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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列席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历次董事会,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实;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报告、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报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9,900,000.00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5、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实整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目标。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84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坚持现金分红。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将重点用于公司发展智慧交通业务、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的回馈股东。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罗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年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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