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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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5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70人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0人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3,376.91万元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90,800万元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1,300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0家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G-55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8,800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37.6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以及出具相关报告的数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审阅,我们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