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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为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2人,代表股份1,888,28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21,758,560股的

52.137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122,552,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765,729,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25%。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161人,代表股份765,789,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6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56人,代表公司股份765,729,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2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8,191,99899.9952%89,8000.0048%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5,700,00399.9883%89,8000.0117%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236,28199.9446%533,0000.0282%512,5170.0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744,28699.8635%533,0000.0696%512,5170.0669%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22,491,995股,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均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764,885,30399.8819%904,5000.118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885,30399.8819%904,5000.118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708,19899.9696%433,0000.0229%140,600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5,216,20399.9251%433,0000.0565%140,6000.0184%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887,608,19899.9643%533,0000.0282%140,600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5,116,20399.9120%533,0000.0696%140,6000.0184%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22,491,995股,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均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764,622,30699.8475%1,026,8970.1341%140,6000.01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64,622,30699.8475%1,026,8970.1341%140,6000.0184%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为兔、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1非独立董事宋为兔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1,578,56094.87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69,086,56587.3721%

表决结果:当选。

12.2非独立董事刘宝龙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3,812,72894.99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1,320,73387.6638%

表决结果:当选。

12.3非独立董事孙朝晖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78,285,10794.17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55,793,11285.6362%

表决结果:当选。

12.4非独立董事戴继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3,812,72894.99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1,320,73387.6638%

表决结果:当选。

12.5非独立董事李永忠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3,936,33795.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1,444,34287.6800%

表决结果:当选。

12.6非独立董事纪玉虎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4,295,42895.02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1,803,43387.7269%

表决结果:当选。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世潮、董敏、李要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1独立董事张世潮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3,858,20294.9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1,366,20787.6698%

表决结果:当选。

13.2独立董事董敏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81,957,59794.36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59,465,60286.1157%

表决结果:当选。

13.3独立董事李要合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4,864,13195.05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2,372,13687.8011%

表决结果:当选。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永峰、高志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当选。

14.1监事高永峰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88,917,54194.73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66,425,54687.0246%

表决结果:当选。

14.2监事高志成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1,794,738,93095.04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72,246,93587.7848%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文鑫、鞠慧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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