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一〇七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 。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
本次涉及修订的除《公司章程》外,还包括以下制度: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和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