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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

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

(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 2,241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刘火旺2022 年 1月 25日行政监管措施广东监管局事由:在新劲刚2018年、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能识别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及收入确认跨期问题、收入的细节测试实施不到位。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处罚: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非在广东司农事务所执业时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

行了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议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了解公司情况,业务素质良好,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于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其曾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了解公司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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