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自2022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不存在本人应出席而未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不存在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保持了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确保自身能够高效履职。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及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结合自身在会计专业的知识及经验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学习,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平2023年4月20日
本页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于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