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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亚会审字(2023)第01610021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28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3.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14,160.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3,526.6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2023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23.9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28.2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32.83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284.62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续期,用于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以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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