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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0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江伟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做总结报告,并对2023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规划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结合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和《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0,613,089.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778,773.9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87,488,411.1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87,486,381.1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030.06元)。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以总股本117,096,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709,625.4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股。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安排,公司从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等方面开展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并编制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受公司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汇总表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涉及超募资金使用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仁华、林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096,2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若前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7,096,254股增加至140,515,504股,注册资本将从117,096,254元相应增加至140,515,504元。(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最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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