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运作、科学高效决策,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奋斗目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稳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政治形势、持续低迷的全球经济走势,以及更加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公司坚定战略方向,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加强成本和费用管控,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经营措施,公司的经营业绩得到快速增长。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42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3%;营业利润14,76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16%;利润总额14,84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4.43%。利润上涨主要系全球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高速增长;同时,公司立足在行业中的良好品牌,战略部署,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积极实施降本增效,优化运营效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使公司经营业绩预计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度增长。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计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2年3月 | 第三届董事会第 | 1.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日 | 二十四次会议 | 1.01 提名张立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提名戚思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 提名鞠万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4 提名汪兆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5 提名李战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6 提名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提名李茁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 提名董秀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3 提名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4.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3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 ||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
4.01 聘任汪兆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
4.02 聘任李战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
4.03 聘任辛广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
5.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6.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8.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2年4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8.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11.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
12.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7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22年7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年8月16日
2022年8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2.5.发行数量 | ||
2.6.股份锁定期 | ||
2.7.上市地点 | ||
2.8.募集资金用途 | ||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3.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8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1.关于对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9月26日
2022年9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2.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5.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8.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10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10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2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3.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5.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五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四次。
2022年3月23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1.01选举张立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2选举戚思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选举鞠万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4选举汪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5选举李战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6选举张礼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2.01选举李茁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选举董秀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3选举胡宗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
3.01选举何世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3.02选举谢光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
2022年5月17日
2022年5月17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 ||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
6.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 | ||
2022年9月2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2.05发行数量 | ||
2.06股份锁定期 | ||
2.07上市地点 | ||
2.08募集资金用途 |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2022年9月9日
2022年9月9日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对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22年10月14日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
2.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 ||
4.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 ||
5.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提案 |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主要在公司财务数据对外报出、财务决算预算、利润分配、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任审计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担保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广泛又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讨论分析,给出了专业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共召开三次会议。主要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考核、年度薪酬计划等方面,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讨论分析,对董事会成员在任职以来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进行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共召开六次会议。主要在回购事项、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并针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履行董事会授权的职责权限。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主要在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广泛又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讨论分析,给出了专业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规范运作,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为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制度建设,规范了公司运作。此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机制,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开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在编制定期报告及筹划重大事项期间,公司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登记、报备义务,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的近期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
2023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从实际情况出发,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力求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