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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鹭联系电话:025-833877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威联系电话:021-3896658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仕佳光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不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经核查,除本跟踪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提及的事项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三会运作等事项,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三会运作相关事项,确保各方履职到位。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以确保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及审批、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及时更新相关内控制度,确保公司依据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在财务内控及核算、资金管理、关联交易、销售采购环节管控等重要方面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及有效执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以进行相关内容的核实。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准确性。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保荐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件进行不定期查阅,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经核查,除本跟踪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提及的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相关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针对需要追认关联交易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项,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相关事项,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违规减持事项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朱洪亮,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共计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在2021年12月从公司离职后,于2022年5月将所持20万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离职未满六个月,违反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即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的承诺。保荐机构知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提示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前期所出具的承诺,避免出现违规减持的情况。

(二)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2021年度政府补助补充披露事项、追认关联交易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提示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重点关注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对外投资及进展情况等,同时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落实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在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等)、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等)领域,围绕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封装测试等各业务环节形成了一系列技术积累。同时,公司借助在室内光缆领域多年的业务积累,持续整合在“光纤连接器—室内光缆—线缆材料”方面的协同能力和技术优势。随着全球光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技术革新产品迭代加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

或者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研发失败风险

光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在新产品、新工艺等领域取得持续进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研发失败,或因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目前国内光通信行业关键技术人才较为稀缺。公司已向技术团队提供了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股权激励,以提高技术团队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但随着光通信行业的持续发展,人才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的关键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将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受到市场需求情况、行业竞争态势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处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电信市场和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此外,近年来,国内光通信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随着国际企业与国内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综上,若下游市场发展未达预期,通信、云计算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数据流量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5G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或者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态势,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形,并最终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运用质量保证策略和质量工具,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2015、ISO14001:

2015、OHSAS18001:2007“三标一体”体系认证。由于光通信产品尤其光芯片生产工艺较复杂,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数据中心、5G等光通信行业的蓬勃发展,国际上对光学芯片、器件的需求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国内外企业的进入,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光电芯片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则可能使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

2、产业政策风险

光芯片和器件作为光通信网络的基石,尤其是5G更是国家抢占技术制高点的必争之地,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我国光电产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处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电信市场和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通信、云计算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数据流量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5G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争端加剧风险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密切关注海外光通信市场的发展趋势,通过在美国设立子公司以及加强销售团队力量等方式,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推广力度。2018年

以来,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有所恶化,如果未来中国对外贸易争端进一步加剧,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扩张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 2021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90,326.2381,734.151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9.175,016.422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6.761,035.39279.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75.193,404.5229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467.88120,103.300.30
总资产157,481.14156,573.910.58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70.109328.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70.109328.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90.022628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24.26增加1.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0.88增加2.3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909.79减少0.89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51%,主要系在全球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及接入网市场持续加速的推动下,公司在研发、营销、生产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提

升,光器件及芯片系列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8.16%和279.2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毛利额增加和出口业务因美元升值形成的汇兑收益的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95.8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0.09%,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保持对光芯片及器件的持续研发投入,秉承“以芯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技术创新、掌握自主芯片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光通信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系统建立了覆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封装测试的IDM全流程业务体系。公司从单一的PLC分路器芯片突破至系列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VOA芯片和平行光组件、微透镜芯片)、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高功率激光器芯片),从晶圆制造和芯片加工进一步拓展至封装测试环节,围绕光芯片领域打造了在光通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1、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不断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入公司,不断壮大公司的自主研发实力。同时,在国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导向下,公司自2010年起与中科院半导体所长期维持良好的院企合作关系,中科院半导体所既是公司股东,也向公司派出多名专家顾问,长期稳定向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公司的研发进展。

公司已构建起包括259名研发人员及10名中科院专家顾问在内的研发队伍,研发方向涵盖无源芯片、无源封装、有源芯片、有源封装、光电集成、其他光器

件等各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已围绕光芯片等核心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工艺平台,鼓励研发人员持续深入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及项目开发,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

公司秉承合作共赢的团队精神和利益共享的激励政策,公司骨干员工以及中科院专家顾问都持有公司股份,实现了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已围绕光芯片等核心领域建立起完备的有源和无源工艺平台,凭借研发团队多年的努力以及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成功的产业化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多款光芯片,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产业化密切结合的经验和产业化技术、专利储备。

2、持续高水平的研发投入,积累了芯片产业化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针对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逐步探索并明确研发方向及产品演进路线,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组织管理和研发过程管理,不断强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封装测试等工艺积累,在核心技术方面屡获突破,打造了自身在光芯片领域的核心能力。

公司已形成石英基及硅基微透镜及其制造技术、新型倒台脊形波导结构及DFB激光器芯片制作技术、InP基多量子阱外延技术、高精度布拉格光栅制作及波长精准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还在数据中心400G用O波段AWG芯片技术、5G基站前传AWG芯片技术、硅基二氧化硅热光可调光衰减器(VOA)阵列芯片技术、面向5G通信应用DFB激光器芯片技术等领域形成良好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拥有授权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251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

借助技术积累优势,公司先后牵头主持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工信部专项、国家发改委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设立了光电子集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光电子技术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光电集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光电子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2017年,公司“光网络用光分路器芯片及阵列波导光栅芯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公司无源分路器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和3月获得河南省科技厅认定的“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河南省光子集成芯片中试基地”;4月获得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定的“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12月获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被鹤壁市评为2022年度全市“三零”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子公司无锡杰科于12月获得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无锡市瞪羚企业”。

3、以芯片为核心的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秉承“以芯为本”的理念,保持对光芯片及器件的持续研发投入,努力打造自主芯片的核心能力,并围绕光芯片进行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在横向拓展方面,公司从单一PLC分路器芯片突破至系列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并逐步开发微透镜芯片,VOA芯片,未来向有源+无源的光电集成方向演进,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纵向延伸方面,公司以晶圆、芯片为基础,通过封装工艺技术的不断提升,由芯片逐步向器件模块领域延伸。公司产品应用于光纤到户、数据中心、5G建设等诸多领域,并且在部分光芯片产品方面成功实现了国产化和进口替代。

4、客户资源优势

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产品线布局的丰富,公司的客户结构也不断优化。公司定位大客户战略,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不断加强与主流系统设备商类客户的业务合作,并通过AWG芯片、DFB激光器芯片等新产品逐步开拓新客户;在国际市场上,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市场推广力度,报告期内陆续开拓了国际光模块类知名客户,对前期存量海外客户的销售规模也不断扩大。公司借助自主芯片核心能力构建的技术实力,加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借助芯片到器件的全流程IDM模式,以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好的服务,为优质客户提供更多更高性价比的产品,跟随客户一起发展。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逐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2022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无源芯片、有源芯片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研发投入8,034.95万元,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8.90%。在无源芯片及器件方面,公司应用于数据中心用O波段、4通道CWDM AWG和LAN WDM AWG复用器及解复用器组件实现大批量销售,在国内外数据中心100G/200G光模块中广泛应用。开发出数据中心用400G/800G光模块用AWG芯片及组件,通过客户认证,400G光模块用AWG组件实现小批量应用;开发出应用于10 GPON及FTTR的非均分1x5、1x7、1x9分路器芯片及模块,并实现了批量出货;开发出骨干网用60通道、100GHz DWDM AWG芯片及模块,通过国内主要设备商认证,并小批量出货;开发出C波段、L波段40通道、150GHz 超大带宽AWG芯片及模块;开发出C波段、L波段60通道、100GHz DWDM AWG芯片及模块;开发出应用于高速数据中心400G DR4的平行光组件,通过了行业主流客户验证,实现了批量供货;开发出了应用于高速数据中心800G DR8的平行光组件,通过了行业主流客户验证。开发出超高折射率差AWG、VOA阵列芯片,性能参数满足应用需求,为进一步提高产品应用奠定了基础。

在有源芯片及器件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10G PON用激光器芯片、硅光用大功率激光器芯片、激光雷达用激光芯片器件、半导体光放大器(SOA)等方面均取得显著突破。应用于XGS PON的抗反射10G 1270nm DFB芯片,完成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面向CPO硅光应用开发的高功率DFB光源开始小批量销售;面向气体传感用的甲烷检测激光器芯片通过验证开始小批量销售;模拟通信等使用的低噪声DFB芯片得到客户认证。用于激光雷达光纤激光器种子源的DFB激光器芯片,多家客户性能验证中;窄线宽DFB激光器、高饱和功率半导体光放大器(SOA),多家客户性能验证中。25G DFB激光器芯片部分波长产品客户性能验证中。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和与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444,897,538.0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019,492.93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2,148,827.53
其中:2022年投入募投项目71,735,462.38
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55,423.14
加:理财产品收益9,857,859.28
减:本年募集户销户资金转出145,242,500.0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数未发生变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
1河南仕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02,629,667股
2葛海泉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30,541,172股,并持有河南仕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36%的股份
4安俊明董事直接持有公司5,400,000股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
5丁建华董事直接持有公司807,039股,丁建华担任惠通巨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9,507,703股;丁建华控制的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惠通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3,662,548股;由丁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北京惠通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安阳惠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996,291股
6刘德明独立董事-
7张大明独立董事-
8申华萍独立董事-
9侯作为监事会主席直接持有公司1,080,000股
10吕豫监事-
11郭伟监事-
12雷杰监事直接持有公司540,000股
13赵鹏监事直接持有公司270,000股
14吴卫锋监事-
15吴远大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580,000股
16吕克进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978,104股
17张志奇董事直接持有公司718,905股
18赵艳涛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注:赵鹏已于2023年2月离任;吴卫锋于2023年2月任职监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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