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务所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孔良、姜山赫、王秀荷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