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中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经查阅董事会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表现资料,我们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禁的情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我们同意董事会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特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签字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跃 侯德根 朱正洪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