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员工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2年,公司监事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列席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保持公司整体稳健经营。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及届次 | 议案 |
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2年6月1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18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2年8月26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2022年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了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检查及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公司的联营企业厦门亿联凯泰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00,000元。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持续信息披露责任,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查
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