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液压”、“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73.6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万元。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9,305.28 35,131.19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合计 100,132.74 89,498.98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泰兴”)变更为长龄液压,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5,957.05 35,131.19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合计96,784.51 89,498.98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从35,957.05万元减少至11,850.00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从35,131.19万元减少至7,000.00万元,项目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同时新增“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注: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政府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与项目核准文件保持一致,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34,027.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28,131.19万元,新项目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精密”),实施地点为江阴市镇澄路1299号。此外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11,850.00 7,000.00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
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
34,027.00 28,131.19合计106,704.46 89,498.98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七)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九)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
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05,728.76负债总额 20,672.70净资产 185,056.06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52.14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