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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7%,主要是因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的资金需求增加,将推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依据《章程》等制定了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已公告的“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2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5,520,497,140.78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7,354,517.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2,049,714.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838,958,109.74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4,561,193.1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7%。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224,396,916.60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现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稀土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工业节能电机、风电、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稀土新材料需求增加。公司以稀土原料产业为基础,拓展磁材、抛光、储氢、催化、合金五大功能材料产业,大力向钕铁硼磁体和永磁电机产业延伸,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采购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按照国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氯化稀土、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产品。功能材料企业以公司生产的或者外购的原料生产钕铁硼铸片合金、抛光粉、储氢材料、催化剂、合金等。终端应用企业以稀土功能材料为原料生产稀土永磁电机、镍氢动力电池等产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0亿元,同比增加2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亿元,同比增加16.64%,盈利能力持续增强。随着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的增加,公司产销量增加,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同时公司拟进行的基建技改投资和对外合资合作所需资金较多,公司已公告拟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以留存收益和对外融资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因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的资金需求增加,将推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

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依据章程等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已公告的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可有效提高稀土资源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利用水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市值,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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