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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5,701.90万元,母公司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2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135,701.9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268.74万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336.47万元,本年度未分配普通股股利,截至2022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067.73万元。

公司历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鉴于公司2022年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现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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