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自2022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不存在本人应出席而未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不存在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保持了密切联系。未来,本人将根据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经验和心得,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促进公司的良好可持续发展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及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未来,本人将利用自己在法律专业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传奇2023年4月20日
本页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