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要求的合计2,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8.12元/股的价格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43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激励对象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要求的合计1,22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50人,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157,000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终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以2022年4月21日的总股本121,912,390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4,768,897股后的117,143,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85,873.2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8、2022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离职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要求的合计32,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49人,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125,000股。依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2元/股调整至7.88元/股,并为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对应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975,000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9、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要求的合计2,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完成后,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有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归属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61,120,927.63元,低于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8亿元,未满足归属条件。 |
注:营业收入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条件未达成,相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予以作废。因此,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三、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71,342.63元,本次因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而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回冲合计7,096,448.13元。
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49名激励对象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有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归属条件未达成,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49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000股全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作废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要求的合计2,15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理由充分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