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鞍重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说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熊晟持有的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的股权。同时,鞍重股份进行配套融资,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中介机构费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用竞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的前20个交易日鞍重股份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根据相应规定设置锁定期安排,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综合上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