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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元饮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3-009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该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2022年1月1日/2022年度)(单位:元)影响金额(2021年1月1日/2021年度)(单位:元)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研发费用-37,926,170.06-31,220,097.23
营业成本37,926,170.0631,220,097.23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规定应该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暂不涉及调整事项。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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