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1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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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鉴证报告 1专项说明 3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21256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2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自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自科技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华自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自科技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21256号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自科技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09,999,997.37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4,594,339.58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895,405,657.79元,截至2023年2月15日止,华自科技已收到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895,405,657.79元(捌亿玖仟伍佰肆拾零伍仟陆佰伍拾柒元柒角玖分),扣除律师服务费1,509,433.96元、审计及验资费1,273,584.91元、股权登记费60,842.71元、材料制作及软件服务费94,339.62元、印花税223,116.86元,发行费合计3,161,318.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244,339.73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3]70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 55.000.00 |
1-1 | 城步儒林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 | 15,000.00 |
1-2 | 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储能项目 | 40.000.00 |
3 | 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 | 9,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0 |
合 计 | 91,000.00 |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453.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1 | 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 15,453.71 |
1-1 | 城步儒林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 | 15,120.71 |
1-2 | 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储能项目 | 333.00 |
合 计 | 15,453.71 |
四、置换募集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 15,453.71 | 15,333.00 |
1-1 | 城步儒林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 | 15,120.71 | 15,000.00 |
1-2 | 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 100MW/200MWh 储能项目 | 333.00 | 333.00 |
合 计 | 15,453.71 | 15,333.00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总监: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