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凌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凌云先生的通知,获悉凌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凌云 | 否 | 3,000,000 | 9.33% | 0.75% | 2022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20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凌云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 | 合计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股份比例 | 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凌云 | 32,140,839 | 8.04% | 17,150,000 | 53.36% | 4.29% | 0 | 0% | 0 | 0% |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凌云先生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