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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孟友已离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孟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自2022年8月3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并且亲自列席2次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

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加强了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共计四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年8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意见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非独立董事聘任、有关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人自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建议。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及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动态信息。同时,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

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大了关注。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相关独立董事或董事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年8月3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向上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支持在此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孟友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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