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
方式:现场+视频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张彦、陆永健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28,451.6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0,501,077.93元,因本年度亏损而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95,596,407.89元,减2021年度利润分配支付红利21,215,763.43元,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3,879,566.5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按照公司章程目前每3个年度分红的安排,公司将于2025年进行2022、2023、2024年度的累计分红。为此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3-009)
4、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0万元和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10)
7、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计提预计负债4,1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中第 1、2、3、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备查资料
1、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十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