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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振江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7,044,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70,754.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571,999,996.00减:发行费用 14,270,754.7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57,729,241.28减: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出 225,319,200.00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145,054,473.75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5,299.96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68,136.76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87,618,404.3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用途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501012402035371

309,378.24

活期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967

158,127,734.27

活期方式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

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300000968

41,903.38

活期方式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

项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636670619 19,500.91

活期方式

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12559000000564243

28,716,275.24

活期方式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188801

352,081.28

活期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

18801040019099

51,531.01

活期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69

—活期方式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

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70

活期方式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

项目合计 187,618,404.33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31.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164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213号)认为:振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振江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江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振江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55,772.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37.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37.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 否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 100.002023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

否5,800.00 5,800.00 5,800.00 5,800.00 5,800.00 - 100.002023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否 6,600.00 6,600.00 6,600.00 3,731.92 3,731.92 -2,868.08

56.54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4,572.92 14,572.92 14,572.92 14,505.45 14,505.45 -67.47 99.5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15,800.00 15,800.00 15,800.00 - - -15,8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55,772.92 55,772.92 55,772.92 37,037.37 37,037.37 -18,735.5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完成,但受到大型设备延期交付,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较长的影响,未能在预定日期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末尚未实际投入,主要系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及公司基于对光伏板块的战略规划调整,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该变更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31.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164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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