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冯佳回避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