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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0,943.70元,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利润表中净利润为-26,357,728.61元。公司2022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4,576,169.90元,2022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478,964.03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发展规划,经董事会讨论,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9月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了《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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