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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萤石网络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公司未出现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2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项目工作内容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2022年度,公司未出现需要进行专项
项目工作内容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品质消费意识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同时精确地判断与把握市场走势,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新造型、新功能的产品,引领市场发展,巩固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需要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若公司对市场需求的趋势判断失误,或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如预期,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新技术、新工艺从研发到实际应用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其他公司率先研发出同类新技术、新工艺,可能会建立起对比公司产品的比较优势,使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将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2、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技术推动型的科技创新企业,各业务领域的技术、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方面。这些核心技术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依赖国内外一系列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法律和操作实践。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或无法有效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权利,可能对公司的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专业人才稀缺或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的发展,专业知识更新迅速,高端人才争夺激烈。因此,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若出现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削弱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公司核心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进度,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持续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对公司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对优秀的管理及商务人才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公司将面临无法吸引或保留优秀专业人才的风险。

4、云平台服务的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风险

公司通过萤石物联云平台为消费者用户及开发者客户提供音视频等数据的处理服务,系统安全、信息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物联网开放环境下存在软件漏洞、网络恶意攻击、电力供应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因此导致公司出现系统故障、数据丢失、服务中断等后果。

近年来,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监管重点,境内外多个国家、地区相继颁布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如若公司未能对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可能存在因立法或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而引发的数据合规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上游行业发展制约的风险

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集成电路产品、机电器件、塑胶结构件、五金结构件、光学器件等,其中集成电路产品为智能家居产品的核心零部件之一。

上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制约着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如果上游集成电路制造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芯片供应商不能满足智能家

居产品研发及设计的需求,或在产品授权方面设限,或者因国际政治、市场环境等因素使得芯片供求失衡,将带来企业成本和利润波动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全球化经营风险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开展当地的销售、售后服务等海外市场运营业务。因此,公司面临与全球化经营相关的风险与挑战,除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须遵守境外子公司注册地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其他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政治及文化环境或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此类风险和挑战可能会对公司扩大业务和提升持续经营的能力、业务和财务发展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全球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大大提高,公司将根据业务机会调整营销资源的投放,但如果地缘政治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在部分国家与地区的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的快速迭代,为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造成的损失,公司会维持一定规模的存货。公司均按照会计准则严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动,可能导致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积压、滞销及价格下降等情形。当原材料或产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市场多个不同币种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境外销售以欧元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海外市场收入规模的提升,外币交易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的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集中度提升的风险

近年来,智能家居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大型科技公司、各类智能家居产品的代表性企业、物联网云平台厂商都积极利用各自优势拓展业务。智能家居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是单品之间互联互通,随着不同智能家居和物联网云平台企业产业链的延伸,智能家居行业有望从单品的竞争发展至平台和生态体系的竞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并将重点竞争物联网云平台的主导权和运营权。

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云平台的设备规模,完善智能家居产品的生态体系,并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智能家居服务商及物联网云平台提供商,面向智能家居场景下的消费者用户,提供以视觉交互为主的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这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消费观念息息相关。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和消费观念的升级有利于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而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观念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较大。海外部分国家经济增速减缓,各地区经济波动、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难以消除,国内经济恢复节奏尚需观察,同时处于向新发展模式切换过程中,公司以多品类业务布局分散经营风险,但如果出现全球经济衰退,可能造成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幅度2020年
营业收入430,631.38423,793.571.61%307,858.95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幅度2020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07.2645,071.28-26.10%32,62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563.7139,661.61-25.46%27,17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55.8028,904.24154.48%-22,630.85
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5,917.44140,915.44244.83%90,986.17
总资产718,171.29373,143.7192.47%239,668.53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变动幅度2020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41.00-26.00%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88-26.14%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238.79减少18.57个百分点47.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534.13减少16.18个百分点39.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0011.57增加2.43个百分点13.89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63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07.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0%。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到宏观外部因素的影响,收入增速有所减缓;

(2)公司加大了物联网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新品类的研发,加强了国内和国际新渠道的建设投入,期间费用增长,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5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4.48%,主要系公司推进精益管理,积极调整备货策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相应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9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244.83%,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22年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强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视觉技术凸显核心能力,智能算法应用驱动长期发展

在各类物联网设备中,视频类设备能够获取海量的数据和密集的信息。公司以智能视频与视觉技术为核心,以视频IoT设备感知的信息为基础,结合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发展出具备智能化应用能力的视觉技术。

长远来看,视觉交互和语音交互产品将成为智能家居场景应用的核心端口,视觉交互与语音交互将成为智能家居人机交互核心方式。

公司坚持将视频/视觉技术作为产品核心优势,在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视频锁、智能门铃猫眼等视觉类产品上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大量智能服务的应用探索,为智能应用构建了完整的技术架构。面向消费者用户打造了算法商店,用户可以根据应用场景的需要,自主选择智能算法,以快速定制化家居或类家居场景的解决方案;面向行业开发者客户,公司打造了算法开放平台,为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自主计算、自主训练、自主部署的开发环境,推动行业开发者客户解决方案往智能化发展。

(二)多维度多层次产品矩阵,构建全屋智能系统

基于核心视觉技术,公司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四大核心自研智能家居产品,包括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控制和智能服务机器人。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与战略合作伙伴各自的技术优势,以萤石云物联接入为基础,合作开发了创新品类的生态产品,建设平台型智能家居入口,更好地为消费者用户提供智能生活解决方案。通过“1+4+N”的产品生态架构,公司构建了多维度、多

层次的产品矩阵,为全屋智能系统打造了完善的产品基础。

(三)一体化AIoT服务能力,构筑公司发展基石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确立了云平台在其商业模式中的核心地位,并以云平台为基础,发展了“智能家居+物联网云平台”的双主业。得益于持续独立的技术探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云平台,构建了其核心竞争力,形成了类型丰富的商业模式,成为了行业内少有的从硬件设计研发制造到物联云平台,具备完整垂直一体化服务能力的AIoT企业。

公司不以单一硬件产品研发为核心,而是以用户对智能家居场景下的实际需求为驱动,以公司自主研发的萤石物联云平台为基础,以视觉交互形式和视音频智能算法技术为特色,自主研发或与战略合作伙伴协同开发面向不同场景的各类智能家居产品及服务,使增值服务和智能家居产品能够按照用户需求进行快速迭代和拓展,能够为用户提供高度一体化的使用体验和质量保证。

作为行业内少有的兼具云平台服务和智能家居产品研发能力的企业,公司借助物联网云平台强大的技术能力,基于技术架构的完整性、产品体系的多元性、增值服务的丰富性共同铸造了其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四)长期持续安全投入,形成体系化安全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对安全体系的投入,在成立之初就配备了专业化技术安全力量,负责技术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处置以及安全能力的持续建设。公司多年来坚持在业务安全方面持续投入,安全技术水平保持业内领先。

随着业务推进,公司引入了外部咨询、专业安全机构、国际认证机构年度审计等外部安全力量,并引入了成熟的解决方案提高基线安全,持续改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能力。

2017年,公司即成为了业内首家通过ISO27001安全认证的企业,采用ISO27001框架下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优化了内外部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具备持续提升组织安全的能力,树立了业内云平台的信息安全标杆。目前,公司已获得了多项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完成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公司具备了支持客户承建重大项目的基础能力;通过了

ISO/IEC29151:2017与ISO/IEC27701:2019认证,覆盖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满足国际高水平的个人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公司还获得了云安全国际认证(CSA STAR)等国际安全认证和隐私保护认证,使得公司的信息安全标准实现了国际化。2022年,公司基于内外部合规、认证等要求,新增与更新了37个内部相关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体系。公司通过多种运营措施,在全公司范围内积极推动安全体系的落地,有效保护业务安全。与此同时,公司也持续加强产品安全方面的投入。2022年,公司多款产品通过了欧洲电信标准委员会发布的消费类物联网网络安全标准(ETSI 303645),有效提升设备产品的安全基线水准,更好地保障产品系统安全与用户隐私。同时,2022年,公司根据在安全方面的经验积累,制定了萤石产品安全红线,并基于产品安全红线,升级了萤石的产品安全开发流程。此外,公司积极与安全机构、独立安全研究员、高等院校等外部安全支撑力量建立安全合作机制,协作开展安全研究工作,并基于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安全性。

公司在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能力的同时,也将相关的安全经验进行总结、输出,助力行业应用实践。2022年,公司参与编制了国标《信息安全智能门锁网络安全技术规范》与团标《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此类标准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评估领域的空白。公司在安全标准工作上注重事实鉴定,始终确保有依据、可验证、易操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和行业企业“管好”、“看好”、“防好”网联消费电器信息安全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助力网联消费电器产品信息安全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与变化情况

作为技术创新驱动型的公司,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自主掌握核心科技,快速响应用户需求,推动业务持续发展。2022年度,公司发生研发费用60,297.42万元,同比增长22.93%,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均有上涨,同时,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均有增加。

(二)研发进展

基于多年在技术研发上的沉淀积累,公司在云平台构建技术、视音频智能算法技术、产品智能化技术等领域,已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2022年度,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6项,软件著作权6项,受理中发明专利174项。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29项,软件著作权80项,受理中发明专利57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2022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收到A股募股资金3,147,475,235.85元,与2022年12月31日余额人民币3,147,474,425.85元的差额系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初始存放金额2022年12月31日余额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33050161812700003624活期3,147,475,235.853,147,474,425.8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10457000000773890活期--
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22147170活期--
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571915198010101活期--
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8110801011402561985活期--
总计3,147,475,235.853,147,474,425.85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等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全文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健黄雨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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