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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对子公司的担保、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事宜。同时,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六届二十六次2022年1月26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第六届二十七次2022年4月13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第六届二十八次2022年4月29日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六届二十九次2022年5月13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5第七届第一次2022年5月20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第七届第二次2022年5月31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7第七届第三次2022年8月22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8第七届第四次2022年8月30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第七届第五次2022年9月15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第七届第六次2022年10月24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1第七届第七次2022年11月12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第七届第八次2022年12月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暨处置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第七届第九次2022年12月30日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间权责明确的制衡机制。本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及有关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的相关培训,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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