所有者权益7,374.584,324.45
项目2022年2021年
营业收入39,504.3714,503.04
利润总额21,681.791,188.48
净利润18,458.331,042.19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单体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6,982.7620,643.67
负债总额29,943.7916,790.51
所有者权益7,038.973,853.16
项 目2022年2021年
营业收入39,522.9512,671.13
利润总额21,822.54888.33
净利润18,594.01764.46

以上2021年和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为委托人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二、 评估目的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其提供价值参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5 页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982.76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9,943.7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038.97万元。具体资产类型和审计后账面价值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1一、流动资产合计242,448,464.74
2货币资金79,873,721.56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4,875,803.77
4预付款项8,473,832.55
5其他应收款37,217,922.92
6存货74,501,939.18
7其他流动资产7,505,244.76
8二、非流动资产合计127,379,142.11
9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0
10固定资产113,681,541.99
11无形资产12,929,209.87
12递延所得税资产59,990.25
13其他非流动资产208,400.00
14三、资产总计369,827,606.85
15四、流动负债合计291,948,746.52
16短期借款157,631,524.33
1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0,056,336.73
18合同负债232,308.11
19应付职工薪酬658,600.00
20应交税费21,757,035.07
21其他应付款47,450,124.23
22其他流动负债14,162,818.05
23五、非流动负债合计7,489,131.37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6 页

24递延收益7,489,131.37
25六、负债总计299,437,877.89
26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70,389,728.96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账面值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8889号)。

(三)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1.房屋建(构)筑物

(1)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楼、一车间、二车间、钢结构厂房等,共计21项,建成日期于2012年至2021年间,位于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老屋组,建筑结构包括钢结构、砖混结构,装修较好,日常维护较好。

(2)构筑物

构筑物主要为生产用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地面、围墙、浓密机平台等,从结构来看主要为钢筋砼、砼砖、石砌。

2.机器设备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446台(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压滤机、过滤机、各类泵、输送机、振动筛、起重机、装载机、各类罐、搅拌槽(桶)、除尘设备等;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变配电设备、质量控制检测仪器仪表等。经核实,该公司申报的机器设备购置于2008年~2022年间。总体看,该公司设备管理规范,设备安装使用环境较好,设备维修保养整体状况较好,除早期购置的一台旧油罐报废外,其余设备在用,设备状况较好。

(2)车辆

运输车辆共计4辆,为轿车、皮卡汽车、商务汽车和洒水车等,分别购置于2014年至2022年间,其中奔驰商务车为购置的二手车,车辆整体状况一般,维修保养较好,车辆均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均可正常行驶。

(3)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720台(套),主要为计算机、投影仪、空调、各类仪器仪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7 页

办公家具、监控设备等。经核实,该公司申报的电子设备于2009年至2021年间购置,设备总体上看较老旧。该公司的电子设备整体状况一般,使用环境较好,维修保养较好,申报评估的电子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3.无形资产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公司申报纳入评估范围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三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取得日期用地性质土地用途准用年限开发程度面积 (m2)
1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797号宜春市袁州区宜安路888号2014-08工业用地工业50五通一平28370
2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807号宜春市袁州区宜安路888号2014-08工业用地工业50五通一平15167
3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528号宜春市袁州区宜安路888号2014-08工业用地工业50五通一平14844

2)其他无形资产公司申报纳入评估范围账面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为1项用友财务软件,购置于2016年7月,截至评估基准日正常使用。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纳入评估范围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51项专利,其中12项发明公布、6项发明授权、33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均为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申请号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名称发明人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日类型
1202210263383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从锂云母选矿尾泥中回收锂云母精矿的方法艾伟明 熊洪 杨健 晏志刚 易洋 熊晟2022.03.17发明
2202111443418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提高锂云母浮选金属回收率的方法艾伟明 曹珺 熊洪 熊晟 严青 杨健 晏志刚2021.11.30发明
32021113500265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动供料排料式矿物料分选装置艾伟明 熊洪 曹珺 杨健 晏志刚 严青2021.11.15发明
42021112232029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磁性矿物料磁选自动辅助分离装置艾伟明 熊洪 曹珺 龙立剑 严青 杨健 晏志刚2021.10.20发明
5202010253455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低品位钽铌矿二次尾矿中提取陶瓷原料的工艺方法刘继承 袁显才 艾伟明 杨健 晏志刚2020 .04 .02发明
62018103532164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钽铌选矿厂尾砂回收锂云母精矿的方法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4.19发明
72018103532183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难处理矿山固废物回收钽铌、锂云母及长石粉的方法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4.19发明
82018103531053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从磁性废砂中回收钽铌、氧化锂精矿的方法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4.19发明
9201611127154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高岭土滤饼干燥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6.12.09发明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8 页序号

序号申请号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名称发明人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日类型
10201611127953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尾矿砂联合精选制钾钠长石粉的方法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12.12发明
11201611127740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联合磁选去除钽铌废矿石中磁性杂质的方法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6.12.09发明
12201611133719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气流式锂长石粉碎加工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8.11.09发明
132021113500265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动供料排料式矿物料分选装置艾伟明 熊洪 曹珺 杨健 晏志刚 严青2021.11.15发明授权
142021112232029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磁性矿物料磁选自动辅助分离装置艾伟明 熊洪 曹珺 龙立剑 严青 杨健 晏志刚2021.10.20发明授权
15202010253455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低品位钽铌矿二次尾矿中提取陶瓷原料的工艺方法刘继承 袁显才 艾伟明 杨健 晏志刚2020 .04 .02发明授权
16201611133719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气流式锂长石粉碎加工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8.11.09发明授权
17201410833378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钽铌矿废石中含锂的钾钠长石粉的制备方法毛若明 熊洪 刘属兴 毛树林 陈俊2018.01.23发明授权
18201611127953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尾矿砂联合精选制钾钠长石粉的方法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12.12发明授权
192021233604243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具有负压降尘功能的锂云母矿提纯用多级粉碎装置艾伟明 晏志刚 杨健 易建明 熊晟 曹珺 熊洪2021.12.28实用新型
20202121191986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便于处理废渣的锂云母矿提取用破碎装置艾伟明 杨健 晏志刚 易建明 曹珺 熊晟 熊洪2021.05.31实用新型
212021211919320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具有破碎功能的长石粉提纯用磁选机杨健 艾伟明 晏志刚 易建明 熊晟 曹珺 熊洪2021.05.31实用新型
222021211986325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可高效除尘的锂云母矿提取开采用输送装置晏志刚 熊晟 艾伟明 杨健 曹珺 易建明 熊洪2021.05.31实用新型
23202121191902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用于长石粉提纯的全自动粉碎研磨机熊晟 杨健 晏志刚 艾伟明 曹珺 易建明 熊洪2021.05.31实用新型
24201922135199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能够对泥化锂长石尾矿进行筛选的破碎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25201922135236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方便收集废料的预筛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26201922135316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具有预筛功能的尾矿回收处理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272019221353251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具有分选功能的尾矿回收用清洗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28201922135355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避免筛网堵塞的原矿破碎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29201922136286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方便更换筛网的锂长石回收用破碎装置刘继承 袁显才 易建明 艾伟明 杨健2020.08.25实用新型
30201721680141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高效的钠长石粉生产线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9.21实用新型
312017216802849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生产长石粉用高纯磨砂机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9.21实用新型
32201721681146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长石粉提纯用破碎装置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9.21实用新型
33201721681357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锂云母矿废料回收装置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9.21实用新型
34201721681926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低品位钽铌尾矿回收机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9.14实用新型
352017216801973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用于长石粉生产车间空气除尘回收装置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8.21实用新型
36201721681861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长石尾料回收装置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8.21实用新型
37201721681967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长石粉喷雾干燥机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8.21实用新型
38201721680175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长石粉提纯用磁选机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7.20实用新型
39201721681381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实验室研究用长石粉提纯装置毛若明 代爽 袁显才 毛树林 冷小武2018.07.20实用新型
40201621346517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高岭土滤饼干燥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6.12.09实用新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9 页序号

序号申请号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名称发明人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日类型
41201621349280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破碎稳定式尾矿处理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2201621349324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矿石粉碎碾磨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32016213499366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尾矿用辊磨机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4201621349964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锂长石造纸涂料搅拌捣浆设备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52016213499667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矿原料加工用粉碎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6201621349985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节能环保干燥机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7201621350629X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锂长石震荡下料机构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82016213506478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可往复振动的尾矿干排筛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7.07.07实用新型
492016213514135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气流式锂长石粉碎加工装置毛若明 熊洪 袁显才 代爽 毛树林2016.12.10实用新型
50201520912331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钽铌矿废石加工的真空过滤机毛若明2015.11.16实用新型
512015204757932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种真空过滤机毛若明2015.07.04实用新型

4.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现金及人民币账户的银行存款,基准日账面余额79,873,721.56元。

5.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为企业预付材料款、房租,基准日账面余额8,473,832.55元。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本评估报告引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21 年 11月26日、2023年4月13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2594号、大华审字[2023]008889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

四、 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经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中国(大陆)产权(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0 页

产)交易市场上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根据有利于经济行为实现的原则,并考虑与审计时点相衔接,以及考虑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2019年1月2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

8.《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1 页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91号令,2017);

10.《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32号);

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

12.《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21]6号);

13.《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23]7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2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国土资厅发(2018)4号);

2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国务院令第569号);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2 页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6.《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2021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27.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9.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2.《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1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1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

1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8.《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20.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准则依据等。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3 页

(四)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不动产权证书;

3. 专利证(发明专利证、实用新型专利证);

4. 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

5. 机动车行驶证;

6.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 委托人提供的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重要协议、供销合同、发票等财务、经营资料;

3. 委托人提供的盈利预测及相关资料;

4. 国家宏观、行业统计分析资料;

5. 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6. Wind数据端;

7.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8. 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收集的其他估价信息相关资料。

(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与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

4.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数据资料;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4 页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2)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2)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3)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未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务,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本次评估选用了收益法。

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二)评估方法简介

Ⅰ. 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5 页

(1)货币资金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对不带息票据以其票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帐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款项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存货主要有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其中:

原材料:由于原材料周转快,采购时间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产成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由于产成品均为正常销售产品,根据其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过程如下:

评估值=产成品数量×该产品基准日不含税单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所得税费用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发出商品:对发出商品,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但不扣除销售费用、销售利润。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6 页

于同一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并按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实际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2)房屋建筑物

根据房屋建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自建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特征计算重置同类房屋建筑物所需的重置全价,乘以综合评价的房屋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确定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价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权重+勘察成新率×权重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建安工程造价

根据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按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对评估范围内建(构)筑物进行系统的分类,在各种结构中选出典型工程,收集典型工程的预(结)算书、竣工图纸等资料,抽查核实工程量,然后套用《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7年)等定额,材料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地市场信息价,根据赣建价〔2016〕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等文件;调整计算出建(构)筑物评估基准日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同类结构中其他房屋的建安综合造价采用典型工程差异系数调整法计算,影响房屋建安综合造价的因素主要包括层数、层高、外形、平面形式、进深、开间、墙身材料、装修标准、设备设施、施工困难程度等,把待估对象和典型工程进行比较,获取综合调整系数,待估对象建安综合造价等于典型工程建安综合造价乘以综合调整系数。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7 页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

③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利率×1/2

④应扣除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中予以扣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除增值税=税前建安综合造价/1.09×9%+前期及其他费中可抵扣增值税项目/1.06×6%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房屋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① 理论成新率的计算

理论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勘察成新率的测定

首先将影响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主要因素按结构(基础、墙体、承重、屋面)、装修(楼地面、内外装修、门窗、顶棚)、设备设施(水卫、暖气、电照)分项,参照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实际现状确定各分项评估完好值,再根据权重确定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打分值×权重+装修部分打分值×权重+安装部分打分值×权重

③综合成新率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8 页

理论成新率取权重0.4,勘察成新率取权重0.6。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勘察成新率×0.6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设备:

评估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A.机器设备1)重置全价的确定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设备含税购置价的确定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查阅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部分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

②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一般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③安调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安调费用,对无需安调设备以及设备费中已含安调费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④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及其他等,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以上均含税)之和。

⑤资金成本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9 页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成本,建设资金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其构成项目均按含税计算。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⑥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3]106号、财税[2016]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相关财税文件,评估基准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故: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3%/(1+13%)+(运杂费+安调费)*9%/(1+9%)+其他费用可抵税金额

2)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设备采用综合成新率确定,一般设备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运用设备技术鉴定评分制,将设备的整体和各部位的技术状态,按设备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复杂程度和近期检测结果或各组成部分价值量大小进行分级并分别评分,通过现场观察,根据设备现时状态、实际已使用时间、负荷率,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维护保养状况以及设备的工作环境与条件、设备的外观及完整性等方面,在广泛听取设备实际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由专家与该厂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技术鉴定来确定其成新率。

B.车辆

1)重置全价

通过市场询价、查阅近期网上报价资料,以及参照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等方式分析确定车辆于当地在评估基准日的新车含税购置价,加上车辆购置税和车辆购置环节产生的其他费用,扣减可抵扣增值税,确定委估车辆的重置全价。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0 页

重置全价=车辆含税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其中:车辆不含税价=车辆含税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车辆不含税售价×10%其他费用包括工商交易费、车检费、办照费等。2)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文件规定,以规定行驶里程法和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寿命年限法孰低的方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并以技术测定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加权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规定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或寿命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公里-已行驶公里)/规定行驶公里×100%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评估人员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依据车辆的结构情况进行分项评价、技术打分评定的办法,确定车辆的技术勘察成新率综合成新率=技术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C.电子设备1)重置全价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可抵扣增值税

=设备含税购置价/1.132)成新率的确定主要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或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4)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考虑到委估宗地的具体情况、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1 页

结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待估宗地所处区域征地的有关成本资料较容易取得,故本次估价可以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估价。

委估宗地为出让工业用地,评估人员经调查了解,可以找到委估宗地周边区域三个以上的出让工业用地交易案例,因此,适宜选用市场比较法。由于宜春市上高县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较难获得,因此本次评估未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缺乏现实收益,并且在与估价基准日相近的一段时间内,与估价对象类似的区域内缺乏替代性的土地收益实例,因此未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自用建设用地,运用剩余法的原理和公式不能推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故不宜选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结合委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故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①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具体公式如下: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②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成交价格,参照待估宗地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交易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修正评出比准地价,最终以交易的类似地产比准地价估算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P=PB×A×B×C×D×E

式中:

P—待估宗地地价;

P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2 页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C一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E—待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2)专利对于企业目前正在使用的专利,未来年度的收益可以稳定获取,根据本次评估可以收集到资料的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即预测运用委估专利对应的产品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确定委估技术能够为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并通过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以此作为委估技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其中:P为评估价值;r为折现率;Rt为第t年的收入;K为分成率;n为经济寿命年限;t为时序,未来第t年。3)无形资产-外购类无形资产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形成的纳税调整事项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经核实账面记录无误,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3 页

值。

3.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对以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账面值进行了核实。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Ⅱ. 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偿还付息债务本金+新借付息债务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负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综合分析,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负息负债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4 页

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nni

ii

rrRrRP

)1()1(

????

??

?

式中:P ──经营性资产价值;

i ──预测年度;r ──折现率;Ri──第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n ──预测期年限; Rn+1──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①收益期和预测期

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未发现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事项,则设定收益期为无限年期。一般而言,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准确性相对较差,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情况,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②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股份支付-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③折现率

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 WACC )确定。计算式如下:

)1(TEDDREDERWACC

de

?????

式中:Re── 权益资本成本;Rd── 债务资本成本;E/(D+E)──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D/(D+E)──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T ──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式如下:

Re=Rf+β×MRP+Rs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5 页

式中:Re──股权收益率;Rf──无风险收益率;β──企业风险系数;MRP ──市场风险溢价;Rs──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④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是指预测期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算至预测期末年的价值,本次评估设定被评估单位永续经营,且预计至预测期后,企业的经营收益趋于稳定,预测期后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根据预测期末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及的资产。本次评估根据溢余资产的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及的资产和负债的净值。本次评估根据资产、负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2.负息负债价值

负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需要付息的债务。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三)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本次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为收益法。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4月14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6 页

我公司与委托人洽谈,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评估工作各方参与人工作配合和协助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拟定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制定了资产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团队。

为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我公司对被评估单位相关配合人员进行了资产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对资产评估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现场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7 页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进行了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2.尽职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8 页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9 页

4.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可正常延续,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8.假设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9.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10.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1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本报告评估结论在以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当出现与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36,982.76万元,评估价值41,928.26万元,评估增值4,945.50万元,增值率13.37%;负债账面价值29,943.79万元,评估价值29,307.21万元,评估减值636.58万元,减值率2.13%;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7,038.97万元,评估价值为12,621.05万元,评估增值5,582.08万元,增值率79.3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0 页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124,244.8525,174.91930.063.84
非流动资产212,737.9116,753.354,015.4431.5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0.00397.83347.83695.66
固定资产411,368.1513,696.512,328.3620.48
无形资产51,292.922,632.161,339.2410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720.8420.84--
资产总计836,982.7641,928.264,945.5013.37
流动负债929,194.8729,194.87--
非流动负债10748.91112.34-636.57-85.00
负债总计1129,943.7929,307.21-636.58-2.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27,038.9712,621.055,582.0879.30

资产基础法评估详细情况见各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982.7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9,943.7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7,038.97万元。其账面值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8889号)。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5,000.00万元,增值额为47,961.03万元,增值率为681.36%。

收益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24,244.85
非流动资产212,737.9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0.00
固定资产411,368.15
无形资产51,29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720.84
资产总计836,982.76
流动负债929,194.87
非流动负债10748.91
负债总计1129,943.7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27,038.9755,000.0047,961.03681.36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1 页

收益法评估详细情况见收益法评估明细表。

(三)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12,621.05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55,000.00万元,差异额为42,378.95万元,差异率为335.78%。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是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当前我国新能源行业处于发展阶段,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采选技术成熟,处于行业较为领先水平,已经具有一定的行业竞争力,评估师经过对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即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000.00万元(大写金额为伍亿伍仟万元整)(百万位取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增值原因分析: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的评估价值,强调的是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收益法增值的主要原因包括:1.我国新能源行业处于发展阶段;2.公司研发能力、运营经验、管理能力、客户关系等无形资源没有在账面完全体现;3.公司先进的技术和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对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4.公司采选技术处于业内领先水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2 页

平,在保障产品品质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能耗。

(四)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评估结论无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

本评估报告引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21 年 11月26日、2023年4月13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2594号、大华审字[2023]008889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

(二)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有8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产权无争议。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
1水泵房2014年04月57.85
2值班室(前门)2014年09月120.00
3值班室(后门)2013年12月53.90
4配电房(1车间旁)2014年12月62.82
5配电房(2车间旁)2014年12月67.20
6发电机房2015年05月17.55
7机修间2014年04月166.76
8卫生间2014年01月50.72
合计-596.80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三)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

1.对于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管线、沟槽等隐蔽工程,主要通过核对图纸、查看检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3 页

验记录、维修记录以及了解使用状况等进行现场核实;对于井巷工程,由于地下巷道错综复杂,评估人员对各矿井的主要巷道进行现场勘察和复核,对于其余井巷工程项目评估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按照井巷工程图纸上尺寸和公司的相关财务结算资料进行比对复核后共同确认其相关主要参数。

2.本次评估范围内各项房屋建(构)筑物、设备资产的技术规格或参数资料,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对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设备,评估人员尽可能进行了现场抽查核实,对于因工作环境、地点、时间限制等原因不能现场调查的资产,如设备内部构造,评估人员通过向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或查阅相关记录等方法进行核实。

(四)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的兴银赣宜营抵字第20220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528号、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797号、赣(2022)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807号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限额6000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贷款合同编号:兴银赣宜营流字第20220050号)。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特别说明

(1)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

2023年3月15日,金辉再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宜春友锂、宜春领晟、上高县彦辉一致决定将金辉再生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名称变更为“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公司变更通知书》,同日,领辉科技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毕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4 页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宜春领好21,000,00070.00%
2宜春领晟5,400,00018.00%
3上高县彦辉3,600,00012.00%
合计30,000,000100.00%

注:2022年12月5日,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14日,十堰凯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变更为宜春领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023年3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23年3月16日,宜春领晟与熊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领辉科技1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熊晟;同日,上高县彦辉与熊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领辉科技1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熊晟。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辉再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宜春领好21,000,00070.00%
2熊晟9,000,00030.00%
合计30,000,000100.00%

(3)2023 年 3 月 23 日,领辉科技子公司宜春优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

(六)本评估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2.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考虑抵押、担保等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3.本次评估未考虑注册资本未实缴完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未及时向评估人员说明对本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瑕疵事项,而评估人员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无法正常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5.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5 页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6.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7.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于历史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Wind数据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代表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8.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9. 近期,由于受下游产品碳酸锂市场价格下行的影响,本次评估,在预测被评估单位锂云母精矿销售单价时,在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生产能力、历史销售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截至评估报告日的碳酸锂市场售价下行趋势的影响,最终综合确定锂云母精矿销售单价。若评估报告日后,锂云母精矿销售单价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锂资源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市场观望情绪和其它不确定因素影响,锂云母精矿价格继续下跌或徘徊于本次预测的锂云母精矿销售单价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6 页

下,将会对被评估单位业绩和评估结论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 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

3.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的专业报告,在资产评估机构盖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4月14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7 页

十四、 签名盖章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资产评估师:谯青青 资产评估师:牛苗苗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8 页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评估明细表附件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被评估单位公司变更通知书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附件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附件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附件七、北京市财政局变更备案公告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附件十、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委托人承诺函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为拟收购股权事宜的需要,特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所提供的资产评估业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5.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委托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2月8日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拟被收购事宜的需要,同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本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所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准确。

2.本公司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等在“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中已揭示充分,无任何隐瞒事项。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4.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5.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发生影响评估行为及结果的重大事项,已全部如实告知资产评估机构,并提醒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

6.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7.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2月8日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实施收购事宜涉及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1.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5.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评估结论合理。

7.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签名: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