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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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6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41人2022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63亿元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36亿元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8亿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104.6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菁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博力威(688345)、卫光生物(002880、桂林旅游(000978)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300057)、利和兴(301013)、安妮股份(002235)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查阅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二)《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