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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继续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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