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美玲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的公司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子公司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集团公司、包钢集团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董事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板材 | 指 | 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 |
稀土精矿 | 指 | 以白云鄂博矿为原料经选矿产出的稀土原料 |
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巴润分公司 | 指 | 公司下属的巴润矿业分公司 |
固阳矿山公司 | 指 | 公司下属的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庆华煤化工 | 指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还原铁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东矿、主东矿 | 指 | 包钢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 |
公司章程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稀土钢板材公司、金属制造公司、金属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金石 | 指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金鄂博 | 指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尾矿库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包钢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InnerMongolia BaoTouSteel Un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SU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振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白宝生 | 何丽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6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
电话 | 0472-2669515 | 0472-2669529 |
传真 | 0472-2669528 | 0472-2669528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glgfzqb@126.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包钢信息大楼主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4010 |
公司网址 | http://www.baoganggf.com/ |
电子信箱 | glgfzqb@126.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室证券融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包钢股份 | 600010 | 钢联股份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全龙、王凯峰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72,171,753,910.70 | 86,183,145,818.41 | -16.26 | 59,266,130,291.0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72,171,753,910.70 | 86,183,145,818.41 | -16.26 | 59,266,130,291.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9,956,771.57 | 2,866,448,328.14 | -125.47 | 405,957,98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7,904,070.21 | 2,860,791,649.68 | -129.29 | 461,018,62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7,519.91 | 10,974,430,211.47 | -81.17 | 3,873,508,153.0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428,510,468.56 | 55,265,907,820.05 | -5.13 | 52,793,092,642.97 |
总资产 | 146,722,088,252.24 | 147,967,935,976.92 | -0.84 | 144,222,274,934.4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631 | -125.52 | 0.00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631 | -125.52 | 0.00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5 | 0.0630 | -129.37 | 0.01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 | 5.29 | 减少6.63个百分点 | 0.66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 | 5.28 | 减少6.82个百分点 | 0.753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177,131,713.07 | 20,888,813,625.67 | 17,139,352,588.19 | 13,966,455,98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003,186.70 | 88,176,444.67 | -1,165,240,831.07 | 16,104,42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3,372,131.60 | 64,687,762.48 | -1,289,470,016.33 | 63,506,052.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90,938.82 | 745,725,625.37 | -420,667,926.17 | 793,108,881.8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9,868,996.07 | -45,914,544.45 | 6,055,253.2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690,728.24 | 62,503,359.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9,425.82 | 3,344,055.69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250,619.71 | 12,597,966.42 | 11,053,317.36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91,419.20 | 453,6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554.3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19,896.54 | -46,551,774.33 | -84,341,020.4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386,621.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35,224.55 | -2,600,394.49 | -2,884,459.9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38,648.65 | -20,022,548.24 | -556,682.59 | |
合计 | 107,947,298.64 | 5,656,678.46 | -55,060,630.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968,500.00 | 16,259,250.00 | 290,750.00 | 290,750.00 |
合计 | 15,968,500.00 | 16,259,250.00 | 290,750.00 | 290,75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世界变局加快演变,国内经济下行多重考验,钢铁行业在原料价格高企、钢价下跌的双重影响下,盈利压力显著提高。面对困难挑战,包钢股份董事会全体成员勠力同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聚焦生产经营、项目合作、创新转型、深化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殊为不易的业绩。
(一)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开工率100%。通过能源网格化、阶梯价格等手段强化能耗管理,推进能源管控精细化。加大道路运输整治力度,成为自治区首家实现清洁方式运输超低排放的企业。持续改善厂区环境,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二)始终坚持高效协同发展
对内聚焦工序、业务整合协同,对外聚焦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布局,逐步构建产业融合、业务拓展、链条完善的多维度协同发展格局。生产经营紧盯市场变化,协同高炉、转炉等大中修及基建项目施工,实现科学高效排产。上下游工序协同联动推进降本增效,高炉燃料比和钢铁料消耗显著降低,资源利用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
(三)始终坚持数字智能发展
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智能制造成果竞相涌现。5G智慧矿区无人驾驶常态化运营,矿山采掘设备远程操控测试成功;50余台机器人实现“3D岗位”代替人工;自主设计研发的冷轧平整线自动贴签机器人成功上线;库房无人化项目、空气动力管网智能控制平台、环保平台监测系统陆续投入试运行;5G智慧铁水运输系统、石油管加工接箍线智能改造进入测试阶段;物联网大数据双平台(Thingworx、supOS)及厂矿数据收集系统持续完善;检修、修造、仓储一体化系统、人员安全在岗系统陆续投运,包钢股份全流程人机合一、多维智能一贯制管控平台初见雏形。
(四)始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
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等工作,制定“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全员安全管理行动方案,初步完成相关方大起底清理整顿,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保持了生产安全稳定局面。防范化解资金风险,联动应对购销差价收窄压力,加大回款力度及回款进度,最大限度降低原燃料、产成品库存,减少“两金”占用,保障资金安全有序流动。
(五)始终坚持管控体系对标提升
以“强大脑+一贯制”职能定位为总体设计,探索制造部、设备工程部建立技术业务岗位序列试点,构建专业化管理体系。搭建行业数据对标平台,持续共享工序成本、采购销售价格、经济技术指标等数据,推进数据指标对标提升。与行业先进企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形成“比学赶超、共享共进、做精做优”的良性互动,将先进方法和优秀经验进行推广分享,实现关键技术指标大幅提升。
(六)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对标提升
不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聚焦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研发制造高端稀土钢产品、科研力量提升等对标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科研成果转化率不断提升。打造稀土钢品牌,推动部分稀土钢产品在细分领域原创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稀土耐候无缝管产品国内首发,锌铝镁镀层钢板成功下线,型钢产品首次正式进入海工领域,行业首家批量生产高强耐候抗震热轧H型钢在钢结构住宅中应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2022年中国经济在稳增长政策的推动下,基建投资和制造业投资保持高位增长水平,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恢复性增长,但房地产投资弱势运行对用钢需求有所减少。钢铁产量继续呈现减量趋势,供需双弱集中体现;社会库存降速趋缓,整体水平低于上年;铁矿石、焦炭、废钢等原料价格明显下移降低钢铁生产成本,但在钢材价格中线下移幅度更为显著带动下,行业利润明显收缩。
稀土行业方面,2022年,供给端国家严格把控,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2022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同比增加25%。需求端由于终端消费意愿偏低,稀土产品需求量有所下降。价格方面,稀土价格指数历经了两段快速下滑,由2022年初时最高的431点跌落至9月份最低的249点。到2022年第四季度,随着下游消费预期好转,厂商备货意愿强烈,稀土产品价格已处于稳步回升状态。
氟化工行业方面,2022年,供应端由于国内环保力度加大,萤石选厂开工水平始终处于低位,加之墨西哥的萤石生产商库拉(Koura)的矿山出现安全问题和北美主要的萤石生产商加拿大萤石公司(Canada Fluorspar Inc.)因成本倒挂进入破产程序等外部因素,我国萤石出口量大幅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国内萤石供应偏紧的现状。需求端由于下游氟化工行业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新增产能陆续释放,萤石需求持续放量,供需趋紧使得国内萤石市场呈现震荡走高态势。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1、钢铁行业
2022年1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发布,到2025年,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钢铁等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等。
2022年1月,《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规划到2025年,钢铁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到1.5%,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小批量、多品种关键钢材,力争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新材料,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能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碳达峰等。
2022年2月,《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布,提出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2022年6月,《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发布,通过产能置换有序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提高废钢使用量,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
热装热送、副产煤气高参数机组发电、余热余压梯级综合利用、智能化能源管控等技术推广。到2025年钢铁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
13.5%。
2022年6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发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2022年8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鼓励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推进低碳炼铁技术示范推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强高韧、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低碳产品应用比例。到2025年,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超过1.8亿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5%以上。到2030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铺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2022年8月,《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发布,以各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需求为导向,引导信息通信企业加大工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技术和服务供给力度,助力电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
2022年8月,《钢铁行业碳中和愿景和低碳技术路线图》发布,明确了行业低碳转型路径、“双碳”工程的4个阶段:第一阶段(2030年前),积极推进稳步实现碳达峰;第二阶段(2030年—2040年),创新驱动实现深度脱碳;第三阶段(2040年—2050年),重大突破冲刺极限降碳;第四阶段(2050年—2060年),融合发展助力碳中和。《路线图》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工艺流程结构优化、创新发展低碳技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加强全球低碳产业创新合作,为行业低碳转型发展指明了前进路线。
2、稀土行业
2022年3月,科技部、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支持内蒙古联合东部省市开展稀土资源绿色开采、功能材料开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其中,在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建设特定原材料项目中: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级政府核准;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2022年6月,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加快高性能电磁线、稀土永磁、高磁感低损耗冷轧硅钢片等关键材料创新升级。2025 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
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20年版相比,总条目1474条,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在稀土相关领域,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领域的“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领域的“符合稀土新材料要求的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位列目录中。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稀土新材料标准研制工作,以高质量的标准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国家标准《晶界扩散钕铁硼永磁材料》、《各项异性钕铁硼永磁粉》的发布对于我国稀土永磁行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规范并推动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行业标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负极用稀土氢合金材料电化学性能的测试 三电极体系测试法》的发布对国内稀土贮氢合金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2年,我国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8月,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11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2年12月,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禁止出口稀土的提炼、加工、利用技术,限制出口稀土采矿工程技术。
3、氟化工行业
2022年3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到2025年,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化学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化工油气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以及化工较大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建立危险化学品隐事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202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化工行业质量变革。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加强氢能冶金、二氧化碳合成化学品、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等研发,推动炼化系统能量优化、低温室效应制冷剂替代、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试点应用。
2016年《蒙特利尔协定书》缔约方达成《基加利修正案》,将逐步限控HFCs(三代制冷剂)。其中发达国家于2019年全面开始第三代制冷剂淘汰进程,海外产能近年来加速退出。中国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决定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并于同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三代制冷剂生产配额以2020-2022年做为基准期确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矿产品,建筑用钢材、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等钢铁产品。矿产品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部分产品出口。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板材
由两条热轧生产线、六条冷轧生产线及酸洗、镀锌、宽厚板、电工钢退火涂层等生产线组成,主要产品有热轧钢带、冷轧钢带、酸洗钢带、热镀锌钢带、厚板、电工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船舶、建筑、工程机械、石油、矿山机械、机械零件制造等行业。
2、钢管
包钢股份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主要应用于油套管、钻杆、射孔枪管、锅炉管、船用管、管线管、网架结构管、液压支架管、流体输送用管、气瓶管和车轴等领域。
3、型材
可生产国标、日标、腹板宽度150mm~1000mm全规格大中型高性能H型钢以及310乙字钢、钢板桩、角钢等异型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跨海桥梁、地下管廊、堤坝围海、铁路线杆、铁路车辆大梁用钢等行业领域。
4、钢轨
包钢股份是我国四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现拥有两条国际领先水平的万能轧钢生产线和一条热处理钢轨生产线,可生产钢轨和大型材两大系列,具备欧标、美标、日标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出口至25个国家及地区,钢轨已成为包钢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张名片。
5、线棒材
包钢长材厂是包钢股份主体生产厂之一,现设立线材、棒材两个作业区,拥有两条高速线材生产线,一条棒材生产线。主要可以生产棒材、线材二大类产品,主要品种有热轧带肋钢筋、高碳硬线、冷镦钢、焊丝焊条钢、抽油杆用圆钢等。
6、稀土钢产品
稀土钢的研发生产有50多年,历经模铸、连铸工艺,成功开发了无间隙原子钢、含磷强化钢等7大类、61个品种的“稀土钢”产品,“稀土钢”品牌位列中国品牌价值500强,被授予“内蒙古品牌建设标杆企业”。
7、稀土精矿
公司稀土精矿生产线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原料基地。稀土精矿供给北方稀土。
8、萤石
萤石生产线可生产规格为80%-85%、85%-90%、90%-95%、95%以上,四种品级的萤石精矿,同时配有干燥系统,干燥后的萤石精矿水份≤1%,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化工工业等。
9、焦副产品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炭、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及改质沥青、蒽油、洗油、焦化萘、轻油、酚油、粗酚、硫铵和焦化粗硫磺等16个产品;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计产能为年产焦炭210万吨、甲醇20万吨、煤焦油10万吨、焦炭余热发电1.5亿千瓦时,其它主要产品还有轻苯、硫酸铵、硫磺等。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设有营销中心,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由营销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国内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产品出口由国贸公司负责。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稀土精矿的生产按照北方稀土需求量进行排产生产;萤石精矿按照订单量排产生产。
员工激励模式: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全额浮动的绩效薪酬模式,加大成本考核在薪酬考核中的权重。2020年以来,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公司实施市场化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提高超额业绩激励比重,激发员工创效积极性。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超额利润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在试点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团队市场化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能力及装备优势
钢铁方面,公司已形成年产1750万吨铁、钢、材配套能力,总体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外一流;形成“板、管、轨、线”四条精品线的生产格局。
拥有CSP、宽厚板,世界先进的2250mm热连轧及配套冷轧连退、镀锌等生产线,年生产能力970万吨,可生产汽车板、高钢级管线钢、高强结构钢等高档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机械、桥梁、造船、石油、天然气、军工等领域,工艺技术世界领先,是我国西北地区最大的板材生产基地。
拥有5条无缝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70万吨,可生产石油套管、管线管、高压锅炉管、结构用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大剧院、上海浦东机场、鸟巢等全国重点工程及中石油、中石化等各大油田,先后获得美、德等多国专业认证,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管生产基地。
拥有两条世界先进的万能轧机高速钢轨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10万吨,可生产国内外铁路用系列钢轨等产品,广泛运用于京沪高铁、京广高铁、青藏铁路等多条国家重要线路,是世界装备水平最高、能力最大的高速轨生产基地。
拥有5条线棒材、带钢生产线,年生产能力320万吨,可生产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产品,广泛应用于三峡工程、江阴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是我国西北地区高端线棒材生产基地。
此外,公司拥有80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为公司高炉原料提供保障。
资源开发方面,公司拥有45万吨稀土精矿生产能力;预计2023年下半年萤石产能将达到80万吨,为稀土冶炼分离行业和氟化工行业提供原料。
(二)矿产资源优势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的白云鄂博矿是世界闻名的资源宝库,已探明的铁矿石储量为14亿吨;稀土折氧化物储量3900万吨,居世界第一;萤石储量1.3亿吨,居世界第二;铌储量660万吨,居世界第二。包钢集团开采的白云鄂博矿石,排他性供应公司,公司拥有了白云鄂博矿资源
开发的权利。公司拥有的白云鄂博矿尾矿库,资源储量2亿吨,稀土折氧化物储量约1382万吨,居世界第二;萤石储量4392万吨。
(三)稀土钢产品竞争力优势
白云鄂博矿中铁与稀土共生的资源优势造就了公司独有的“稀土钢”产品特色,钢中含稀土,更坚、更韧、更强,广受用户欢迎。目前,公司具备高档汽车钢、高档家电钢、高钢级管线钢、高强结构钢等生产能力,填补了内蒙古和中西部地区空白。
(四)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包头为中心,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在国内构建了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及立足本地现货销售中心的“6+1”区域营销服务平台,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体系,销售渠道顺畅;实施500公里营销规划,积极抢抓包头及周边市场客户群。国际市场,“借船出海”,在继续巩固和做好欧美、韩国、日本等传统发达国家市场钢材出口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以现有东南亚、中东、南美、非洲市场为立足点,向南亚、西亚各国辐射,突出重点市场区域加大出口。
(五)区位优势
内蒙古地处三北,内连八省,外接俄蒙,公司坐落于内蒙古工业重镇——包头市,不仅临近山西、陕西等煤炭富集区,而且毗邻资源丰富的蒙古国和俄罗斯,地处“一带一路”重要战略位置,区位资源优势明显。
(六)环保优势
报告期内,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开工率100%,炼铁厂三烧、四烧1号脱硫脱硝改造等6个项目如期完成并顺利实现运行稳定达标;通过能源网格化、阶梯价格等手段强化能耗管理,推进能源管控精细化;优化铁路运输牵引动力,自主改造西北地区冶金企业首台油电混动机车;加大道路运输整治力度,成为自治区首家实现清洁方式运输超低排放的企业;持续改善厂区环境,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铁1327.65万吨、产钢1418.46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344.27万吨;生产稀土精矿15.86万吨;生产萤石精矿11.7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21.72亿元,同比减少16.26%;利润总额-12.23亿元;上缴税费27.31亿元,同比下降1.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2,171,753,910.70 | 86,183,145,818.41 | -16.26% |
营业成本 | 66,590,945,799.89 | 76,545,813,980.84 | -13.01% |
销售费用 | 221,814,945.80 | 275,245,940.36 | -19.41% |
管理费用 | 1,963,420,933.34 | 1,794,199,868.95 | 9.43% |
财务费用 | 1,935,705,241.45 | 2,130,985,926.77 | -9.16% |
研发费用 | 262,562,898.76 | 323,482,147.44 | -18.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7,519.91 | 10,974,430,211.47 | -81.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243,232.85 | -1,074,739,300.76 | -42.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863,035.38 | -8,126,707,307.46 | 96.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年度钢材市场行情下行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支付的投资上涨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年偿还的债务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冶炼行业 | 72,171,753,910.70 | 66,590,945,799.89 | 7.73 | -16.26 | -13.01 | 减少3.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管材 | 8,609,804,295.66 | 8,470,198,501.92 | 1.62 | 9.61 | 9.54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板材 | 37,358,063,677.65 | 39,365,696,742.21 | -5.37 | -21.68 | -7.33 | 减少16.32个百分点 |
型材 | 7,449,347,223.73 | 7,532,041,548.35 | -1.11 | -13.29 | -9.20 | 减少4.55个百分点 |
线棒材 | 5,839,566,373.78 | 6,178,046,655.21 | -5.80 | -48.87 | -39.68 | 减少16.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41,606,823,905.43 | 35,299,861,655.39 | 15.16 | -16.77 | -19.64 | 增加3.03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775,463,715.41 | 789,032,541.38 | -1.75 | -25.31 | -15.13 | 减少12.2个 |
百分点 | ||||||
华东地区 | 10,873,176,141.66 | 11,170,369,129.86 | -2.73 | -5.46 | 9.02 | 减少13.65个百分点 |
中南地区 | 1,457,453,137.61 | 1,505,121,380.81 | -3.27 | -21.79 | -11.78 | 减少11.72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7,062,059,838.20 | 7,245,891,260.03 | -2.60 | -19.25 | -9.20 | 减少11.36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2,299,496,448.30 | 2,379,303,246.59 | -3.47 | -10.64 | 2.41 | 减少13.19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2,236,672,357.84 | 2,260,833,147.53 | -1.08 | -24.92 | -15.33 | 减少11.45个百分点 |
出口 | 5,860,608,366.25 | 5,940,533,438.31 | -1.36 | -21.77 | -12.13 | 减少11.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66,311,145,544.45 | 60,650,412,361.58 | 8.54 | -15.73 | -13.09 | 减少2.78个百分点 |
出口销售 | 5,860,608,366.25 | 5,940,533,438.31 | -1.36 | -21.77 | -12.13 | 减少11.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管材 | 吨 | 1,655,092.00 | 1,639,478.71 | 133,962.18 | 5.48 | 4.43 | 13.19 |
板材 | 吨 | 8,654,924.00 | 8,582,030.94 | 591,876.11 | -8.40 | -11.17 | 14.05 |
型材 | 吨 | 1,732,226.00 | 1,710,337.11 | 176,730.06 | -6.66 | -9.81 | 14.14 |
线棒材 | 吨 | 1,400,432.00 | 1,425,882.60 | 130,330.41 | -43.60 | -45.14 | -16.34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 | 情况 说明 |
成本比例(%) | 成本比例(%) | 年同期变动比例(%) | |||||
冶金行业 | 原燃料 | 48,916,482,563.96 | 74.27 | 59,016,672,970.13 | 77.10 | -17.11 | |
人工 | 4,583,689,884.31 | 6.96 | 4,549,864,523.78 | 5.94 | 0.74 | ||
其他 | 12,360,675,195.92 | 18.77 | 12,979,276,486.93 | 16.96 | -4.7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钢铁类产品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61,545,983,447.70 | 92.42 | 68,749,424,821.14 | 89.81 | -10.48 | |
焦副产品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1,387,246,854.88 | 2.08 | 1,120,412,679.14 | 1.46 | 23.82 | |
其他 | 原燃料及人工等 | 3,657,715,497.30 | 5.49 | 6,675,976,480.56 | 8.72 | -45.2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60,216.5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86,349.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98%。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48,493.2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087,531.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5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31,049,814.7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31,049,814.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27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5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452 |
本科 | 534 |
专科 | 193 |
高中及以下 | 3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7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8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7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年度钢材市场行情下行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支付的投资上涨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年偿还的债务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632,338,895.21 | 1.11% | 3,299,705,529.52 | 2.23% | -50.53% | |
其他应收款 | 396,580,415.45 | 0.27% | 303,548,277.29 | 0.21% | 30.65%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025,706.52 | 0.26% | 558,397,599.13 | 0.38% | -32.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408,748.85 | 0.05% | 5,218,807.31 | 0.00% | 1421.59% | |
在建工程 | 1,575,609,976.05 | 1.07% | 1,046,030,570.81 | 0.71% | 50.63% | |
使用权资产 | 4,051,012,153.29 | 2.76% | 6,904,769,797.88 | 4.67% | -41.33% | |
合同负债 | 4,432,786,739.05 | 3.02% | 6,491,915,904.32 | 4.39% | -31.7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254,909.82 | 0.10% | 357,397,178.60 | 0.24% | -57.68% | |
应交税费 | 1,191,374,023.81 | 0.81% | 623,708,192.32 | 0.42% | 91.0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22,459,055.95 | 8.26% | 5,647,573,809.51 | 3.82% | 114.65% | |
应付债券 | 3,018,014,397.63 | 2.06% | 4,936,614,126.17 | 3.34% | -38.86% | |
租赁负债 | 137,348,758.23 | 0.09% | 1,234,606,186.55 | 0.83% | -88.88% | |
长期应付款 | 2,769,357,370.52 | 1.89% | 1,068,775,045.28 | 0.72% | 159.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9,124.81 | 0.00% | 697,021.08 | 0.00% | 122.25% | |
资本公积 | 167,149,951.37 | 0.11% | 825,123,400.94 | 0.56% | -79.74% | |
其他综合收益 | 5,419,616.94 | 0.00% | -8,272.94 | 0.00% | 65610.17% | |
盈余公积 | 1,018,006,339.79 | 0.69% | 1,488,373,543.33 | 1.01% | -31.60% |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增加了对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所致;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基建技改工程项目增加所致;使用权资产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设备租赁合同到期转出所致;合同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付短期薪酬减少所致;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交资源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增加所致;应付债券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租赁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融资租赁合同到期所致;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售后回租增加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减少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因业绩承诺,对少数股东投资者补偿所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七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
2022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10207亿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我国经济总量达18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
2022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度涨幅始终低于3%,全年上涨2.0%。在有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物价平稳运行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持续做好稳产保供,适时开展储备调节,促进产运销衔接,保障了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2022年,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
2、钢铁行业
(1)钢铁产量有所下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86383万吨、101300万吨、134034万吨,分别同比下降0.8%、2.1%、0.8%。2022年,焦炭产量为47344万吨,同比增长1.3%。
(2)钢材进出口量升降不一。据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全国累计出口钢材6732万吨,同比增加0.9%;2022年全国累计进口钢材1057万吨,同比下降25.9%。
(3)钢材价格略有回升。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监测,12月末中国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为113.25点,环比上升4.32点,升幅为4.0%。
(4)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中钢协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重点统计会员钢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6.35%;实现利润总额982亿元,同比下降72.27%。
(5)进口矿累计保持下降。据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全国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110686万吨,同比下降1.5%。其中,12月全国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9086万吨,同比增加5.6%。
3、稀土行业
(1)稀土供给指标
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故而受到国家部门的管控,国内严格控制稀土的生产和冶炼分离。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分两批下达的2022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合计为21万吨和
20.2万吨,分别在2021年的指标基础上增加了4.2万吨和4万吨,同比增幅均为25%。
(2)稀土价格指数
2022年中国稀土市场整体呈现先涨后降再稳的态势。2022年稀土产品价格对比近年上涨明显,贸易额也随之大幅增长。2022年2月,氧化钕均价达到近十年最高价,为116.87万元/吨。
(3)稀土出口量
2022年,稀土出口量48727.8万吨,同比下降0.4%。近一年中国稀土进口金额总体大于出口金额,进出口贸易以逆差为主。
4、氟化工行业
(1)萤石价格上涨
2022年,受供需趋紧影响,萤石价格上涨。萤石年初平均价格为2855.56元/吨,最高超过3300元/吨,涨幅超15%;年内最低价出现在4月初,为2547元/吨,最大振幅近30%。
(2)萤石出口量增多
2022年,受墨西哥的萤石生产商库拉(Koura)的矿山出现安全问题和北美主要的萤石生产商加拿大萤石公司(Canada Fluorspar Inc.)因成本倒挂进入破产程序等因素影响,我国萤石出口量大幅增长。全年萤石出口量24.22万吨,同比增长49.41%。
(3)氢氟酸方面
2022年无水氢氟酸市场价格小幅上涨,无水氢氟酸年初价格为12600元/吨,年末价格为12757.14元/吨,全年涨幅为1.25%。全年价格最低点出现在9月上旬,市场均价为10000元/吨,全年价格最高点出现在12月下旬,市场均价为12757.14元/吨,2022年氢氟酸市场最大振幅为
27.57%,全年氢氟酸价格呈现“W”走势。
(4)制冷剂方面
2022年,在争夺配额的拉锯战中,R32、R410A等HFCs制冷剂价格呈现下滑态势,唯有主要用于空调售后维修市场的R22价格受配额限制影响小幅上行。
钢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按加工工艺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成品形态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成品形态区分的种类 | 产量(吨)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型材 | 1,732,226.00 | 1,855,857.00 | 1,710,337.11 | 1,896,297.50 | 7,449,347,223.73 | 8,590,900,359.35 | 7,532,041,548.35 | 8,295,427,036.98 | -1.11 | 3.44 |
板带材 | 8,654,924.00 | 9,448,694.00 | 8,582,030.94 | 9,660,816.49 | 37,358,063,677.65 | 47,700,686,370.40 | 39,365,696,742.21 | 42,480,285,063.67 | -5.37 | 10.94 |
管材 | 1,655,092.00 | 1,569,160.00 | 1,639,478.71 | 1,569,859.18 | 8,609,804,295.66 | 7,855,055,550.84 | 8,470,198,501.92 | 7,732,264,038.26 | 1.62 | 1.56 |
其他 | 1,400,432.00 | 2,483,072.00 | 1,425,882.60 | 2,599,362.60 | 5,839,566,373.78 | 11,421,209,430.02 | 6,178,046,655.21 | 10,241,448,682.24 | -5.80 | 10.33 |
3. 按销售渠道分类的钢材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特殊钢铁产品制造和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铁矿石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铁矿石供应来源 | 供应量(吨) | 支出金额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自供 | 8,418,894.12 | 8,625,472.24 | 5,137,878,923.69 | 5,939,118,031.14 |
国内采购 | 2,897,776.35 | 3,686,130.68 | 2,574,032,683.69 | 4,292,273,795.77 |
国外进口 | 9,121,067.74 | 10,662,692.38 | 8,601,128,815.70 | 12,353,508,514.58 |
合计 | 20,437,738.21 | 22,974,295.30 | 16,313,040,423.08 | 22,584,900,341.49 |
6. 废钢供应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2月启动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以下简称“IDC”)一期项目前期工作,并拟通过公开招商引入规模性、成长性良好的专业互联网公司共同开展IDC项目建设。报告期内,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不与其他互联网公司合资合作。目前该项目由包钢集团下属的包钢新联公司运营。
2、为进一步依托现有焦化资源发展高精新深加工产品,实现焦化产业转型和升级,公司拟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30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已注册成立,工程建设正在进展中。
3、公司拟将钢管相关生产线、房产、构筑物、备品备件、债权债务以及公司所持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相关股权已划转至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4、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导意见,提升钢管产业集中度与竞争优势,公司拟与宝钢股份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公司以其持有的包钢钢管29.8%股权(评估作价15.52亿元)出资,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约25.09%;宝钢股份以约11亿元现金及其持有的鲁宝钢管100%股权(评估作价35.33亿元)出资,持有合资公司股权约74.91%。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约10亿元人民币向合资公司出售子公司包钢钢管约19.2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包钢股份将持有包钢钢管51%的股权,宝钢管业持有包钢钢管49%的股权。截至目前,已完成反垄断调查,合资公司注册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价值变动 | ||||||||||||
股票 | 600028 | 中国石化 | 5,750,000.12 | 10,998,000.00 | 338,000.00 | 1,222,000.00 | 11,336,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1186 | 中国铁建 | 5,765,800.00 | 4,953,000.00 | -44,450.00 | 156,210.00 | 4,908,55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1916 | 浙商银行 | 24,700.00 | 17,500.00 | -2,800.00 | 14,7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1,540,500.12 | / | 15,968,500.00 | 290,750.00 | 1,378,210.00 | 16,259,250.00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主要经营范围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49,803.03 | 132,770.42 | 56,572.12 | -3,306.35 | 氧化球团及直接还原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铁矿石采选;生产所需辅料的精选、预处理及制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264,440.27 | 4,421,521.33 | 3,290,274.56 | -260,609.10 | 金属冶炼;轧制及延压加工产品、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鄂尔多斯包钢钢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98.71 | 9,831.26 | 18.97 | 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 | 34,756.77 | 13,997.33 | 79.44 | 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
BAOTOU STEEL (SINGAPORE)PTE.,LTD | 300(美元) | 10,448.14 | 2,200.85 | -123.96 |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 | 36,267.50 | 29,292.43 | 496.98 | 钢材销售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 | 1,352,421.86 | 223,077.71 | 13,261.76 | 现代银行部分职能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94,000 | 119,192.64 | -17,482.24 | -61,001.65 | 焦炭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钢铁行业
从钢铁行业供给侧来看,绿色低碳发展将继续制约钢铁产能发展和产量释放,预计2023年粗钢产量继续小幅下降;从需求侧来看,地产投资下行拖累用钢需求将有一定缓解,但出口及制造业需求面临一定下滑压力,整体钢铁需求将延续下降态势;从原料端来看,原料需求预期减弱,供应端均有增量,铁矿石、焦炭等原料价格水平有望进一步下移,钢铁行业盈利将获得一定程度修复。202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复杂多变,但国内钢铁市场供求情况好于上年,预计2023年钢材平均价格水平将比2022年下半年有所提高。
2、稀土行业
稀土下游消费以磁材领域占比最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风电等战略性产业蓬勃发展,将加速对稀土产品的需求。此外,2023年中国宏观经济预期向好,稀土传统需求如冶金机械、
玻璃陶瓷等领域将同样提振。在传统及新兴需求接力增长之下,稀土产业链各产品需求韧性十足。稀土是发展新兴产业和国防军工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其终端产品价值快速提升,将带动整个稀土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周期。
3、氟化工行业
供给侧,萤石资源的保有储量有所减少,叠加我国萤石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行业逐渐规范,违规生产、安全隐患突出的萤石矿企加速退出,未来萤石产能将持续收缩,且产能向头部企业集中;需求侧,萤石传统应用领域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整体需求维持稳定,但制冷剂的更新换代提升了萤石用量,叠加下游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含氟锂电材料、PVDF、半导体、光伏面板等对萤石的需求有望快速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做精做优钢铁主业。以“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为产品结构调整方向,追求极致效率、极限成本,深调产品结构;聚焦做精做优,最大限度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产品结构,发挥板、管、轨、线特色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力;推动稀土钢品种系列化、标准化、高端化,努力推进稀土钢产品在国家重大工程、国家战略领域以及重点核心企业的应用;实现打造国内领先、品牌卓著的稀土钢新材料综合供应商和服务商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加速产业布局优化。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号召,加快提升钢铁产能利用率,适时谋划与包头周边钢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探索通过产能整合、品牌输出、技术输出、管理输出等,释放规模效应,扩大包钢“稀土钢”品牌影响力。
加快发展资源及综合利用产业。依托白云鄂博矿铌、钪资源优势,在延伸资源产业链上下功夫,继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铌、钪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打造铌、钪资源深加工产业;通过合资合作,大力推进萤石资源的开发和氟化工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白云鄂博丰富的资源,实现从单一钢铁主业向钢铁和资源开发双轮驱动的战略转型。
加快发展煤焦化工产业。依托现有焦化产业基础优势和内蒙古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瞄准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从提升发展质量和创建绿色示范着手,打造集煤焦化工生产、技术服务、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焦化工产业业务综合体,致力于成为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服务商和中西部地区国家煤焦化工集聚发展示范基地。
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要求,探索推进节能低碳发展进程;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通过有组织排放源控制措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排放点位治理,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和清洁运输比例提升等方法,推动钢铁产业环保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十四五”末,钢铁产业以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以“一利五率”高标准为追求,开拓构建品种结构合理、资源供给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慧制造升级、绿色低碳持续、竞争优势显著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成为稀土钢系列产品标准的制定者,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品牌化、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发展的践行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转变观念,开展“两转一提一创”,把“一利五率”作为全年的经营工作重点,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强化战略引领和创新赋能,聚焦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稳增长,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落实好“重振雄风、做强包钢,齐心协力做有尊严、受尊敬的企业”。全年主要目标是产铁1477万吨,产钢1600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514万吨,生产稀土精矿32万吨,生产萤石5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859亿元。
(一)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一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保障。二是切实做好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三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将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二)推动战略引领和改革深化,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
做精做优钢铁、做深做实资源两大支柱产业,通过布局优化、科技创新、经营策略变革、体系能力建设、产品结构调整,构建以钢铁主业为重点、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和新产业链延伸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以打造国内领先的稀土钢新材料综合服务商为目标,持续优化以“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为特色的产品结构,丰富新材料品种,实现质量效益和品牌价值同步提升。围绕国家战略性资源开发规划和发展布局,推进白云矿深部资源勘探、开采工作,打造国内最大的铌、萤石产业,全面挖掘自有资源生产能力、资源节约能力、资源转化能力和绿色发展能力,努力打造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抓住政策窗口期,大力推动煤焦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冶金焦产能释放为前提,加速推进煤气、粗苯等煤焦副化工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完成产业链布局延伸,实现煤焦化工产业向新型碳材转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战略支撑点。
(三)实施创新赋能,培育高质量发展核心优势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地位,研发投入实现稳步增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稀土钢产品研发企业重点实验室,培养具有国内一流创新能力的本土科研队伍,围绕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培养造就更多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
(四)实施生产型向经营型变革,提升运营效能和管理效率
把战危机、扭亏损作为生产经营的核心任务,完善以“深度挖潜+改革创新”为重点的经营模式,改变重生产轻经营现状,引导各级干部由“管理者”向“经营者”转变。优化产线组产模型,提高产线节奏,提升瓶颈、价值工序产能。树立“一切成本皆可降,人人都可降成本”的理念,以变革思维重新审视各项成本费用,全流程、全口径、全视角对成本进行管控,打造上下一致的低成本意识。坚持以提升管理为目标,优化组织机构,强化专业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制造体系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充分发挥“稀土牌”“资源牌”特色优势,补短板锻长板,加快推进产品产业转型升级。以创建卓著品牌为目标,实施品牌建设专项工程。深化智慧制造,推进无人驾驶、作业机器人、无人值守、电子围栏等项目广泛实施,不断提升智能制造能级,建设智慧型生产线。深化智慧运营,用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打造数控智能集中管控中心和质量管控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高于标准、优于城区、融入城市”的绿色城市钢厂。
(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深化“两化一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力实现2023年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探索安全生产责任积分制管理,对失职失责造成事故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做好环保领域风险防范。提升战略、经营、财务、法律等各类风险防控的主动性、系统性、有效性,保证重大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运营过程风险的可控性,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风险
钢铁行业为强周期行业,国内外形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大力推进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试点推行放权搞活,突出稀土钢优势,提升稀土钢品牌,构建系统化的智能制造发展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环保风险
在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压力凸显。
对策:持续推进以“低碳”为核心的超低排放工作,积极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和超低排放项目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的监控治理。对标同类企业吨钢碳排放强度,深挖降碳潜力,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开展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优化攻关,创建与城市和谐共荣的生态工厂。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同时坚持党组织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的高度融合,重大事项先经党委会审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沟通渠道、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所有股东对重大事项的平等知情权和决策权,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内容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均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履行职权,积极学习最新监管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充分发挥其在法律、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性,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出客观判断,对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科学决策,保障董事会专业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56项议案。专门委员会发表意见20次,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9次。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
(四)关于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了产业上下游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发展。报告期内,发布了《包钢股份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为公司连续第四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示了公司在各领域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
(五)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就公司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形成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包钢股份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稀土精矿相关情况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对外电话、网络会议、现场座谈等方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128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时、完整地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内控的相关规定,在已建立的内控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等方式,系统梳理了公司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保证公司治理合规有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规范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在制度制定和日常管理方面能够严格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回避关联交易表决,保证交易公平合理,确保不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由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 | 2022年3 | http://www.sse. | 2022年4月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 |
次临时股东大会 | 月31日 | 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 1日 | 易协议的议案》,同意1,000,330,3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92%;反对114,899,8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95%;弃权347,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6,101,965,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5%;反对65,911,5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5%;弃权30,62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6,096,776,4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7%;反对71,939,3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弃权29,787,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26,117,049,14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反对49,760,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31,693,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6日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 2022年5月7日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5,960,389,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6%;反对17,632,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弃权91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5,960,235,5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反对17,657,8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弃权1,04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5,973,699,8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5,181,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5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25,960,329,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反对17,692,5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91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5,958,816,6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19,076,6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1,04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752,060,83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83.9343%;反对143,892,0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91%;弃权5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同意871,143,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46%;反对24,811,6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1%;弃权56,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5,809,649,1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3%;反对168,337,0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9%;弃权95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9、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25,960,273,17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1%;反对17,620,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弃权1,04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5,583,274,1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9%;反对395,606,9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7%;弃权5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陈云鹏先生同意25,956,801,241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99.9147%;李强先生同意25,951,185,418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99.8931%;刘义先生同意25,951,187,338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99.893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苏德鑫先生同意25,881,377,768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99.6244%。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 2022年8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钢股份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5,151,939,8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24%;反对475,567,2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6%;弃权487,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该提案为分项表决提案,以下为表决情况: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同意25,522,144,9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9%;反对105,542,8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8%;弃权306,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同意25,521,652,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反对106,002,1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数的99.5834%;反对106,438,8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3%;弃权32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振刚 | 董事长 | 男 | 54 | 2018-03-16 | 133,600 | 133,600 | 是 | ||||
邢立广 | 董事 | 男 | 54 | 2018-05-17 | 65,100 | 65,100 | 是 | ||||
陈云鹏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0 | 2022-05-06 | 否 | ||||||
李强 | 董事 | 男 | 49 | 2022-05-06 | 是 | ||||||
王臣 | 董事 | 男 | 53 | 2021-04-22 | 是 | ||||||
李雪峰 | 董事 | 男 | 47 | 2021-08-16 | 是 | ||||||
齐宏涛 | 董事 | 男 | 52 | 2021-04-22 | 58,900 | 58,900 | 115.58 | 否 | |||
白宝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55 | 2018-03-16 | 135,100 | 135,100 | 126.75 | 否 | |||
刘义 | 董事 | 男 | 55 | 2022-05-06 | 是 | ||||||
吴振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7-05-11 | 10 | 否 | |||||
董方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7-05-11 | 10 | 否 | |||||
程名望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17-08-14 | 10 | 否 | |||||
孙浩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9-04-17 | 10 | 否 | |||||
魏喆妍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0-05-21 | 10 | 否 | |||||
胡永承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0-05-21 | 130.83 | 否 | |||||
肖继中 | 职工监事 | 男 | 50 | 2020-05-21 | 27.72 | 否 | |||||
曲云玉 | 职工监事 | 男 | 45 | 2020-05-21 | 53.73 | 否 | |||||
谢美玲 | 财务总监 | 女 | 53 | 2020-06-30 | 130.09 | 否 | |||||
于长志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8-03-28 | 137,400 | 137,400 | 136.43 | 否 | |||
吴明宏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0-04-28 | 134.1 | 否 | |||||
季文东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06-29 | 100,300 | 100,300 | 100.37 | 否 | |||
李晓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男 | 51 | 2018-03-16 | 2022-04-14 | 145,500 | 145,500 | 6.21 | 否 |
邹彦春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2 | 2021-04-22 | 2022-04-14 | 119,800 | 119,800 | 4.63 | 否 | ||
宋龙堂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17-05-11 | 2022-04-14 | 60,500 | 60,500 | 是 | |||
张卫江 | 监事(离任) | 男 | 50 | 2018-05-17 | 2022-04-14 | 64,600 | 64,600 | 是 | |||
苏德鑫 | 监事(离任) | 男 | 45 | 2022-05-06 | 2023-01-10 | 是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振刚 | 曾任包钢总调度室轧钢科计划员、副科长,包钢钢联公司生产部副科长,包钢钢联公司生产部副部长(牵头)、部长,包头天诚线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部长,包钢轨梁厂厂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包钢股份董事等职。现任包钢集团副总经理、包钢股份董事长。 |
邢立广 | 曾任包钢薄板厂生产部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包钢资产运营部部长;包钢资产管理部部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包钢股份监事等职。现任包钢集团副总会计师、包钢股份董事。 |
陈云鹏 | 曾任宝钢分公司冷轧薄板厂厂长兼技改项目组经理;宝钢股份冷轧薄板厂厂长兼技改项目组经理;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股份冷轧厂厂长兼冷轧升级改造项目组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钢铁副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钢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现任包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
李强 | 曾任包头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和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兼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包钢集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部长、包钢股份董事。 |
王臣 | 曾任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综合管理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包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副部长;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任包钢集团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部长(站长)、包钢股份董事。 |
李雪峰 |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合资合作管理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处业务主管,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主管,副部长等职。现任包钢集团集团管理部部长、包钢股份董事。 |
齐宏涛 | 曾任包钢炼铁厂办公室主任,包钢炼铁厂综合部部长,包钢炼铁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任包钢炼铁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包钢股份监事等职。现任包钢股份董事。 |
白宝生 | 曾任包钢稀土证券部部长,北方稀土证券部部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证券部部长,包钢股份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等职。现任包钢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 |
刘义 | 曾任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副厂长、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稀奥科贮氢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兼冶炼厂厂长、党委书记;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磁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包钢股份董事;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吴振平 | 曾任上市公司金宇集团、包钢稀土、宁夏恒力、斯太尔独立董事。先后担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分所主任;北京市神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主任、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董方 | 曾任内蒙古科技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副院长,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现任内蒙古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教授、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程名望 | 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管理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市特聘教授(东方学者)、曙光学 |
者、浦江人才。同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教授、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
孙浩 | 曾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魏喆妍 | 曾任内蒙古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院长。现任包钢股份独立董事。 |
胡永承 | 曾任包钢办公厅接待处处长;包钢办公厅副主任兼接待处处长;包钢办公厅副主任兼秘书处处长;包钢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兼办公厅副主任(正处职);包钢薄板厂党委书记;包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包钢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包钢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包钢纪委常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包钢股份监事会主席。 |
肖继中 | 曾任包钢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包钢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包钢股份综合部(工会)主管、包钢股份监事。 |
曲云玉 | 曾任包钢炼铁厂炉前工;包钢板材公司炉前工;包钢稀土钢炼铁厂炉前工;现任金属制造公司炉前工、包钢股份监事。 |
谢美玲 | 曾任包钢财务处会计科、结算科、银行结算科会计;包钢财务处综合科会计;包钢计划财务处成本科会计;包钢计划财务部结算中心会计、业务主办、副主任;包钢股份财务部部长;包钢股份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包钢财务公司总经理、董事兼包钢股份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包钢财务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钢股份财务总监。 |
于长志 | 曾任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集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包钢计量处处长;包钢设备动力部部长兼能源中心筹备组组长、包钢股份设备工程部部长。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吴明宏 | 曾任包钢钢联无缝厂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季文东 | 曾任包钢炼铁厂三高炉车间副主任,包钢炼铁厂四高炉车间副主任,包钢炼铁厂一高炉车间副主任,主任,包钢炼铁厂炼铁一部部长,包钢炼铁厂炼铁二部部长,包钢炼铁厂主任工程师,包钢炼铁厂厂长助理,包钢炼铁厂副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炼铁厂副厂长,厂长,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包钢股份制造部部长。现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 |
李晓 | 曾任包钢无缝厂φ180轧钢车间主任,包钢连轧钢管厂轧钢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包钢连轧钢管厂生产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包钢无缝钢管厂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包钢无缝厂技术品种质量部部长,包钢无缝厂新机组筹备组组长,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联无缝钢管厂厂长,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任包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
邹彦春 | 曾任包钢轨梁厂电气车间副主任、主任;包钢轨梁厂电气一车间主任、电气自动化部部长;包钢轨梁厂副厂长、厂长;包钢采购中心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党委委员、副书记;包钢股份副总经理等职。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包钢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
宋龙堂 | 曾任包钢修建部计划科科长助理、副科长,修建部工程科科长,修建工程公司工程部部长、副经理,包钢凯捷公司副经理;包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部长;包钢集团总经理助理、设备动力部部长,稀土钢板材厂副经理、党委委员;包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等职。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包钢股份董事。 |
张卫江 | 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管,副处长,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包钢股份财务总监兼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包钢集团审计部部长、包钢股份监事等职。2018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包钢股份监事。 |
苏德鑫 | 曾任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成本管理部副部长、包钢计划财务部成本管理处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成本预算管理处处长、包钢股份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包钢股份财务部(市场营销部)部长;包钢集团审计部部长。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任包钢股份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振刚 | 包钢集团 | 副总经理 | 2018年3月 | |
邢立广 | 包钢集团 | 副总会计师 | 2022年3月 | |
李强 | 包钢集团 | 组织部(人事部)部长 | 2021年4月 | |
王臣 | 包钢集团 | 战略发展部部长 | 2019年3月 | |
李雪峰 | 包钢集团 | 集团管理部部长 | 2021年3月 | |
刘义 | 北方稀土 | 副总经理 | 2012年9月 | |
李晓 | 包钢集团 | 副总经理 | 2023年1月 | |
邹彦春 | 包钢集团 | 总经理助理 | 2022年3月 | |
宋龙堂 | 包钢集团 | 总经理助理 | 2015年10月 | 2022年3月 |
张卫江 | 包钢集团 | 审计部部长 | 2018年3月 | 2021年9月 |
苏德鑫 | 包钢集团 | 审计部部长 | 2022年3月 | 2022年12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振平 | 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8年1月 | |
董方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教授 | 2017年1月 | |
程名望 | 同济大学 | 教授 | 2007年7月 | |
孙浩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2002年3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年薪的考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挂钩,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业绩、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按照公司薪酬考评程序及相关制度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制订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其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报酬数额,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价、董事会确认后如数发放了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16.4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陈云鹏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
李强 | 董事 | 选举 | |
刘义 | 董事 | 选举 |
李晓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离任 | 工作原因 |
邹彦春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宋龙堂 | 董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张卫江 | 监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原因 |
苏德鑫 | 监事 | 选举 | |
苏德鑫 | 监事(离任) | 离任 | 工作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月25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3月15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9、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营销中心机构及调整部分单位职能职责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碳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30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5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6月14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2022年度及任期(2021—2023)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钢股份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筹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6月22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7月18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5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1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稀土精矿销售模式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2月12日 |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钢股份开展钢管产业合资合作的议案》,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振刚 | 否 | 15 | 15 | 12 | 否 | 2 | ||
邢立广 | 否 | 15 | 14 | 12 | 1 | 否 | 1 | |
陈云鹏 | 否 | 10 | 9 | 12 | 1 | 否 | 0 | |
李强 | 否 | 10 | 10 | 12 | 否 | 1 | ||
王臣 | 否 | 15 | 15 | 12 | 否 | 1 | ||
李雪峰 | 否 | 15 | 14 | 12 | 1 | 否 | 1 | |
齐宏涛 | 否 | 15 | 15 | 12 | 否 | 2 | ||
白宝生 | 否 | 15 | 15 | 12 | 否 | 3 | ||
刘义 | 否 | 10 | 10 | 12 | 否 | 1 |
吴振平 | 是 | 15 | 15 | 12 | 否 | 3 | ||
董方 | 是 | 15 | 15 | 12 | 否 | 3 | ||
程名望 | 是 | 15 | 15 | 12 | 否 | 3 | ||
孙浩 | 是 | 15 | 15 | 12 | 否 | 3 | ||
魏喆妍 | 是 | 15 | 15 | 12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魏喆妍、邢立广、董方 |
战略委员会 | 刘振刚、陈云鹏、王臣、李雪峰、齐宏涛、白宝生、刘义、孙浩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振平、李强、程名望 |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6月14日 | 审议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的议案》 | 公司制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年滚动实施方案是在系统回顾钢铁产业“十三五”规划目标达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钢铁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纲要》,科学编制的,体现了公司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发展理念,我们同意此议案。 |
(3).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4日 | 审议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关于公 |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核意见:1、经审阅陈云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 |
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2、陈云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3、我们同意提名陈云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1、经审阅陈云鹏先生、李强先生、刘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2、我们同意提名陈云鹏先生、李强先生、刘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2年6月14日 | 审议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包钢股份2022年度及任期(2021—2023)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一、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该方案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能够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经理层成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经理层成员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包钢股份2022年度及任期(2021—2023)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该方案是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总结上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经验制定的,能够充分调动各级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该方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学习宝武、对标一流”及“市场化改革”等实际制定的,能够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包钢股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审核意见:该办法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集团公司关于薪酬管理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能够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经理层成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审核意见:该办法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集团公司关于工资总额管理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能够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7日 | 审议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公司此次与北方稀土续签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确定了公允的交易价格。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 |
2022年3月9日 | 审议了《2021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监督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承担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举行见面会,就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 |
2022年4月14日 | 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对关于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意见: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组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此期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对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重要事项、财务报告等年报编制内容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年报,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 |
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三、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意见: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的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原、燃料供给端市场价格和钢铁价格上涨所致,关联交易均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资金占用,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出不利影响。 四、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的信誉,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
2022年4月27日 | 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2年6月22日 | 审议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 一、对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对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上调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公司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确定了公允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 |
关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
公司此次与北方稀土协商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2022年12月12日 | 审议了《关于调整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的调整,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符合国家下达的2022年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83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71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15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710 |
销售人员 | 246 |
技术人员 | 1441 |
财务人员 | 102 |
行政人员 | 1657 |
合计 | 281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生 | 12 |
硕士 | 782 |
本科 | 8083 |
专科 | 7364 |
中专 | 752 |
技校 | 3090 |
高中 | 7102 |
初中级以下 | 971 |
合计 | 2815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以岗位效益工资制为主,辅以年薪制和岗位薪酬制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公司总额调控、二级单位自主分配”的薪酬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以对标一流和贯彻落实为抓手,坚持企业所需、组织所能、员工所盼、未来所向,构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三支人才队伍”素质培养体系,持续推进实施管理人才赋能工程、科技人才振兴工程、工匠人才锻造工程、青年人才繁星工程,“121”员工专业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绘制好培训地图,举办专业族群班、进阶班,精品培训项目较上一年度提升一番,不少于240项,建立干部培养“一人一表”,举办不少于10期对标一流高端研修班,持续探索大师云课堂课程录制活动,举办包钢股份“铸匠魂 塑匠心 提匠艺 践匠行”视频单点课大赛,自建云端课程达到2000门,使包钢股份智慧、知识有效沉淀、高效传播。完善内训师管理体系,优化内部培训师资源,加强考核力度,加大经费投入,整合利用资源,造就更多技能大师、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以适应市场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加激烈的竞争对职工素质的要求。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22972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39804735.8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规定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其中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在盈利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要求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超额利润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公司积极推进制度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日常制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度管理办法,报告期内设置了规章制度专栏,各单位按要求上传印发的制
度,加强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制度汇编,在已建立的内控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并通过自我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等方式,系统梳理了公司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包钢股份控股、参股公司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包钢股份与各控参股公司的资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按照“控则有为,参则有序”的原则,对控参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人事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切实履行包钢股份出资人职责,最大程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包钢股份控股、参股公司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压实管理职责,实现控参股公司专业化管理,切实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印发《关于成立控参股公司管理领导小组及实行生产经营业务归口管理的通知》。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控参股公司管理职责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有效运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从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建立日常问询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地址:
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别对2018年以来公司三会一层的运作情况,董监高依法履职情况,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情况,承诺履行情况,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优质资源转移等风险,与大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银行存款情况,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开展了自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213.1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家总量控制指标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和氨氮,2022年,公司烟气实际排放量分别为:氮氧化物16382.84吨,二氧化硫7498.503吨,颗粒物9166.06吨,总排放量小于许可排放量。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COD271.08吨,氨氮18吨。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污染物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等国家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
重点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个) | 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69 | 3585.26119 | 无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12057.546吨/年 |
氮氧化物 | 6180.28626 | 19762.437吨/年 |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烟尘) | 4821.67452 | 8210.038吨/年 | |||||
白云选矿分公司 | 颗粒物 | 集中排放 | 1 | 21.47 | 无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48.27吨/年 |
二氧化硫 | 28.73 | 160.9吨/年 | |||||
氮氧化物 | 158.57 | 160.9吨/年 | |||||
巴润分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6 | — | 无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执行排污登记 |
固阳矿山分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1个 | 43.738 | 无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8662-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561.82吨/年 |
二氧化硫 | 347.708 | 1190.4吨/年 | |||||
氮氧化物 | 343.613 | 1785.6吨/年 | |||||
稀土钢板材厂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01个 | 3028.15548 | 无 | 5952.797吨/年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473.47881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6721.221吨/年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5548.79375 | 12106.208吨/年 | ||||
动供总厂 | 废气: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12个 废水:1个 | 441.19 | 无 | 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
二氧化硫 | 673.09 | ||||||
氮氧化物 | 2769.87 | ||||||
氨氮 | 18 | 废水均达标外排 | |||||
COD | 271.08 | ||||||
庆华煤化工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间断排放 | 24个(其中4个未投运) | 54.56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299.34吨/年 |
二氧化硫 | 121.72 | 471.45吨/年 | |||||
氮氧化物 | 1126.75 | 1771.35吨/年 | |||||
还原铁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无组织 | 6 | 268.515 | 无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 | 595.2吨 |
氮氧化物 | 254.96 | 892.8吨 | |||||
颗粒物 | 755.27 | 1251.55吨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
包钢股份先后完成10座焦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清洁化运输已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公示,同时完成了炼铁厂四烧1#脱硫脱硝提标改造项目、运输部鱼雷罐加盖项目、炼钢厂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薄板厂冶炼区域无组织综合治理、炼铁厂三烧超低排放改造等9个项目。此外,2022年包钢股份在继续推进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同步全力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加强除尘、脱硫系统的精细化操作管理,使除尘、脱硫系统稳定达标运行,确保完成粉尘、二氧化硫的减排工作。
2、2023年重点治理工程
2023年,公司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环境治理项目涵盖了有组织废气治理、无组织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及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整治等各方面,重点项目包括各主要高炉热风炉脱硫脱硝项目、动供总厂燃气轮机脱硫脱硝项目及各主要工序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总排废水综合整治、总排废水提标改造等,项目实施后,包钢的主要环保指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为如期实现超低排放目标奠定了基础。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均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包钢股份排污许可证变更、稀土钢板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
公司搭建了国内首个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平台。该平台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为基础,采用环境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企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度挖掘行业大数据和整合内部各类运营系统,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实现企业按证排污、自证守法,降低环境风险。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对自身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本部存在焦炉煤气柜及管道、高炉煤气柜及管道、转炉煤气柜及管道、煤焦化工分公司回收车间粗苯工段轻苯等物质储存、动供总厂总排污水处理中心输送管道等重大风险源;还原铁公司存在煤粉回流过程发生爆炸风险;巴润公司存在尾矿库溃坝等风险。
根据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均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了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同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
修订和编制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有:
(1)编制完成了《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动供总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薄板坯连铸连轧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仓储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长材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轨梁轧钢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钢管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个
二级单位应急预案均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在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备案。
(2)还原铁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备案。
(3)巴润矿业分公司制定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矿业分公司矿浆管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包钢庆华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备案。
(5)包钢与地方政府、周边企业建立了应急响应的联动机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2年6月27日“关于发布《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43号),《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和清洁生产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包钢股份制定了2022年度环境监测任务下发执行。
方案监测任务由公司本部和外围独立企业下属两部分组成。包括了本部所有的纳入所有国控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大气环境、噪声和固体废物。本部监测主要由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包钢预保中心组织实施。外围独立下属企业宝山矿业公司、巴润矿业公司、固阳矿山公司、还原铁公司、包钢庆华煤化工公司每年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废水、废气和锅炉排放源进行监测。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7个单位57个废水排放口、20个单位571个废气排放口、7个点位环境空气质量、30个点位厂界噪声、15个单位固废(包括尾矿、炉渣、高炉渣、转炉渣、电炉渣、瓦斯灰、除尘灰、脱硫渣、精炼渣、氧化铁皮等)的监测任务。另外公司自行监测部分还包括各单位废气、总排和车间排放口废水。
包钢预保中心承担公司各单位涉及到的个人职业健康放射监测,核工业二零八大队承担涉及到的放射环境的监测。
此外方案还单独列出了巴润矿业公司、固阳矿山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的监测任务。
本部各单位及各下属公司凡列入国控污染源需要进行开展监测的,监测方案均按照要求上传到了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本部及各单位均按照监测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和频次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监测上报时限要求在内蒙古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自行监测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监测点 | 项目 | 监测类型 | 监测频次 |
1 | 动供总厂 (热电区域) | 1#、2#热力锅炉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烟气黑度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2 | 巴润矿业分公司 | 粗破碎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干选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3 | 炼铁厂 | 一烧烧结机机头一期、二期脱硫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三烧烧结机机头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四烧烧结机机头一期、二期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6#高炉出铁场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4 | 炼钢厂 | 1#、2#、3#麦尔兹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5 | 煤焦化工分公司 | 2#干熄焦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二氧化硫 | 每季一次 | ||||
9#10#焦炉推焦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二氧化硫 | 每季一次 | ||||
9#10#焦炉装煤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二氧化硫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苯并[a]芘 | 手工监测 | 每半年一次 | |||
7#焦炉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6 | 钢管公司 | 加热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氮氧化物 | 每季度一次 | ||||
连铸车间北精炼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7 | 薄板厂 | 矫直机系统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精炼炉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散装料仓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年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8 | 固阳矿山公司 | 球团机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9 | 还原铁公司 | 球团机脱硫系统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颗粒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度一次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氟化物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10 | 庆华煤化工 | 焦炉1#烟气脱硫脱硝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焦炉2#烟气脱硫脱硝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1#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2#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3#锅炉脱硫排放口 | 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1#熄焦补水 | COD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氨氮 | |||||
2#熄焦补水 | COD | 自动监测 | 全天连续监测 | ||
氨氮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氰化氢、苯、酚类、硫化氢、氨、氮氧化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焦炉炉顶无组织 | 颗粒物、苯并[a]芘、硫化氢、氨、苯可溶物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厂界噪声 | 噪声 | 手工监测 | 每季一次 | ||
11 | 公司总排口 | 总排 | COD、氨氮、PH值、水流量 | 自动监测 | 连续监测 |
悬浮物、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总氰化物、氟化物、总铁、总锌、总铜、总砷、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镍、总镉、总汞 | 手工监测 | 每月一次 | |||
12 | 薄板厂 | 含铬废水 | 六价铬 | 手工监测 | 每周一次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白云选矿分公司因热电作业部环保设施超低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不能保证正常运行,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60000元整。
(2)2022年2月,固阳矿山公司因白云石生产线及煅烧环保设施改造项目未采取精细化管理,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0000元整。
(3)2022年12月,白云选矿分公司因未按要求开展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的厂界颗粒物监测,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100000元整。
(4)2022年11月,庆华煤化工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被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30000元整。
(5)2022年12月,固阳矿山公司因球团系统排口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超标0.275倍,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27500元整。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环境保护税管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按季度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环境保护税。
(2)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通过加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量,优化资源利用路线,拓宽资源利用途径提升了钢渣、转炉喷溅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逐步降低历史堆存量,大幅度降低露天堆存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管理:为适应当前环保管理,修订了《包钢集团危险物品管理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品的管理办法及适用范围。管理办法中对危险废物管理、剧毒药品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做了规定。成立了危险物品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单位危险物品的审核、审批、采购、使用、贮存保管、处置进行了规定。编制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了危险废物的名称、性质、产生量、产生源、去向、处理处置方法、处置单位等相关信息。对管理危险废物的环保技术人员每年进行1~2次的环保技术培训。
(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公司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开2022年度环境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排污单位均符合现行国家排污法律法规。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国家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第41年。4月15日,包钢组织30余家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此次包钢开展义务植树涉及耐火拆除地、热轧预留地、82号变电所空地等厂内绿化区域,以及大青山碳汇林地区域,面积13万平方米,栽培樟子松、山杏、卫矛、山桃、白蜡等14500余株。这是近年来包钢规模最大的一次义务植树,树木品种、数量以及形成林地面积均达到最高值,丰富了厂区及大青山植物景观。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3万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各工序推进节能项目建设、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中国钢铁行业第三家、内蒙古首家向全社会发布“双碳”目标的企业,包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围绕包钢“双碳”规划中稳步降碳、大幅减碳、深度脱碳三个阶段纲领性任务,包钢将能耗“双控”作为实现“双碳”承诺的重要抓手和主要举措,通过强化工序能耗管理,提升能源体系运行效率,挑战极致能效,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开展高炉降焦比攻关、淘汰落后机电产品、推进节能降碳项目建设等措施,促进包钢股份能耗指标向行业先进迈进。主要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结合公司产业规划内容,完成“十四五”节能规划修订审核工作,并编制节能规划三年滚动行动方案,促进规划有序落地。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能源网格化管理。编制修订管理制度6项,夯实能源管理基础。按照新修订的能源网格化评价标准,对17家单位开展周期性能源网格化检查工作,按季度考评,强化能源过程管控,降低能源消耗。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用能管理、节能项目管理方面进行检查,强化新建、在建节能项目安全预案执行情况和已投运项目的相关方运维管理,以及各单位安全、合规使用能源情况。
推进节能项目建设,提升工序能效提升。通过与宝武集团各钢铁基地节能技术应用交流,深度挖掘各工序节能潜力,引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推动各工序指标进步。2022年立项推进节能项目28项,开工19项。主要项目有7#8#焦炉及1#-4#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项目、泵与风机类节能改造项目、加热炉余热回收项目以及3#烧结机烟道与环冷余热回收项目等。同时加快淘汰公司高耗能机电设备,对包钢股份各单位机电设备进行排查筛选,制定高耗能淘汰设备清单,完成1112台电机和86台变压器更换。
开展低碳零碳技术应用,开发新能源项目。充分利用新能源资源禀赋、太阳能资源丰富优势,加大清洁能源布局,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厂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完成薄板厂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并顺利并网投运,提升公司新能源发电水平,公司屋顶光伏发电完成2272万kWh;同时,积极争取新能源发电指标,取得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包钢股份30.3MW屋顶光伏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指标批复。
布局CCUS,开展碳汇合作。筹建内蒙古自治区及钢铁行业最大的“CCUS碳中和”全产业链示范工程。采用最新化学吸收技术对麦尔兹窑燃烧后烟气中的CO2进行捕集,通过油气井增产来实现商业收益,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包钢股份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75 | 为包头市昆区、固阳县、九原区哈业胡同镇、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等捐款 |
其中:资金(万元) | 675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139 | 合理运用发放职工福利等契机,鼓励各单位积极购买包联旗县的农副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139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等 | 消费帮扶包括农家鸡、黄芪、莜面、木耳、米、面、油等各类扶贫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及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上述解释第15号及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自相关内容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94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存有、张国涛、王洪波、周全龙、王凯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刘存有(2016、2017、2018) 张国涛(2016、2017、2018、2019、2020) 王洪波(2019、2020) 周全龙(2021、2022) |
王凯峰(2021、2022)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2022年前三季度稀土精矿销售价格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第四季度稀土精矿销售价格为不含税35313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06.26元/吨(干量);2022年交易总量约28.33万吨(干量,折REO=50%)。期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采取竞价、拍卖等公开方式销售稀土精矿,经包钢集团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相关部门认为稀土精矿不宜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销售。报告期内,双方完成24.17万吨稀土精矿交易。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就稀土精矿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了优化,双方约定,在定价公式不变的情况下,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定价公式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2023年第一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为不含税35313元/吨(干量,REO=50%);第二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为不含税31030元/吨(干量,REO=50%)。
公司采购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单洗蒙古焦煤,每年交易数量不超过100万吨,价格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从包钢矿业采购单洗蒙古焦煤16.6万吨,交易金额3.29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以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为标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以下简称“债转股”)。本次债转股的投资人可通过增资还债、收债转股、以股抵债及认购A类和B类可转债的方式对稀土钢板材公司实施债转股,截止2019年11月,共计7家投资人和18名管理层人员共投资77.35亿元。本次债转股后,本公司持有稀土钢板材公司72.65%的股权,少数股东持有27.35%股权。
本公司及本公司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承诺稀土钢板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对应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4.1亿元、17.6亿元、19.9亿元、21.4亿元和21.4亿元。若稀土钢板材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和包钢集团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补足部分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2022年度,稀土钢板材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26.06亿元,承诺净利润21.4亿元,差额47.46亿元。公司从资本公积中以现金的方式对稀土钢板材公司补偿47.46亿元,稀土钢板材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将相应业绩承诺款项以吸收投资款方式计入资本公积。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20亿元,融资期限为1—5年。截至目前,公司将高炉上料系统等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铁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融入资金3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550,000.00 | 0.525%-2.025% | 296,556.22 | 13,727,834.35 | 13,573,946.46 | 450,444.11 |
合计 | / | / | / | 296,556.22 | 13,727,834.35 | 13,573,946.46 | 450,444.11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400,000.00 | 2.85%-3.35% | 179,300.00 | 239,000.00 | 228,800.00 | 189,500.00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15,000.00 | 4.35% | 15,000.00 | 0 | 15,000.00 | 0 |
合计 | / | / | / | 194,300.00 | 239,000.00 | 243,800.00 | 189,5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贷款 | 495,000.00 | 189,5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22,560.96 | 是 | 合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98.85 | 是 | 合营公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27.74 | 是 | 合营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无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包钢股份一亿美元私募债 | 2022年4月6日 | 5.35% | 1亿美元 | 2025年4月6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亿美元海外债,期限2022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发行利率5.35%。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5,07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49,52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82,792,537 | 55.02 | 13,907,821,061 | 质押 | 8,335,000,000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1.68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1,596,197 | 625,059,869 | 1.37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财富资产-光大银行-内蒙古华宸实业有限公司 | 267,564,888 | 0.59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0.58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1,575,200 | 181,575,200 | 0.40 | 未知 | 未知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74,971,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74,971,476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486,73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25,059,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059,869 |
招商财富资产-光大银行-内蒙古华宸实业有限公司 | 267,564,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564,888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83,300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1,57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575,200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31,58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90,400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需要合并计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907,821,061 | 2019-5-28 | 13,907,821,061 | 非公开发行认购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孟繁英 |
成立日期 | 1954年5月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中国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8375%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包钢联 | 155638 | 2019/8/20 | 2019/8/22 | 2024/8/22 | 1.86 | 5.5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包钢03 | 155712 | 2019/9/18 | 2019/9/20 | 2024/9/20 | 0.26 | 5.92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钢联03 | 163705 | 2020/7/23 | 2020/7/27 | 2025/7/27 | 5.80 | 5.5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无 | 否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C钢联01 | 175793 | 2021/3/31 | 2021/4/1 | 2026/4/1 | 5 | 6.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无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3+2,发行规模为16.8亿元,票面利率为6.38%。2022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至5.5%,2022年8月20日债券持有人回售14.94亿元,2022年8月20日公司支付自2021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期间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2+2+1,发行规模为33.2亿元,票面利率5.92%,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32.94亿元,目前债券余额0.26亿元。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支付自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8.5亿元,票面利率6.00%,2021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维持发行利率不变,债券持有人回售2.67亿元;2022年公司行使调整利率权利,将利率调整为5.50%,债券持有人回售0.03亿元,目前债券余额5.80亿元。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支付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1+1+1+1+1,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00%,目前债券余额5亿元。2022年3月29日支付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利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21层 | 王洪波 | 耿欣,曹熙 | 010-89926962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中心16层 | 王洪波 | 张翌辰,秦驭初 | 010-5680028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5 | 5 | 0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存续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绿色项目进展与环境效益实现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估,经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绿色债券评估委员会审定,维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G-1等级,确认该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9包钢MTN001 | 101900574 | 2019/4/18 | 2019/4/22 | 2024/4/22 | 0.32 | 6.1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包钢MTN001 | 102000302 | 2020/3/9 | 2020/3/11 | 2025/3/11 | 0 | 5.3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 | 22包钢CP001 | 042280113 | 2022/3/4 | 2023/3/4 | 2023/3/4 | 10 | 5.07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期融资券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22包钢CP002 | 042280134 | 2022/3/16 | 2023/3/16 | 2023/3/16 | 5 | 4.79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9包钢PPN001 | 031900448 | 2019/5/15 | 2019/5/16 | 2022/5/16 | 0 | 4.8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9包钢PPN002 | 031900474 | 2019/10/29 | 2019/10/30 | 2022/10/30 | 0 | 5.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市场 | 无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6.1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32亿元,2021年债券持有人回售24.68亿元。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支付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2+2+1,票面利率5.30%,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0亿元,2022年债券持有人回售10亿元。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支付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1年,票面利率5.07%,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10亿元,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支付自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1年,票面利率4.79%,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5亿元,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支付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1+1+1,票面利率4.80%,截止报告期末债券余额为0亿元。2022年债券持有人回售0.4亿元,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支付自2021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利息。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1+1+1,票面利率5.00%,截止报告期末债券余额为0亿元。2022年债券持有人回售0.2亿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支付自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利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 王洪波 | 吴剑伟 | 010-88027267 |
中信建投债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 王洪波 | 王荟杰 | 1501003868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10 | 10 | 0 | 是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5 | 5 | 0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7,904,070.21 | 2,860,791,649.68 | -129.29% | 受利润影响 |
流动比率 | 0.56 | 0.63 | -9.75% | |
速动比率 | 0.31 | 0.33 | -7.64% | |
资产负债率(%) | 58.16% | 56.61% | 2.73%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6 | 0.12 | -52.06% | 受利润影响 |
利息保障倍数 | 0.29 | 2.98 | -90.40% | 受利润影响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53 | 7.81 | -67.54% | 受现金流量的影响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74 | 5.29 | -48.12% | 受利润影响 |
贷款偿还率(%) | 45.04% | 49.02% | -8.13% | |
利息偿付率(%) | 90.86% | 90.78% | 0.09%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230A012872号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包钢股份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包钢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的存货会计政策和附注五、8 的存货披露。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包钢股份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852,642.33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828.99万元,账面净值1,741,813.34万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确定。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当前库存状况等作出重大判断。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有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检索主要产品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4)选取部分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后已销售的库存商品进行抽样,将样本的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公司的存货减值测试结果,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估计售价和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7)检查存货跌价准备在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充分。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1、事项描述
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包钢股份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数量较多、不同类别的交易,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
鉴于关联方数量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包钢股份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的风险,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公司与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定价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例如管理层定期复核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清单、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流程等;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3)复核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4)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5)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6)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商业实质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核查,如检查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核查其实物流转信息并与交易场所核对,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比对同类关联交易价格,对特殊商品交易定价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关联交易毛利率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7)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包钢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包钢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包钢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包钢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包钢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包钢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包钢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 四月二十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40,722,719.39 | 11,144,705,140.3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9,250.00 | 15,968,5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32,338,895.21 | 3,299,705,529.52 | |
应收账款 | 2,836,432,467.62 | 2,371,066,024.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06,704,070.93 | 3,755,660,812.01 | |
预付款项 | 856,569,821.48 | 712,039,307.9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6,580,415.45 | 303,548,277.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109,793.96 | 6,25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418,133,447.81 | 19,452,400,015.8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025,706.52 | 558,397,599.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281,766,794.41 | 41,613,491,206.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12,775,367.83 | 1,360,565,669.7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408,748.85 | 5,218,807.3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0,616,929,372.03 | 59,037,133,218.63 | |
在建工程 | 1,575,609,976.05 | 1,046,030,570.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51,012,153.29 | 6,904,769,797.88 | |
无形资产 | 2,551,505,091.57 | 2,679,062,868.9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2,391,260.27 | 610,012,652.5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4,392,424.17 | 334,084,875.4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316,297,063.77 | 34,377,566,308.7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8,440,321,457.83 | 106,354,444,770.03 | |
资产总计 | 146,722,088,252.24 | 147,967,935,976.92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7,739,585,388.61 | 10,245,334,190.2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430,621,708.60 | 10,176,777,816.40 | |
应付账款 | 18,145,627,410.76 | 20,374,340,334.8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432,786,739.05 | 6,491,915,904.3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254,909.82 | 357,397,178.60 | |
应交税费 | 1,191,374,023.81 | 623,708,192.32 | |
其他应付款 | 5,928,993,567.60 | 4,807,828,594.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102,349.91 | 2,952,039.4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22,459,055.95 | 5,647,573,809.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60,509,388.32 | 7,793,543,391.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803,212,192.52 | 66,518,419,412.0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046,546,797.23 | 9,373,121,470.13 | |
应付债券 | 3,018,014,397.63 | 4,936,614,126.1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7,348,758.23 | 1,234,606,186.55 | |
长期应付款 | 2,769,357,370.52 | 1,068,775,045.2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78,030,000.00 | 221,58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73,106,032.98 | 411,357,413.6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9,124.81 | 697,021.0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23,952,481.40 | 17,246,751,262.89 | |
负债合计 | 85,327,164,673.92 | 83,765,170,674.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585,032,648.00 | 45,585,032,6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7,149,951.37 | 825,123,400.94 | |
减:库存股 | 199,999,951.75 | 199,999,951.75 |
其他综合收益 | 5,419,616.94 | -8,272.94 | |
专项储备 | 288,442,090.85 | 239,947,060.79 | |
盈余公积 | 1,018,006,339.79 | 1,488,373,543.3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64,459,773.36 | 7,327,439,391.6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428,510,468.56 | 55,265,907,820.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8,966,413,109.76 | 8,936,857,481.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394,923,578.32 | 64,202,765,301.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722,088,252.24 | 147,967,935,976.92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487,424,996.67 | 9,709,061,790.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9,250.00 | 15,968,5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78,420,687.21 | 2,738,207,831.54 | |
应收账款 | 4,207,970,703.76 | 5,625,269,908.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2,405,317.12 | 3,532,429,597.54 | |
预付款项 | 819,226,354.67 | 650,656,672.33 | |
其他应收款 | 8,123,882,510.21 | 8,095,631,028.9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94,439.51 | 14,078,200.00 | |
存货 | 13,016,925,425.70 | 16,270,798,520.1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887,199.11 | 251,024,268.9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006,402,444.45 | 46,889,048,118.1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49,055,383.37 | 25,070,630,543.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408,748.85 | 5,218,807.3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381,782,892.66 | 23,266,547,087.86 |
在建工程 | 1,236,969,182.84 | 965,404,255.8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31,202,489.19 | 6,898,037,739.81 | |
无形资产 | 1,706,804,897.07 | 1,815,590,607.9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2,051,004.65 | 607,415,533.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810,339.52 | 325,182,737.1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781,936,721.79 | 33,896,793,642.0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155,021,659.94 | 92,850,820,954.87 | |
资产总计 | 144,161,424,104.39 | 139,739,869,072.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39,585,388.61 | 10,095,334,190.2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459,927,643.93 | 11,045,762,366.18 | |
应付账款 | 17,400,983,976.27 | 21,542,536,317.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037,375,111.86 | 6,277,526,195.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0,790,036.08 | 320,805,802.25 | |
应交税费 | 1,129,706,811.57 | 488,173,059.20 | |
其他应付款 | 10,524,955,367.76 | 5,534,268,443.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68,539.47 | 2,268,539.4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03,572,985.28 | 5,646,754,380.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84,523,507.34 | 7,013,181,185.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201,420,828.70 | 67,964,341,941.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046,546,797.23 | 9,373,121,470.13 | |
应付债券 | 3,018,014,397.63 | 4,936,614,126.1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6,900,766.81 | 1,228,562,296.27 | |
长期应付款 | 2,769,357,370.52 | 1,068,775,045.2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68,100,000.00 | 209,26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70,103,404.10 | 404,388,261.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9,124.81 | 697,021.0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10,571,861.10 | 17,221,418,220.39 | |
负债合计 | 88,711,992,689.80 | 85,185,760,162.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585,032,648.00 | 45,585,032,6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58,602,120.28 | 2,558,602,120.28 | |
减:库存股 | 199,999,951.75 | 199,999,951.75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67,436.52 | 185,986.21 | |
专项储备 | 196,513,333.62 | 146,367,714.41 | |
盈余公积 | 1,658,702,477.97 | 1,488,373,543.33 | |
未分配利润 | 5,645,813,349.95 | 4,975,546,850.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449,431,414.59 | 54,554,108,910.7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4,161,424,104.39 | 139,739,869,072.98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2,171,753,910.70 | 86,183,145,818.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72,171,753,910.70 | 86,183,145,818.4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2,379,527,082.76 | 82,052,997,251.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66,590,945,799.89 | 76,545,813,980.8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05,077,263.52 | 983,269,387.18 | |
销售费用 | 221,814,945.80 | 275,245,940.36 | |
管理费用 | 1,963,420,933.34 | 1,794,199,868.95 | |
研发费用 | 262,562,898.76 | 323,482,147.44 | |
财务费用 | 1,935,705,241.45 | 2,130,985,926.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43,196,564.83 | 1,851,998,384.57 | |
利息收入 | 86,472,384.91 | 69,181,726.48 | |
加:其他收益 | 284,690,728.24 | 62,503,35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8,842,389.56 | 49,527,522.7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7,661,424.58 | 36,179,261.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0,750.00 | 453,6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499,107.21 | 221,283.4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9,744,151.67 | -460,721,611.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13,087.83 | 3,460,492.0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4,564,254.43 | 3,785,593,213.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430,144.36 | 22,350,798.6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0,732,124.80 | 118,277,609.4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2,866,234.87 | 3,689,666,402.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2,074,303.17 | 522,101,288.3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4,940,538.04 | 3,167,565,113.9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4,940,538.04 | 3,167,565,113.9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9,956,771.57 | 2,866,448,328.1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4,983,766.47 | 301,116,785.8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41,135.75 | -426,235.6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27,889.88 | -184,390.3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81,450.31 | 67,326.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81,450.31 | 67,326.2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6,439.57 | -251,716.5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46,439.57 | -251,716.5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13,245.87 | -241,845.3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38,699,402.29 | 3,167,138,878.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4,528,881.69 | 2,866,263,937.8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4,170,520.60 | 300,874,940.5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63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631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3,470,469,301.74 | 82,335,009,158.61 | |
减:营业成本 | 66,973,854,691.14 | 75,348,259,743.28 | |
税金及附加 | 1,193,170,466.01 | 716,614,492.97 | |
销售费用 | 129,316,117.59 | 205,263,648.19 | |
管理费用 | 1,385,084,109.92 | 1,458,217,604.62 | |
研发费用 | 122,441,931.03 | 183,937,261.31 | |
财务费用 | 1,610,059,895.83 | 1,784,222,564.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0,031,372.00 | 1,824,044,268.30 | |
利息收入 | 389,440,840.34 | 383,400,352.79 | |
加:其他收益 | 274,778,046.41 | 61,347,663.5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4,710,134.63 | 390,123,943.7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1,583,670.92 | 36,179,261.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0,750.00 | 453,6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568,434.52 | 15,581,744.0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9,910,448.00 | -441,888,342.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13,087.83 | 3,698,653.6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24,155,226.57 | 2,667,811,106.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916,731.38 | 19,750,631.7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2,327,122.99 | 68,037,359.1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29,744,834.96 | 2,619,524,379.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6,455,488.53 | 329,528,548.6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3,289,346.43 | 2,289,995,830.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3,289,346.43 | 2,289,995,830.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81,450.31 | 67,326.2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81,450.31 | 67,326.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81,450.31 | 67,326.2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07,870,796.74 | 2,290,063,156.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426,942,425.70 | 72,204,777,221.9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5,465,149.65 | 14,897,198.5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1,133,148.83 | 756,598,735.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953,540,724.18 | 72,976,273,156.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429,459,257.41 | 52,992,633,237.1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83,069,658.19 | 5,333,361,922.3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30,555,368.99 | 2,766,970,080.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3,598,919.68 | 908,877,705.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886,683,204.27 | 62,001,842,944.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7,519.91 | 10,974,430,211.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33,904.17 | 1,760,070.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48,760.50 | 20,672.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46,542.52 | 173,064.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929,207.19 | 1,953,807.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7,238,014.25 | 949,920,047.7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71,934,425.79 | 115,433,801.2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39,25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9,172,440.04 | 1,076,693,107.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243,232.85 | -1,074,739,300.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 | 73,3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0 | 73,3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139,000,000.00 | 20,11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2,123,906,417.02 | 1,499,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15,103,240.84 | 15,285,021,300.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827,009,657.86 | 36,970,521,300.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133,449,000.00 | 27,698,643,386.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97,418,751.21 | 2,256,202,616.6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02,775,000.00 | 502,775,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92,004,942.03 | 15,142,382,603.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122,872,693.24 | 45,097,228,607.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863,035.38 | -8,126,707,307.4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058,791.16 | -6,200,123.2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810,042.84 | 1,766,783,479.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11,501,003.08 | 3,244,717,523.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63,311,045.92 | 5,011,501,003.08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350,555,641.02 | 83,120,099,232.9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4,732,167.80 | 3,633,724.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2,426,493.54 | 813,497,488.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847,714,302.36 | 83,937,230,445.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250,596,565.33 | 65,699,398,918.1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75,843,450.64 | 4,416,459,752.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9,125,887.13 | 1,828,443,189.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1,566,305.26 | 607,893,266.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597,132,208.36 | 72,552,195,127.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0,582,094.00 | 11,385,035,318.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6,760,186.59 | 335,865,985.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0,000.00 | 20,67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518,653.53 | 434,141,813.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3,388,840.12 | 770,028,471.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7,759,342.62 | 907,850,689.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3,186,525.79 | 479,704,801.2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9,665,241.76 | 841,471,575.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0,611,110.17 | 2,229,027,066.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222,270.05 | -1,458,998,595.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139,000,000.00 | 19,96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123,906,417.02 | 1,499,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25,103,240.84 | 10,812,186,561.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788,009,657.86 | 32,274,386,561.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973,449,000.00 | 27,598,643,386.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91,675,658.57 | 1,747,658,491.6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92,004,942.03 | 12,273,282,603.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457,129,600.60 | 41,619,584,482.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880,057.26 | -9,345,197,921.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09,541.74 | -4,542,496.7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7,949,422.95 | 576,296,305.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91,821,577.06 | 3,015,525,271.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39,771,000.01 | 3,591,821,577.06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825,123,400.94 | 199,999,951.75 | -8,272.94 | 239,947,060.79 | 1,488,373,543.33 | 7,327,439,391.68 | 55,265,907,820.05 | 8,936,857,481.92 | 64,202,765,30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825,123,400.94 | 199,999,951.75 | -8,272.94 | 239,947,060.79 | 1,488,373,543.33 | 7,327,439,391.68 | 55,265,907,820.05 | 8,936,857,481.92 | 64,202,765,301.9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7,973,449.57 | 5,427,889.88 | 48,495,030.06 | -470,367,203.54 | -1,762,979,618.32 | -2,837,397,351.49 | 29,555,627.84 | -2,807,841,723.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7,889.88 | -729,956,771.57 | -724,528,881.69 | -714,170,520.60 | -1,438,699,402.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7,973,449.57 | -640,696,138.18 | -1,298,669,587.75 | 1,244,655,055.12 | -54,014,532.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334,387.57 | -53,334,387.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57,973,449.57 | -640,696,138.18 | -1,298,669,587.75 | 1,297,989,442.69 | -680,145.06 | ||||||||||
(三)利润分配 | 170,328,934.64 | -1,033,022,846.75 | -862,693,912.11 | -502,775,000.00 | -1,365,468,912.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0,328,934.64 | -170,328,934.64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62,693,912.11 | -862,693,912.11 | -502,775,000.00 | -1,365,468,912.1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8,495,030.06 | 48,495,030.06 | 1,846,093.32 | 50,341,123.38 | |||||||||||
1.本期提取 | 529,842,512.06 | 529,842,512.06 | 11,079,526.13 | 540,922,038.19 | |||||||||||
2.本期使用 | -481,347,482.00 | -481,347,482.00 | -9,233,432.81 | -490,580,914.8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167,149,951.37 | 199,999,951.75 | 5,419,616.94 | 288,442,090.85 | 1,018,006,339.79 | 5,564,459,773.36 | 52,428,510,468.56 | 8,966,413,109.76 | 61,394,923,578.3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1,052,025,229.25 | 199,999,951.75 | 176,117.40 | 406,493,993.20 | 1,259,373,960.29 | 4,689,990,646.58 | 52,793,092,643 | 8,824,210,048.26 | 61,617,302,691.23 | |||||
加:会计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1,052,025,229.25 | 199,999,951.75 | 176,117.40 | 406,493,993.20 | 1,259,373,960.29 | 4,689,990,646.58 | 52,793,092,642.97 | 8,824,210,048.26 | 61,617,302,691.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901,828.31 | -184,390.34 | -166,546,932.41 | 228,999,583.04 | 2,637,448,745.10 | 2,472,815,177.08 | 112,647,433.66 | 2,585,462,610.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390.34 | 2,866,448,328.14 | 2,866,263,937.80 | 300,874,940.52 | 3,167,138,878.32 | ||||||||||
(二)所有者投入 | -226,901,828.31 | -226,901,828.31 | 311,570,213.64 | 84,668,385.33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4,668,385.33 | 84,668,385.3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6,901,828.31 | -226,901,828.31 | 226,901,828.31 | ||||||||||||
(三)利润分配 | 228,999,583.04 | -228,999,583.04 | 0.00 | -503,458,500.00 | -503,458,5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8,999,583.04 | -228,999,583.04 | 0.00 | ||||||||||||
2.提取一 |
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3,458,500.00 | -503,458,5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6,546,932.41 | -166,546,932.41 | 3,660,779.50 | -162,886,152.91 | |||||||||||
1.本期提取 | 307,193,945.06 | 307,193,945.06 | 7,845,724.21 | 315,039,669.27 | |||||||||||
2.本期使用 | -473,740,877.47 | -473,740,877.47 | -4,184,944.71 | -477,925,822.1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45,585,032,648.00 | 825,123,400.94 | 199,999,951.75 | -8,2 | 239,947,060.79 | 1,488,373,543.33 | 7,327,439,391.68 | 55,265,907,820.05 | 8,936,857,481.92 | 64,202,765,301.97 |
期末余额 | 72.94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185,986.21 | 146,367,714.41 | 1,488,373,543.33 | 4,975,546,850.27 | 54,554,108,910.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185,986.21 | 146,367,714.41 | 1,488,373,543.33 | 4,975,546,850.27 | 54,554,108,910.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81,450.31 | 50,145,619.21 | 170,328,934.64 | 670,266,499.68 | 895,322,503.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81,450.31 | 1,703,289,346.43 | 1,707,870,796.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0,328,934.64 | -1,033,022,846.75 | -862,693,912.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0,328,934.64 | -170,328,934.64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62,693,912.11 | -862,693,912.11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0,145,619.21 | - | - | 50,145,619.21 | |||||||
1.本期提取 | 423,092,661.42 | 423,092,661.42 | |||||||||
2.本期使用 | -372,947,042.21 | -372,947,042.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4,767,436.52 | 196,513,333.62 | 1,658,702,477.97 | 5,645,813,349.95 | 55,449,431,414.5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118,660.00 | 316,560,356.28 | 1,259,373,960.29 | 2,914,550,602.91 | 52,434,238,396.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118,660.00 | 316,560,356.28 | 1,259,373,960.29 | 2,914,550,602.91 | 52,434,238,396.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67,326.21 | -170,192,641.87 | 228,999,583.04 | 2,060,996,247.36 | 2,119,870,514.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326.21 | 2,289,995,830.40 | 2,290,063,156.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228,999,583.04 | -228,999,583.04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8,999,583.04 | -228,999,583.04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70,192,641.87 | - | - | -170,192,641.87 | |||||||
1.本期提取 | 263,627,884.57 | 263,627,884.57 | |||||||||
2.本期使用 | -433,820,526.44 | -433,820,526.44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585,032,648.00 | 2,558,602,120.28 | 199,999,951.75 | 185,986.21 | 146,367,714.41 | 1,488,373,543.33 | 4,975,546,850.27 | 54,554,108,910.75 |
公司负责人:刘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美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1999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内政股批字[1999]6号)文件批准,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并于2001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5,585,032,648股,注册资本45,585,032,648.00元,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总部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本公司母公司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主要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生产和销售、汽车货物运输、钢铁生产技术咨询等。
(3)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钢铁行业,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铁精粉、稀土精矿的生产和销售。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9户,具体详见本“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第十节五23、29(1)、29(2)、38(1)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
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C、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及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和包装物,根据其金额大小及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一次转销法、工作量法和分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一、房屋建筑物部分 | ||||
1.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25-40 | 3% | 3.88%-2.43% |
2.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0 | 3% | 3.88%-2.43% |
二、通用设备 | ||||
1.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3-24 | 3% | 7.06%-4.04% |
2.动力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18 | 3% | 8.08%-5.39% |
3.传导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18 | 3% | 8.08%-5.39% |
4.工业炉窑 | 年限平均法 | 8-13 | 3% | 12.13%-7.46% |
5.其他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4 | 3% | 12.13%-4.04% |
三、专用设备部分 | ||||
1.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24 | 3% | 6.47%-4.04% |
2.其他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4 | 3% | 12.13%-4.04% |
四、运输设备 | ||||
1.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3% | 12.13%-6.9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采矿权、计算机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10年 | 直线法 | |
采矿权 | 23年 | 直线法 |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具体方法
①钢材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本公司将销售客户分为战略合同客户、专项代理协议客户、直供及协议客户、出口等不同类别。依据不同类别客户的结算方式不同,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I.战略合同客户
本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在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或超过质量异议期,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II.专项代理协议客户
本公司部分钢轨产品主要销售给中国铁路总公司代理采购单位,在商品发出经客户验收或超过质量异议期,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III.直供及协议客户
本公司与直供及协议客户签订年度供货协议,采取“指导价订货,结算价结算”的定价结算模式,每月确定上月26号至本月25号的产品结算价格。确定产品结算价格的商品在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或超过质量异议期,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按照确定的结算价格确认收入。
IV.出口产品
本公司出口产品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和离岸价确认收入。
②其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本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在商品销售发出并经客户验收取得收款权利,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支出。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
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本公司已对离岗退养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 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有形动产租赁收入 | 13、9、6 |
房产税 | 从租计征(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从价计征(房产原值的70%、90%为纳税基准)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资源税 | 矿产资源开采量 | 12、5 |
水资源税 | 从量计征 | 2.50、0.70元/立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15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5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17 |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2.5 |
(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下属分支机构由本公司统一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
(2)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适用新加坡共和国的所得税有关法规,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36,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5000127,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500018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17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67,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20]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子公司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报告期内所得税税率实际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930.54 | 41,686.53 |
银行存款 | 5,263,294,115.38 | 5,011,459,316.55 |
其他货币资金 | 5,877,411,673.47 | 6,133,204,137.23 |
合计 | 11,140,722,719.39 | 11,144,705,140.3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4,504,441,126.47 | 2,965,562,238.40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为4,504,441,126.47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259,250.00 | 15,968,500.00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6,259,250.00 | 15,968,5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6,259,250.00 | 15,968,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5,255,022.28 | 1,558,968,682.36 |
商业承兑票据 | 1,227,083,872.93 | 1,740,736,847.16 |
合计 | 1,632,338,895.21 | 3,299,705,529.5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3,770,016.1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83,770,016.13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8,552,948.34 | |
商业承兑票据 | 619,246,902.62 | |
合计 | 737,799,850.9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11,317.98 |
银行承兑票据 | 35,881,065.71 |
合计 | 36,492,383.69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33,524,077.13 | 100.00 | 1,185,181.92 | 0.07 | 1,632,338,895.21 | 3,302,157,299.72 | 100.00 | 2,451,770.20 | 0.07 | 3,299,705,529.5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05,457,751.15 | 24.82 | 202,728.87 | 0.05 | 405,255,022.28 | 1,559,904,625.15 | 47.24 | 935,942.79 | 0.06 | 1,558,968,682.36 |
商业承兑汇票 | 1,228,066,325.98 | 75.18 | 982,453.05 | 0.08 | 1,227,083,872.93 | 1,742,252,674.57 | 52.76 | 1,515,827.41 | 0.09 | 1,740,736,847.16 |
合计 | 1,633,524,077.13 | 100.00 | 1,185,181.92 | 0.07 | 1,632,338,895.21 | 3,302,157,299.72 | 100.00 | 2,451,770.20 | 0.07 | 3,299,705,529.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451,770.20 | 1,266,588.28 | 1,185,181.92 | ||
合计 | 2,451,770.20 | 1,266,588.28 | 1,185,181.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04,815,075.75 |
1年以内小计 | 2,904,815,075.75 |
1至2年 | 54,875,357.60 |
2至3年 | 19,128,049.1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3,991,850.09 |
4至5年 | 36,532,964.41 |
5年以上 | 46,188,585.47 |
合计 | 3,235,531,882.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3,568,333.99 | 6.60 | 213,568,333.99 | 100.00 | 194,936,140.53 | 7.05 | 194,936,140.5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21,963,548.44 | 93.40 | 185,531,080.82 | 6.14 | 2,836,432,467.62 | 2,571,515,621.77 | 92.95 | 200,449,596.93 | 7.79 | 2,371,066,024.8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021,963,548.44 | 93.40 | 185,531,080.82 | 6.14 | 2,836,432,467.62 | 2,571,515,621.77 | 92.95 | 200,449,596.93 | 7.79 | 2,371,066,024.84 |
合计 | 3,235,531,882.43 | 100.00 | 399,099,414.81 | 12.33 | 2,836,432,467.62 | 2,766,451,762.30 | 100.00 | 395,385,737.46 | 14.29 | 2,371,066,024.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95,385,737.46 | 180,393.35 | 2,759,325.09 | 6,292,609.09 | 399,099,414.81 | |
合计 | 395,385,737.46 | 180,393.35 | 2,759,325.09 | 6,292,609.09 | 399,099,414.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759,325.0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122,891,396.40 | 34.71 | 50,080,956.28 |
单位2 | 505,944,933.62 | 15.64 | 22,565,144.04 |
单位3 | 219,861,265.98 | 6.80 | 9,805,812.46 |
单位4 | 131,334,756.34 | 4.06 | 5,857,530.13 |
单位5 | 80,000,000.00 | 2.47 | 80,000,000.00 |
合计 | 2,060,032,352.34 | 63.67 | 168,309,442.9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606,704,070.93 | 3,755,660,812.01 |
合计 | 3,606,704,070.93 | 3,755,660,812.0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减值准备情况
减值准备金额 | |
期初余额 | 1,879,473.21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440,233.58 |
合并转入 | 4,019.31 |
期末余额 | 1,443,258.94 |
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17,420,132.2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 计 | 1,817,420,132.29 |
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质押票据(应收票据质押、应收款项融资质押)情况如下:
①本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68,189.09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102,264.06万元,取得了短期借款20,000.00 万元、长期借款 113,000.00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70,000.00 万元;
②本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79,489.59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99,809.07万元,取得了短期借款54,800.00 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145,000.00 万元;
③本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51,167.82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64,024.01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75,037.92万元;
④本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银行承兑汇票1,272.52万元、质押货币保证金10,934.26万元、质押3年期定期存款20,000.00 万元,开立信用证融资20,000.00 万元。
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008,359,998.04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19,909,159.50 | 95.72 | 635,364,204.75 | 89.23 |
1至2年 | 13,707,756.82 | 1.60 | 40,647,202.50 | 5.71 |
2至3年 | 14,648,541.70 | 1.71 | 26,893,450.56 | 3.78 |
3年以上 | 8,304,363.46 | 0.97 | 9,134,450.15 | 1.28 |
合计 | 856,569,821.48 | 100.00 | 712,039,307.9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40,215,109.33 | 16.37% |
单位2 | 66,224,554.8 | 7.73% |
单位3 | 60,174,254.04 | 7.02% |
单位4 | 59,158,484.53 | 6.91% |
单位5 | 51,992,286.13 | 6.07% |
合计 | 377,764,688.83 | 44.10% |
其他说明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377,764,688.8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4.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109,793.96 | 6,2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82,470,621.49 | 297,298,277.29 |
合计 | 396,580,415.45 | 303,548,27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4,109,793.96 | 6,250,000.00 |
合计 | 14,109,793.96 | 6,25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4,105,479.92 |
1年以内小计 | 214,105,479.92 |
1至2年 | 73,659,601.01 |
2至3年 | 80,025,973.5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483,243.58 |
4至5年 | 32,750,269.70 |
5年以上 | 89,022,403.99 |
坏账准备 | -131,576,350.28 |
合计 | 382,470,621.49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83,836,803.14 | 206,929,461.65 |
单位往来款 | 147,506,884.75 | 108,583,530.40 |
代垫款项 | 76,484,699.22 | 74,599,786.77 |
备用金 | 6,196,546.18 | 9,601,776.50 |
其他 | 22,038.48 | 2,060,802.68 |
合计 | 514,046,971.77 | 401,775,358.00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574,946.91 | 28,766,106.04 | 73,136,027.76 | 104,477,080.7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1,289,043.02 | 1,289,043.02 | ||
--转入第三阶段 | -8,754,113.51 | 8,754,113.5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67,814.74 | 15,444,200.10 | 10,013,520.88 | 28,025,535.72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926,446.16 | 926,446.16 | ||
其他变动 | ||||
合并转入 | 180.01 | 180.01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853,898.64 | 36,745,235.65 | 90,977,215.99 | 131,576,350.2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926,446.1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保证金 | 81,000,000.00 | 0-4年 | 15.76 | 6,465,000.00 |
单位2 | 保证金 | 58,975,000.00 | 0-3年 | 11.47 | 6,894,950.00 |
单位3 | 往来款 | 40,190,302.87 | 1-4年 | 7.82 | 6,059,141.02 |
单位4 | 保证金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5.84 | 540,000.00 |
单位5 | 保证金 | 24,000,000.00 | 1年以内 | 4.67 | 432,000.00 |
合计 | / | 234,165,302.87 | 45.56 | 20,391,091.02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097,388,727.15 | 116,479,222.83 | 9,980,909,504.32 | 10,460,134,944.64 | 72,595,004.79 | 10,387,539,939.85 |
在产品 | 906,940,721.24 | 10,273,987.62 | 896,666,733.62 | 1,261,473,104.35 | 1,261,473,104.35 | |
库存商品 | 5,242,788,011.15 | 533,462,641.79 | 4,709,325,369.36 | 5,366,411,252.46 | 307,297,091.45 | 5,059,114,161.01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备品备件 | 1,666,696,618.44 | 368,901,435.44 | 1,297,795,183.00 | 1,753,806,706.64 | 172,670,397.66 | 1,581,136,308.98 |
发出商品 | 612,609,297.61 | 79,172,640.10 | 533,436,657.51 | 1,163,136,501.64 | 1,163,136,501.64 | |
合计 | 18,526,423,375.59 | 1,108,289,927.78 | 17,418,133,447.81 | 20,004,962,509.73 | 552,562,493.90 | 19,452,400,015.8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2,595,004.79 | 46,825,457.73 | 2,941,239.69 | 116,479,222.83 | ||
在产品 | 10,273,987.62 | 10,273,987.62 | ||||
库存商品 | 307,297,091.45 | 507,241,028.44 | 281,075,478.10 | 533,462,641.7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备品备件 | 172,670,397.66 | 196,231,037.78 | 368,901,435.44 |
半成品 | ||||||
发出商品 | 79,172,640.10 | 79,172,640.10 | ||||
合计 | 552,562,493.90 | 839,744,151.67 | 284,016,717.79 | 1,108,289,927.7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83,957,641.88 | 354,325,559.92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71,465,385.94 | 54,564,550.2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168,717.04 | 145,162,186.12 |
待摊费用 | 4,433,961.66 | 4,345,302.80 |
合计 | 378,025,706.52 | 558,397,599.1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51,837,038.03 | 2,484,892.42 | 7,859,793.96 | 146,462,136.49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387,026,120.04 | -308,975,985.88 | 78,050,134.16 |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1,394,835.23 | 48,012,63 | -3,225,751.81 | 156,445.55 |
7.87 | |||||||||||
小计 | 590,257,993.30 | 48,012,637.87 | -309,716,845.27 | 8,016,239.51 | 224,512,270.65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9,447,851.69 | 39,785,266.55 | 669,233,118.24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2,843,100.67 | 107,500,000.00 | -360,171.47 | 149,982,929.20 |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78,400,000.00 | 138,753.98 | 78,538,753.98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71,495,285.62 | -6,077,753.66 | 65,417,531.96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12,603,771.93 | 1,253,144.31 | 13,856,916.24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572,075.08 | -2,338,227.52 | 11,233,847.56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345,591.50 | -345,591.50 | |||||||||
小计 | 770,307,676.49 | 185,900,000.00 | 32,055,420.69 | 988,263,097.18 | |||||||
合计 | 1,360,565,669.79 | 185,900,000.00 | 48,012,63 | -277,661, | 8,016,239.51 | 1,212,775,367.83 |
7.87 | 424.58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市包钢物铁金属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1,799,404.66 | 2,000,000.00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3,388,431.37 | 3,218,807.31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74,220,912.82 | |
合计 | 79,408,748.85 | 5,218,807.31 |
由于以上项目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0,597,943,353.74 | 59,030,989,421.75 |
固定资产清理 | 18,986,018.29 | 6,143,796.88 |
合计 | 60,616,929,372.03 | 59,037,133,21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931,403,972.71 | 78,602,582,314.37 | 588,219,373.17 | 114,122,205,660.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5,352,483.96 | 4,385,720,512.23 | 9,213,808.32 | 5,700,286,804.51 | |
(1)购置 | 18,409,792.66 | 246,814,847.95 | 7,720,592.29 | 272,945,232.9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86,643,902.80 | 1,415,844,241.52 | 800,040.85 | 2,703,288,185.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98,788.50 | 18,061,422.76 | 693,175.18 | 19,053,386.44 | |
(4)使用权资产转入 | 2,705,000,000.00 | 2,705,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867,763.07 | 1,711,526,823.89 | 8,944,967.47 | 1,844,339,554.43 | |
(1)处置或报废 | 123,867,763.07 | 1,711,526,823.89 | 8,944,967.47 | 1,844,339,554.43 | |
4.期末余额 | 36,112,888,693.60 | 81,276,776,002.71 | 588,488,214.02 | 117,978,152,910.3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453,247,944.31 | 44,172,363,699.83 | 227,438,342.55 | 54,853,049,986.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9,435,848.32 | 3,185,245,520.82 | 10,682,300.02 | 3,885,363,669.16 | |
(1)计提 | 689,373,157.52 | 2,623,407,938.02 | 10,349,468.26 | 3,323,130,563.80 | |
(2)企业合并增加 | 62,690.80 | 4,488,569.51 | 332,831.76 | 4,884,092.07 | |
(3)使用权资产转入 | 557,349,013.29 | 557,349,013.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596,764.87 | 1,515,448,270.29 | 7,950,664.52 | 1,589,995,699.68 | |
(1)处置或报废 | 66,596,764.87 | 1,515,448,270.29 | 7,950,664.52 | 1,589,995,699.68 | |
4.期末余额 | 11,076,087,027.76 | 45,842,160,950.36 | 230,169,978.05 | 57,148,417,956.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7,354,906.74 | 180,148,511.59 | 662,833.48 | 238,166,251.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67,145.03 | 4,472,629.48 | 134,876.88 | 6,374,651.39 | |
(1)处置或报废 | 1,767,145.03 | 4,472,629.48 | 134,876.88 | 6,374,651.39 | |
4.期末余额 | 55,587,761.71 | 175,675,882.11 | 527,956.60 | 231,791,600.4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981,213,904.13 | 35,258,939,170.24 | 357,790,279.37 | 60,597,943,353.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420,801,121.66 | 34,250,070,102.95 | 360,118,197.14 | 59,030,989,421.7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997,450,061.17 |
通用设备 | 333,077,515.33 |
合计 | 1,330,527,576.5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852,688,982.85 | 预转固,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4,162,214.56 | |
专用设备 | 7,466,795.39 | |
通用设备 | 7,357,008.34 | 6,143,796.88 |
合计 | 18,986,018.29 | 6,143,796.88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75,609,976.05 | 1,046,030,570.8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75,609,976.05 | 1,046,030,570.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包钢动供总厂两台ccpp发电项目公辅 | 602,998,630.62 | 602,998,630.62 | 522,058,816.48 | 522,058,816.48 | ||
煤焦化分公司37套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63,345,129.06 | 63,345,129.06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新建工厂项目 | 55,582,821.47 | 55,582,821.47 | 21,461,164.86 | 21,461,164.86 | ||
白云鄂博矿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选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 50,699,707.05 | 50,699,707.05 |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工程 | 47,090,512.56 | 47,090,512.56 | ||||
仓储中心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 36,767,221.20 | 36,767,221.20 | ||||
动供总厂2022年CCPP1#燃机大改造项目 | 32,826,186.51 | 32,826,186.51 | ||||
炼铁厂皮带通廊、打灰卸灰点、除尘器卸灰间整体密封及厂房通廊外部亮化工程 | 30,215,815.91 | 30,215,815.91 | ||||
炼钢厂新建150tRH精炼炉工程 | 22,128,612.74 | 22,128,612.74 |
煤焦化工分公司焦油渣的无害化处理项目 | 21,503,895.84 | 21,503,895.84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工程项目 | 19,219,057.78 | 19,219,057.78 | ||||
炼钢厂新建蒸汽发电项目 | 17,790,000.00 | 17,790,000.00 | ||||
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改造新建及扩建除尘器项目 | 15,298,522.29 | 15,298,522.29 | ||||
薄板厂csp及宽厚板超低排放除尘项目 | 15,120,212.40 | 15,120,212.40 | ||||
煤焦化工分公司2022年4号干熄焦(配套7、8号焦炉)改造 | 14,321,259.40 | 14,321,259.40 | ||||
薄板厂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14,272,566.30 | 14,272,566.30 | ||||
包钢股份1#-3#锅炉脱硫脱硝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14,098,483.00 | 14,098,483.00 | ||||
炼钢厂三座80t转炉升级改造 | 13,952,529.48 | 13,952,529.48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亮点工程 | 13,461,290.58 | 13,461,290.58 | ||||
稀土钢板材冷轧酸洗成品库无人吊车项目 | 12,449,254.34 | 12,449,254.34 | ||||
2022年五烧2#机改造 | 12,364,719.00 | 12,364,719.00 | ||||
稀土钢板材公司7#高炉改造 | 12,322,357.44 | 12,322,357.44 | ||||
炼铁厂环境除尘提标改造(12套) | 12,268,127.15 | 12,268,127.15 | ||||
动供总厂2022年CCPP3#燃机改造项目 | 11,304,324.50 | 11,304,324.50 |
煤焦化工分公司新区全干熄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中控室迁移工程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
热风炉换热器长寿化项目 | 9,700,000.00 | 9,700,000.00 | ||||
钢管公司轧钢区域加热炉超低排放整体改造项目 | 9,580,243.40 | 9,580,243.40 | ||||
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项目 | 9,533,539.82 | 9,533,539.82 | ||||
五烧2#机综合堵漏风项目 | 9,031,200.00 | 9,031,200.00 | ||||
动供总厂分水分治在线监测、计量工程 | 8,849,799.99 | 8,849,799.99 | ||||
钢管公司159热处理外观质量设备改造工程 | 9,475,428.39 | 9,475,428.39 | ||||
薄板厂宽板板坯库无人吊车工程项目 | 8,229,823.03 | 8,229,823.03 | ||||
煤焦化工分公司利用减压蒸汽驱动螺杆动力机发电项目 | 7,980,000.00 | 7,980,000.00 | ||||
宝山矿业选铁除尘系统改造 | 7,209,599.00 | 7,209,599.00 | ||||
薄板厂CSP热轧卷库无人吊车工程项目 | 7,035,267.60 | 7,035,267.60 | ||||
钢管公司Ф180生产线电除尘系统改造 | 8,710,417.33 | 8,710,417.33 | ||||
轨梁厂2022年(1号线)改造工程 | 6,433,573.65 | 6,433,573.65 | ||||
制钢作业区KR脱硫扒渣设备改造 | 7,137,075.00 | 7,137,075.00 |
焦化2022年1号干熄焦(配套1、2号焦炉)改造项目 | 6,100,420.94 | 6,100,420.94 | ||||
1#线和2#线加热炉集控及智能化改造 | 5,957,000.00 | 5,957,000.00 | ||||
动供总厂水源地取水、净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5,936,831.86 | 5,936,831.86 | ||||
煤焦化工分公司三套煤气净化系统尾气改造项目 | 5,863,703.85 | 5,863,703.85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工程项目 | 5,818,149.62 | 5,818,149.62 | ||||
煤焦化工公司精煤破碎、焦炭筛分转运、推焦、硫铵结晶干燥等有37套除尘设施改造 | 5,738,283.00 | 5,738,283.00 | ||||
稀土钢板材公司厂界主要建筑物无组织排放改造 | 5,677,012.80 | 5,677,012.80 | ||||
长材厂棒线整体改造项目 | 5,650,000.00 | 5,650,000.00 | ||||
钢管公司新增铁水预处理系统除尘 | 6,903,064.01 | 6,903,064.01 | ||||
2022年11月薄板厂CSP改造 | 5,364,941.58 | 5,364,941.58 | ||||
酸轧主传动日立变频器国产化改造 | 5,290,000.00 | 5,290,000.00 | ||||
长材厂4条产线轧机除尘设备 | 5,235,969.11 | 5,235,969.11 | ||||
动供总厂7#空压站单体设备节能 | 4,766,000.00 | 4,766,000.00 | ||||
钢管公司钢八条整改专项 | 4,738,032.00 | 4,738,032.00 | ||||
钢管公司新增三次除尘 | 4,638,637.74 | 4,638,637.74 |
转炉炉后吊车控制系统升级 | 4,438,800.00 | 4,438,800.00 | ||||
轨梁厂智慧泵站项目 | 4,398,900.00 | 4,398,900.00 | ||||
薄板厂炉后废钢预热装置配套磁盘吊制造及安装工程 | 4,260,000.00 | 4,260,000.00 | ||||
动供总厂83#变电站防火封堵及配套视屏、光纤测温、环流监测消防系统隐患改造项目 | 4,157,637.50 | 4,157,637.50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亮点工程 | 4,125,473.14 | 4,125,473.14 | ||||
甲醇联产合成氨项目 | 102,425,470.48 | 102,425,470.48 | ||||
2021年炼铁厂3#高炉改造工程 | 95,797,402.90 | 95,797,402.90 | ||||
包钢煤焦化分公司酚氰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 | 89,958,807.08 | 89,958,807.08 | ||||
推钢加热炉施工项目 | 21,955,670.29 | 21,955,670.29 | ||||
2021年炼铁厂6高炉剩余两座热风炉改造项目 | 18,539,773.81 | 18,539,773.81 | ||||
年处理260万吨稀尾+铁尾萤石浮选回收生产线改造项目 | 11,347,135.40 | 11,347,135.40 | ||||
高耗能淘汰设备电缆专项工程 | 9,130,030.60 | 9,130,030.60 | ||||
其他 | 189,461,915.07 | 189,461,915.07 | 153,356,298.91 | 153,356,298.91 | ||
合计 | 1,575,609,976.05 | 1,575,609,976.05 | 1,046,030,570.81 | 1,046,030,570.8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包钢动供总厂两台ccpp发电项目公辅 | 2,221,000,000.00 | 522,058,816.48 | 80,939,814.14 | 602,998,630.62 | 27.15% | 35.00% | 44,258,905.58 | 21,549,323.13 | 自筹、贷款 | |||
煤焦化分公司37套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151,000,000.00 | 63,345,129.06 | 63,345,129.06 | 41.95% | 43.00% | 自筹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新建工厂项目 | 170,000,000.00 | 21,461,164.86 | 34,121,656.61 | 55,582,821.47 | 32.70% | 32.70% | 自筹 | |||||
白云鄂博矿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选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 195,000,000.00 | 1,196,073.57 | 49,503,633.48 | 50,699,707.05 | 26.00% | 30.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煤场焦场封闭工程 | 100,000,000.00 | 401,652.57 | 46,688,859.99 | 47,090,512.56 | 47.09% | 50.00% | 自筹 | |||||
仓储中心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 61,713,600.00 | 36,767,221.20 | 36,767,221.20 | 59.58% | 60.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2022年CCPP1#燃机大改造项目 | 35,000,000.00 | 32,826,186.51 | 32,826,186.51 | 93.79% | 93.79% | 自筹 | ||||||
炼铁厂皮带通廊、打灰卸灰点、除尘器卸灰间整体密封及厂房通廊外部亮化工程 | 215,000,000.00 | 30,215,815.91 | 30,215,815.91 | 14.05% | 20.00% | 自筹 | ||||||
炼钢厂新建150tRH精炼炉工程 | 200,000,000.00 | 341,320.75 | 21,787,291.99 | 22,128,612.74 | 11.06% | 11.10% | 自筹 |
煤焦化工分公司焦油渣的无害化处理项目 | 35,130,000.00 | 21,503,895.84 | 21,503,895.84 | 61.21% | 61.21%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工程项目 | 59,007,800.00 | 19,219,057.78 | 19,219,057.78 | 32.57% | 32.57% | 自筹 | ||||||
炼钢厂新建蒸汽发电项目 | 59,300,000.00 | 17,790,000.00 | 17,790,000.00 | 30.00% | 30.00% | 自筹 | ||||||
炼钢厂无组织排放改造新建及扩建除尘器项目 | 30,600,000.00 | 15,298,522.29 | 15,298,522.29 | 50.00% | 65.00% | 自筹 | ||||||
薄板厂csp及宽厚板超低排放除尘项目 | 56,000,000.00 | 15,120,212.40 | 15,120,212.40 | 27.00% | 27.00%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2022年4号干熄焦(配套7、8号焦炉)改造项目 | 199,292,500.00 | 14,321,259.40 | 14,321,259.40 | 7.19% | 7.19% | 自筹 | ||||||
薄板厂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52,000,000.00 | 14,272,566.30 | 14,272,566.30 | 27.45% | 30.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1#-3#锅炉脱硫脱硝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47,000,000.00 | 14,098,483.00 | 14,098,483.00 | 30.00% | 30.00% | 自筹 | ||||||
炼钢厂三座80t转炉升级改造 | 23,356,000.00 | 13,952,529.48 | 13,952,529.48 | 59.74% | 59.74%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煤焦系统无组织尘源点改造亮点工程 | 66,471,500.00 | 13,461,290.58 | 13,461,290.58 | 20.25% | 18.00% | 自筹 | ||||||
稀土钢板材冷轧酸洗成品库无人吊车项目 | 16,200,000.00 | 12,449,254.34 | 12,449,254.34 | 76.85% | 70.00% | 自筹 | ||||||
2022年五烧2#机改造 | 46,658,500.00 | 12,364,719.00 | 12,364,719.00 | 26.50% | 26.50% | 自筹 |
稀土钢板材公司7#高炉改造 | 175,598,000.00 | 12,322,357.44 | 12,322,357.44 | 7.02% | 6.00% | 自筹 | ||||||
炼铁厂环境除尘提标改造(12套) | 87,750,000.00 | 12,268,127.15 | 12,268,127.15 | 13.98% | 20.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2022年CCPP3#燃机大改造项目 | 55,000,000.00 | 11,304,324.50 | 11,304,324.50 | 20.55% | 20.55%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新区全干熄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中控室迁移工程 | 18,918,600.00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56.99% | 50.00% | 自筹 | ||||||
2021年炼铁厂3#高炉改造工程 | 620,000,000.00 | 95,797,402.90 | 523,157,229.94 | 618,954,632.84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甲醇联产合成氨项目 | 167,200,000.00 | 102,425,470.48 | 67,784,269.58 | 170,209,740.0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年处理260万吨稀尾+铁尾萤石浮选回收生产线改造项目 | 127,475,840.00 | 11,347,135.40 | 116,269,082.68 | 127,616,218.08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铁厂四烧1#机烧结烟气提标改造 | 96,000,000.00 | 96,312,089.40 | 96,312,089.4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包钢煤焦化分公司酚氰废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 | 90,858,000.00 | 89,958,807.08 | 89,958,807.08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铁厂2022年4#高炉改造项目 | 60,400,000.00 | 62,974,651.33 | 62,974,651.33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管加工新增管体车丝大线 | 65,000,000.00 | 53,977,924.86 | 53,977,924.8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动供总厂2021年CCPP4#燃机大改造项目 | 53,170,000.00 | 53,165,441.89 | 53,165,441.89 | 100.00% | 100.00% | 自筹 |
仓储中心智慧料场项目 | 45,000,000.00 | 44,244,000.00 | 44,244,00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2稀板材改造-2(热轧) | 41,000,000.00 | 40,387,290.75 | 40,387,290.7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1年炼铁厂6高炉剩余两座热风炉改造项目 | 39,000,000.00 | 18,539,773.81 | 20,049,130.87 | 38,588,904.68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薄板厂2022年2号转炉及宽板铸机设备改造 | 29,400,000.00 | 30,008,544.97 | 30,008,544.97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包钢炼钢厂3#转炉一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 | 29,270,000.00 | 29,270,000.00 | 29,270,00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薄板厂冶炼区域厂房封闭及无组织排放综合改造项目 | 28,770,000.00 | 127,358.49 | 29,014,998.70 | 29,142,357.19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铁厂高炉区域10套除尘器改造及无组织改造项目 | 33,296,300.00 | 27,874,075.21 | 27,874,075.21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180分厂2022年改造项目 | 31,000,000.00 | 25,810,051.53 | 25,810,051.53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1#铸机提升产能改造项目 | 25,000,000.00 | 1,353,057.13 | 24,251,669.23 | 25,604,726.3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制钢分厂7#转炉/2#铸机2022年改造项目 | 25,000,000.00 | 25,127,152.84 | 25,127,152.84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2稀板材改造-1(炼钢) | 25,000,000.00 | 24,349,118.29 | 24,349,118.29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包钢股份环保集中控制及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 21,452,200.00 | 21,890,000.00 | 21,890,00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长材厂2号线加热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21,570,000.00 | 21,503,881.63 | 21,503,881.63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固阳矿山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球团铁精粉料场封闭 | 20,000,000.00 | 20,495,082.00 | 20,495,082.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2年宽厚板轧机改造 | 19,870,000.00 | 19,875,121.85 | 19,875,121.8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煤焦化工分公司7~10号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焦侧摘门除尘配套焦侧2座地面除尘站项目 | 16,647,000.00 | 305,660.38 | 16,509,518.10 | 16,815,178.48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薄板厂转炉干法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金属膜除尘器系统项目 | 15,680,000.00 | 15,566,371.67 | 15,566,371.67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钢管公司159分厂2022年改造项目 | 15,000,000.00 | 14,750,294.00 | 14,750,294.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钢厂转炉C1-C9除尘器和麦窑除尘器二次除尘超低排放总包工程 | 14,200,000.00 | 14,212,836.66 | 14,212,836.6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铁厂降低烧结机系统漏风改造 | 13,660,000.00 | 6,704,200.00 | 6,432,190.00 | 13,136,39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1年动供总厂3#高炉改造工程 | 12,800,000.00 | 3,223,404.55 | 9,589,646.89 | 12,813,051.44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钢厂150T转炉三次除尘改造 | 12,100,000.00 | 12,178,564.13 | 12,178,564.13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炼钢厂150吨转炉底吹控制系统技改项目 | 12,000,000.00 | 11,811,947.50 | 11,811,947.5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运输部鱼雷罐车安装加盖装置 | 11,220,000.00 | 11,220,469.00 | 11,220,469.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2022年炼钢厂5#铸机年修 | 11,260,000.00 | 10,828,163.95 | 10,828,163.9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高耗能淘汰设备电缆专项 | 10,790,000.00 | 9,130,030.60 | 1,622,192.80 | 10,752,223.4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6,237,085,840 | 884,371,329.05 | 2,129,237,210.64 | 1,841,425,303.07 | 1,172,183,236.62 | / | / | 44,258,905.58 | 21,549,323.1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388,584.31 | 1,259,403,744.68 | 7,020,000,000.00 | 8,317,792,328.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09,773.33 | 98,493,319.57 | 92,883,546.24 |
(1)租入 | 98,988,320.08 | 98,988,320.08 | ||
(2)重估调整 | -5,609,773.33 | -495,000.51 | -6,104,773.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05,000,000.00 | 2,705,000,000.00 |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2,705,000,000.00 | 2,705,000,000.00 | ||
(2)转让或持有待售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2,778,810.98 | 1,357,897,064.25 | 4,315,000,000.00 | 5,705,675,875.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163,724.89 | 452,797,354.92 | 944,061,451.30 | 1,413,022,531.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173.79 | 469,654,266.14 | 329,210,764.19 | 798,990,204.12 |
(1)计提 | 125,173.79 | 469,654,266.14 | 329,210,764.19 | 798,990,204.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7,349,013.29 | 557,349,013.29 |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557,349,013.29 | 557,349,013.29 | ||
4.期末余额 | 16,288,898.68 | 922,451,621.06 | 715,923,202.2 | 1,654,663,721.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489,912.30 | 435,445,443.19 | 3,599,076,797.80 | 4,051,012,153.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224,859.42 | 806,606,389.76 | 6,075,938,548.70 | 6,904,769,797.8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50,487,690.35 | 425,571,152.53 | 913,466.85 | 2,177,556,776.10 | 3,754,529,085.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197.00 | 82,197.00 | |||
(1)购置 | 82,197.00 | 82,197.00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8,580.00 | 258,580.00 | |||
(1)处置 | 258,580.00 | 258,580.00 | |||
4.期末余额 | 1,150,569,887.35 | 425,571,152.53 | 654,886.85 | 2,177,556,776.10 | 3,754,352,702.8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4,935,342.13 | 32,826,202.75 | 291,324.34 | 941,896,639.18 | 1,059,949,508.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85,332.85 | 21,245,191.64 | 65,488.68 | 83,243,961.24 | 127,639,974.41 |
(1)计提 | 23,085,332.85 | 21,245,191.64 | 65,488.68 | 83,243,961.24 | 127,639,974.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8,580.00 | 258,580.00 | |||
(1)处置 | 258,580.00 | 258,580.00 | |||
4.期末余额 | 108,020,674.98 | 54,071,394.39 | 98,233.02 | 1,025,140,600.42 | 1,187,330,902.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516,708.45 | 15,516,708.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516,708.45 | 15,516,708.4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2,549,212.37 | 371,499,758.14 | 556,653.83 | 1,136,899,467.23 | 2,551,505,091.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5,552,348.22 | 392,744,949.78 | 622,142.51 | 1,220,143,428.47 | 2,679,062,868.9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1.3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项目研发 | 262,562,898.76 | 262,562,898.76 | ||||||
合计 | 262,562,898.76 | 262,562,898.76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西矿基建剥岩费 | 607,415,533.85 | 27,866,558.40 | 579,548,975.45 | ||
白云鄂博西矿围坝费 | 78,491,491.48 | 5,989,462.28 | 72,502,029.20 | ||
其他 | 2,597,118.66 | 9,557,341.94 | 1,814,204.98 | 10,340,255.62 | |
合计 | 610,012,652.51 | 88,048,833.42 | 35,670,225.66 | 662,391,260.2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39,325,725.82 | 243,738,574.45 | 1,216,665,095.35 | 182,588,351.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可抵扣亏损 | 11,900,095.11 | 2,905,900.53 | ||
递延收益 | 370,103,404.10 | 55,515,510.62 | 404,388,261.47 | 60,658,239.23 |
资产收购-选矿厂 | 260,052,260.64 | 39,007,839.10 | 294,725,895.40 | 44,208,884.31 |
辞退福利 | 240,870,000.00 | 36,130,500.00 | 291,490,000.00 | 43,723,500.00 |
合计 | 2,410,351,390.56 | 374,392,424.17 | 2,219,169,347.33 | 334,084,875.4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608,748.85 | 841,312.33 | 218,807.33 | 32,821.10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4,718,749.88 | 707,812.48 | 4,427,999.87 | 664,199.98 |
合计 | 10,327,498.73 | 1,549,124.81 | 4,646,807.20 | 697,021.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9,576,716.78 | 216,556,729.27 |
可抵扣亏损 | 2,766,615,797.11 | 272,433,457.46 |
合计 | 3,116,192,513.89 | 488,990,186.7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 71,689,195.72 | |
2023年 | 83,470,223.04 | 83,470,223.04 | |
2024年 | 23,289,270.95 | 23,289,270.95 | |
2025年 | 53,768,692.57 | 55,625,644.86 | |
2026年 | 10,378,664.49 | 38,359,122.89 | |
2027年 | 2,595,708,946.06 | —— | |
合计 | 2,766,615,797.11 | 272,433,457.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稀土尾矿资源 | 36,436,858,474.94 | 36,436,858,474.94 | 33,708,741,602.67 | 33,708,741,602.67 | ||
未实现售后融资损益 | 479,841,690.05 | 479,841,690.05 | 668,824,706.03 | 668,824,706.03 | ||
定期存单 | 203,465,205.48 | 203,465,205.48 | ||||
预付工程款 | 196,131,693.30 | 196,131,693.30 | ||||
合计 | 37,316,297,063.77 | 37,316,297,063.77 | 34,377,566,308.70 | 34,377,566,308.70 |
其他说明:
(1)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说明
①2015年12月,本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6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71,977.15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11,977.15万元,累计摊销8,383.82万元; ②2018年1月,本公司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55,000.00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25,118.72万元,累计摊销22,366.35万元;
③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10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113,078.04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13,078.04万元,累计摊销4,258.27万元;
④2018年3月,本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5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70,428.86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20,428.86万元,累计摊销6,469.14万元;
⑤2018年,本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5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58,029.96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8,029.96万元,累计摊销2,441.52万元;
⑥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本公司与铁融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41,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42,182.8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1,182.80万元,累计摊销192.31万元;
⑦2020年1月,本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3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35,133.00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5,133.00万元,累计摊销998.08万元;
⑧2020年6月,本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6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62,167.00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2,167.00万元,累计摊销361.17万元;
⑨2020年4月,本公司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协议,以本公司专用设备作为标的取得融资租赁款100,000.00万元;标的资产净额107,701.23万元,产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7,701.23万元,累计摊销1,361.93万元。
(2)尾矿资源
2015年7月,本公司完成尾矿资源的资产交割。该资产预计可长期使用,除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将按月使用的尾矿资源转入存货外,剩余部分均作为长期资产在本项目中列报。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48,000,000.00 | 2,38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686,000,000.00 | 3,62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295,000,000.00 | 4,218,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585,388.61 | 25,334,190.28 |
合计 | 7,739,585,388.61 | 10,245,334,190.2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保证借款保证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920,391,897.14 | 2,145,021,113.31 |
银行承兑汇票 | 8,510,229,811.46 | 8,031,756,703.09 |
合计 | 12,430,621,708.60 | 10,176,777,816.4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1,543,277,741.10 | 14,658,746,559.07 |
应付材料款 | 2,799,277,619.91 | 2,324,411,183.98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817,143,516.00 | 1,560,399,145.36 |
应付服务费 | 1,350,868,910.62 | 1,030,512,430.65 |
应付劳务费 | 433,318,380.70 | 596,533,636.83 |
应付加工费 | 72,451,355.15 | 113,034,586.44 |
其他 | 129,289,887.28 | 90,702,792.50 |
合计 | 18,145,627,410.76 | 20,374,340,334.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235,272,974.27 | 暂未结算 |
单位2 | 76,046,659.00 | 暂未结算 |
单位3 | 58,081,955.83 | 暂未结算 |
单位4 | 47,755,295.84 | 暂未结算 |
单位5 | 45,409,335.64 | 暂未结算 |
合计 | 462,566,22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004,437,059.86 | 7,325,073,601.93 |
减:待转销项税额 | 571,650,320.81 | 833,157,697.61 |
合计 | 4,432,786,739.05 | 6,491,915,904.3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9,452,046.28 | 4,425,350,087.97 | 4,621,486,467.27 | 73,315,666.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35,132.32 | 776,581,059.77 | 776,616,949.25 | 1,199,242.84 |
三、辞退福利 | 86,710,000.00 | 76,919,760.35 | 86,889,760.35 | 76,740,00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57,397,178.60 | 5,278,850,908.09 | 5,484,993,176.87 | 151,254,909.8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5,780,710.26 | 3,527,930,993.71 | 3,714,663,233.43 | 29,048,470.54 |
二、职工福利费 | 27,694,737.33 | 201,659,429.31 | 192,383,669.08 | 36,970,497.56 |
三、社会保险费 | 355,512.28 | 250,824,329.52 | 250,835,801.58 | 344,040.2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9,187.10 | 229,405,427.11 | 229,417,564.45 | 137,049.76 |
工伤保险费 | 185,981.31 | 21,351,774.32 | 21,351,661.06 | 186,094.57 |
生育保险费 | 20,343.87 | 67,128.09 | 66,576.07 | 20,895.89 |
四、住房公积金 | 43,941.03 | 371,047,884.34 | 371,067,612.34 | 24,213.0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577,145.38 | 73,887,451.09 | 92,536,150.84 | 6,928,445.6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69,452,046.28 | 4,425,350,087.97 | 4,621,486,467.27 | 73,315,666.9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57,933.07 | 596,325,958.11 | 596,203,175.57 | 1,080,715.61 |
2、失业保险费 | 110,763.99 | 17,645,224.49 | 17,644,565.51 | 111,422.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6,435.26 | 162,609,877.17 | 162,769,208.17 | 7,104.26 |
合计 | 1,235,132.32 | 776,581,059.77 | 776,616,949.25 | 1,199,242.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3,067,457.85 | 77,489,358.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4,671,016.75 | 129,406,010.39 |
个人所得税 | 14,445,409.17 | 10,983,623.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396,809.20 | 17,266,911.52 |
资源税 | 337,922,958.03 | 52,403,214.36 |
水利建设基金 | 215,431,543.01 | 217,887,771.66 |
土地使用税 | 25,794,493.45 | 8,650,735.40 |
环境保护税 | 21,399,145.91 | 27,699,038.18 |
印花税 | 19,569,379.82 | 14,715,486.08 |
教育费附加 | 16,014,300.59 | 10,108,687.81 |
房产税 | 1,506.78 | 55,090,774.77 |
其他税费 | 660,003.25 | 2,006,580.48 |
合计 | 1,191,374,023.81 | 623,708,192.3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102,349.91 | 2,952,039.47 |
其他应付款 | 5,925,891,217.69 | 4,804,876,554.82 |
合计 | 5,928,993,567.60 | 4,807,828,594.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102,349.91 | 2,952,039.47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3,102,349.91 | 2,952,039.4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 | 4,818,170,700.00 | 3,820,117,961.28 |
往来款 | 585,225,273.03 | 464,424,605.30 |
押金及保证金 | 325,481,525.04 | 332,125,390.86 |
应付投资款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经营代收款 | 21,324,235.79 | 13,587,376.46 |
其他 | 5,689,483.83 | 4,621,220.92 |
合计 | 5,925,891,217.69 | 4,804,876,554.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719,220,688.26 | 2,273,257,236.8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560,723,352.37 | 61,354,773.8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54,816,529.09 | 743,628,637.7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87,698,486.23 | 2,569,333,161.06 |
合计 | 12,122,459,055.95 | 5,647,573,809.5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4,351,059,216.55 | 4,203,047,339.26 |
已背书转让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737,799,850.96 | 2,757,338,354.64 |
待转销项税额 | 571,650,320.81 | 833,157,697.61 |
合计 | 5,660,509,388.32 | 7,793,543,391.5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130,000,000.00 | 2,74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2,906,250,000.00 | 7,051,950,000.00 |
信用借款 | 3,710,500,000.00 | 1,841,500,000.00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9,017,485.49 | 12,928,706.9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719,220,688.26 | 2,273,257,236.81 |
合计 | 11,046,546,797.23 | 9,373,121,470.1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保证借款担保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510,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北方稀土公司30,000.00万股上市股票为质押物,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上年年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 | 12,906,250,000.00 | 3.15%-4.28% | 7,051,950,000.00 | 4.275%-4.90% |
质押借款 | 1,130,000,000.00 | 3.57%-3.90% | 2,740,000,000.00 | 3.80%-4.0375% |
信用借款 | 3,710,500,000.00 | 4.275%-4.75% | 1,841,500,000.00 | 4.275%-4.75%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4,458,466,208.02 | 4,870,097,343.74 |
应付债券应付利息 | 120,271,541.98 | 127,871,556.30 |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券 | 1,560,723,352.37 | 61,354,773.87 |
合计 | 3,018,014,397.63 | 4,936,614,126.17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19包钢MTN001 | 100 | 2019-4-22 | 五年 | 2,500,000,000.00 | 33,267,378.31 | 1,965,444.14 | 36,371.49 | 1,952,000.00 | 33,317,193.94 | |
光大银行15亿(19包钢PPN001) | 100 | 2019-5-16 | 三年 | 1,500,000,000.00 | 41,180,192.63 | 710,136.99 | 29,670.38 | 41,920,000.00 | ||
19包钢联公募债资金 | 100 | 2019-8-22 | 五年 | 1,680,000,000.00 | 1,715,928,591.64 | 72,735,445.59 | 2,630,742.21 | 1,600,895,000.00 | 190,399,779.44 | |
19钢联03募集资金 | 100 | 2019-9-20 | 五年 | 3,320,000,000.00 | 26,366,786.23 | 1,529,886.68 | 23,215.93 | 1,528,129.60 | 26,391,759.24 | |
19包钢PPN002 | 100 | 2019-10-30 | 三年 | 600,000,000.00 | 20,174,581.24 | 992,876.71 | 32,542.05 | 21,200,000.00 | ||
20包钢MTN001 | 100 | 2020-3-11 | 五年 | 1,000,000,000.00 | 1,039,926,156.12 | 10,019,178.08 | 3,054,665.80 | 1,053,000,000.00 | ||
20钢联03募集资金 | 100 | 2020-7-27 | 五年 | 850,000,000.00 | 597,403,867.13 | 35,015,924.93 | 199,252.46 | 38,020,280.00 | 594,598,764.52 | |
GC钢联01 | 100 | 2021-4-1 | 五年 | 500,000,000.00 | 521,909,582.45 | 30,000,000.00 | 141,420.91 | 30,000,000.00 | 522,051,003.36 | |
21蒙包钢股份 ZR001 | 100 | 2021-8-27 | 三年 | 1,000,000,000.00 | 1,001,811,764.29 | 55,208,957.37 | 1,173,694.94 | 109,131,918.24 | 949,062,498.36 | |
22包钢CP001 | 100 | 2022-3-4 | 一年 | 1,000,000,000.00 | 996,000,000.00 | 42,531,666.67 | 3,309,589.04 | 1,041,841,255.71 |
22包钢CP002 | 100 | 2022-3-16 | 一年 | 500,000,000.00 | 498,000,000.00 | 19,293,055.56 | 1,589,041.10 | 518,882,096.66 | ||
海外债—包钢股份N20250406 | 100 | 2022-4-6 | 三年 | 634,820,000.00 | 629,906,417.02 | 27,954,510.89 | 1,124,825.86 | 18,432,355.00 | 702,193,398.7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1,354,773.87 | 1,560,723,352.37 | ||||||||
合计 | / | / | / | 15,084,820,000.00 | 4,936,614,126.17 | 2,123,906,417.02 | 297,957,083.61 | 13,345,032.17 | 2,916,079,682.84 | 3,018,014,397.63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425,047,244.46 | 3,803,939,347.61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33,631,790.83 | 63,117,829.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87,698,486.23 | -2,569,333,161.06 |
合计 | 137,348,758.23 | 1,234,606,186.5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769,357,370.52 | 1,068,775,045.28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769,357,370.52 | 1,068,775,045.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购借款 | 5,324,173,899.61 | 1,812,403,683.05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2,554,816,529.09 | 743,628,637.77 |
合计 | 2,769,357,370.52 | 1,068,775,045.28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254,770,000.00 | 308,29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6,740,000.00 | 86,710,000.00 |
合计 | 178,030,000.00 | 221,58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11,357,413.68 | 30,010,132.34 | 68,261,513.04 | 373,106,032.98 | 政府补助 |
合计 | 411,357,413.68 | 30,010,132.34 | 68,261,513.04 | 373,106,032.9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 |
外收入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370,942,432.90 | 28,407,258.66 | 342,535,174.24 | ||||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40,414,980.78 | 30,010,132.34 | 33,654,254.38 | 6,200,000.00 | 30,570,858.74 | ||
合计 | 411,357,413.68 | 30,010,132.34 | 62,061,513.04 | 6,200,000.00 | 373,106,032.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585,032,648.00 | 45,585,032,648.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7,973,449.57 | 657,973,449.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7,149,951.37 | 167,149,951.37 | ||
合计 | 825,123,400.94 | 657,973,449.57 | 167,149,951.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稀土钢板材公司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按照协议本公司从资本公积中对少数股东投资者补偿65,729.33万元,剩余不足部分从盈余公积中对少数股东投资者补偿64,069.61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九.2。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99,999,951.75 | 199,999,951.75 | ||
合计 | 199,999,951.75 | 199,999,951.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5,986.21 | 5,389,941.54 | 808,491.23 | 4,581,450.31 | 4,767,436.52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5,986.21 | 5,389,941.54 | 808,491.23 | 4,581,450.31 | 4,767,436.52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 | -194,259.15 | 1,999,621.01 | 299,943.15 | 846,439.57 | 813,245.87 | 652,180.42 |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4,259.15 | 1,999,621.01 | 299,943.15 | 846,439.57 | 813,245.87 | 652,180.4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272.94 | 7,389,562.55 | 1,108,434.38 | 5,427,889.88 | 813,245.87 | 5,419,616.9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5,607,131.84 | 221,374,938.25 | 254,958,821.37 | 82,023,248.72 |
维简费 | 13,867,088.02 | 179,665,437.96 | 152,858,325.28 | 40,674,200.70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10,472,840.93 | 128,802,135.85 | 73,530,335.35 | 165,744,641.43 |
合计 | 239,947,060.79 | 529,842,512.06 | 481,347,482.00 | 288,442,090.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基金按年度提取,年度基金提取额按照矿类计提基数、露天开采影响系数、地下开采影响系数、土地复垦难度影响系数、地区影响系数、煤矿价格影响系数、上一年度实际生产矿石量综合确定。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88,373,543.33 | 170,328,934.64 | 640,696,138.18 | 1,018,006,339.79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488,373,543.33 | 170,328,934.64 | 640,696,138.18 | 1,018,006,339.7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27,439,391.68 | 4,689,990,646.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327,439,391.68 | 4,689,990,646.5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29,956,771.57 | 2,866,448,328.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0,328,934.64 | 228,999,583.0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62,693,912.11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64,459,773.36 | 7,327,439,391.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789,116,607.43 | 66,407,081,238.82 | 85,610,739,225.41 | 76,212,362,886.07 |
其他业务 | 382,637,303.27 | 183,864,561.07 | 572,406,593.00 | 333,451,094.77 |
合计 | 72,171,753,910.70 | 66,590,945,799.89 | 86,183,145,818.41 | 76,545,813,980.8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7,217,175.39 | 8,618,314.5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7,217,175.39 | 8,618,314.58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334,428.35 | 125,175,916.23 |
教育费附加 | 56,710,486.55 | 92,581,361.65 |
资源税 | 809,565,740.14 | 201,312,875.20 |
房产税 | 121,738,943.88 | 120,180,671.35 |
土地使用税 | 95,768,815.07 | 60,365,921.37 |
车船使用税 | 1,201,613.03 | 1,262,415.91 |
印花税 | 113,723,311.93 | 98,913,259.74 |
环境保护税 | 74,202,871.45 | 94,861,994.72 |
水利基金 | 14,636,629.07 | 145,116,715.90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1,937,898.70 | 2,092,350.17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32,728,955.40 | 35,337,469.20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3,961,926.18 | 4,277,693.64 |
其他 | 3,565,643.77 | 1,790,742.10 |
合计 | 1,405,077,263.52 | 983,269,387.1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8,058,692.28 | 165,069,335.75 |
仓储费 | 9,125,383.26 | 9,363,790.93 |
其他 | 64,630,870.26 | 100,812,813.68 |
合计 | 221,814,945.80 | 275,245,940.3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7,070,855.99 | 512,700,757.67 |
综合服务费 | 211,021,230.16 | 185,766,080.87 |
租赁费 | 471,695,429.39 | 456,674,250.98 |
水电费 | 7,492,267.81 | 6,565,643.04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1,806,918.50 | 14,701,315.50 |
业务招待费 | 1,487,828.70 | 1,755,891.82 |
折旧与摊销 | 41,715,699.65 | 56,097,636.30 |
停工损失 | 650,016,907.57 | 240,445,376.96 |
咨询服务费 | 64,317,530.23 | 70,731,911.61 |
财产保险费 | 43,142,425.70 | 39,215,596.81 |
取暖费 | 26,367,276.73 | 27,729,258.71 |
办公费 | 9,175,837.75 | 11,915,374.30 |
诉讼费 | 7,103,061.70 | 11,270,049.05 |
其他 | 121,007,663.46 | 158,630,725.33 |
合计 | 1,963,420,933.34 | 1,794,199,868.9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动力费 | 97,066,610.67 | 141,047,156.52 |
人工费 | 66,329,363.39 | 82,228,569.01 |
折旧费 | 79,522,902.00 | 62,101,675.90 |
产品检验费、试验费 | 11,167,341.51 | 14,853,073.48 |
鉴定、验收费 | 2,768,476.73 | 1,986,609.00 |
委托开发费、咨询费 | 2,061,538.16 | 9,580,550.97 |
其他 | 3,646,666.30 | 11,684,512.56 |
合计 | 262,562,898.76 | 323,482,147.4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43,196,564.83 | 1,851,998,384.57 |
减:利息资本化 | -21,549,323.13 | -22,709,582.45 |
利息收入 | -86,472,384.91 | -69,181,726.48 |
承兑汇票贴息 | 179,236,709.26 | 293,573,632.83 |
汇兑损益 | 46,709,889.06 | 10,821,185.04 |
手续费及其他 | 74,583,786.34 | 66,484,033.26 |
合计 | 1,935,705,241.45 | 2,130,985,926.7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区焦化土地出让金返还收益 | 2,566,637.64 | 2,566,637.64 |
环保专项资金 | 22,869,867.80 | 22,869,867.80 |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333,333.32 | 333,333.33 |
2030MM冷轧工程能源利用项目 | 2,512,896.56 | 2,512,896.55 |
奇瑞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包钢首瑞厂房建设补贴 | 119,940.00 | 119,940.00 |
内蒙古自治区投资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奖补资金 | 4,583.34 | 1,527.78 |
稀土热处理钢轨系列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 | 271,940.00 | 15,424.54 |
高强韧性贝马复相贝氏体钢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资金 | 570,000.00 | |
高耐磨高强韧重载钢轨应用技术及服役性能研究项目资金 | 240,000.00 | |
基于硫氧化物冶金提高高强厚板焊接性能的机理研究项目资金 | 50,737.82 | 9,000.00 |
新一代高品质稀土钢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资金 | 347,358.49 | |
CSP冷轧50w600-50w800无取向硅钢工序生产工艺及稀土在硅钢中的应用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00 | |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补助资金 | 4,222,000.00 | |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2,916,500.00 | 964,000.00 |
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拨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715,129.45 | - |
“草原英才”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 | 573,088.48 | 128,703.28 |
包头市以工代训、稳岗补贴 | 234,803,937.59 | 31,885,267.30 |
自治区就业创业以奖代补资金 | 602,066.99 | 62,712.52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 | 5,153,587.00 | |
政府扶持资金 | 1,248,012.49 | 420,000.00 |
高质量、重点发展企业发展资金 | 1,070,000.00 | |
经济贡献奖补资金 | 623,989.07 |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12,000.00 | 150,000.00 |
其他 | 813,122.20 | 464,048.87 |
合计 | 284,690,728.24 | 62,503,359.6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7,661,424.58 | 36,179,261.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8,210.00 | 900,855.00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2,349.55 | -91,134.1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60,109.65 |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59,425.82 |
债务重组利得 | 25,250,619.71 | 12,597,966.42 |
其他 | 3,967,746.11 | |
合计 | -238,842,389.56 | 49,527,522.7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0,750.00 | 453,600.00 |
合计 | 290,750.00 | 453,6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66,588.28 | -1,710,465.7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0,393.35 | 1,526,010.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025,535.72 | -146,236.6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440,233.58 | 551,975.77 |
合计 | -26,499,107.21 | 221,283.4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39,744,151.67 | -460,721,611.6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39,744,151.67 | -460,721,611.6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313,087.83 | 3,460,492.03 |
合计 | 13,313,087.83 | 3,460,492.0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8,823.71 | ||
罚款收入 | 12,778,011.34 | 10,352,440.96 | 12,778,011.34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6,118,302.30 | 9,693,627.58 | 6,118,302.30 |
赔偿收入 | 2,323,690.47 | 1,500,000.00 | 2,323,690.47 |
保险赔款收入 | 422,842.37 | ||
其他 | 1,210,140.25 | 353,064.00 | 1,210,140.25 |
合计 | 22,430,144.36 | 22,350,798.62 | 22,430,144.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03,182,083.90 | 49,403,860.19 | 203,182,083.90 |
违约赔偿支出 | 1,457,834.80 | 49,806,506.03 | 1,457,834.80 |
罚没支出 | 25,265,072.52 | 15,786,419.20 | 25,265,072.52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459,296.00 | 200,000.00 | 459,296.00 |
其他 | 367,837.58 | 3,080,824.01 | 367,837.58 |
合计 | 230,732,124.80 | 118,277,609.43 | 230,732,124.8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2,338,239.42 | 447,922,891.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263,936.25 | 74,178,396.94 |
合计 | 222,074,303.17 | 522,101,288.3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2,866,234.8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3,429,935.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388,200.8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06,406.1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16,263.1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821,686.6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6,820,574.98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2,256,989.05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8,895,960.71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34,976,955.26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5,270,833.66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6,505,947.24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222,074,303.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缴及往来款项 | 247,927,042.57 | 244,936,532.97 |
经营租赁收入 | 254,133,989.00 | 263,834,773.07 |
政府补助 | 252,639,347.54 | 61,633,041.17 |
收取的保证金及押金 | 173,096,635.94 | 104,154,257.76 |
存款利息收入 | 86,472,384.91 | 69,181,726.48 |
其他 | 16,863,748.87 | 12,858,404.42 |
合计 | 1,031,133,148.83 | 756,598,735.8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及经营租赁支出 | 561,986,275.16 | 209,806,095.54 |
企业往来款 | 227,891,729.89 | 249,289,215.43 |
综合服务费 | 138,634,530.69 | 154,566,597.06 |
保证金及押金支出 | 124,080,118.15 | 83,541,207.55 |
法院涉诉冻结资金 | 86,336,471.00 | 105,207,220.72 |
手续费 | 68,789,139.34 | 70,970,099.41 |
矿山治理保证金及其他 | 29,876,781.24 | 22,309,730.0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6,003,874.21 | 13,187,539.48 |
合计 | 1,243,598,919.68 | 908,877,705.2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346,542.52 | 173,064.49 |
合计 | 3,346,542.52 | 173,064.4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货保证金 | 11,339,259.00 | |
合计 | 11,339,259.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267,906,540.84 | 8,719,186,561.20 |
收到的信用证融资款 | 4,678,170,700.00 | 4,472,834,738.88 |
融资租赁款 | 4,569,026,000.00 | 2,093,000,000.00 |
企业间借款收到的资金 | 3,000,000,000.00 | |
合计 | 17,515,103,240.84 | 15,285,021,300.0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973,308,653.40 | 9,243,574,510.48 |
偿还的信用证融资款 | 3,636,600,000.00 | 2,866,600,000.00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3,440,341,543.66 | 2,898,914,881.54 |
企业间拆借 | 3,014,573,259.41 | |
支付应收款项融资利息(保理、福费廷业务) | 128,387,287.26 | 99,427,353.34 |
支付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 94,475,000.00 | 28,000,000.00 |
发行债券等直接支付的手续、宣传费 | 4,319,198.30 | 5,865,858.53 |
合计 | 18,292,004,942.03 | 15,142,382,603.8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44,940,538.04 | 3,167,565,113.9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39,744,151.67 | 460,721,611.61 |
信用减值损失 | 26,499,107.21 | -221,283.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23,130,563.80 | 3,287,400,757.2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98,990,204.12 | 834,277,399.55 |
无形资产摊销 | 127,639,974.41 | 127,683,732.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670,225.66 | 28,393,997.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313,087.83 | -3,460,492.0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3,182,083.90 | 49,375,036.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0,750.00 | -453,6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21,647,241.70 | 1,829,288,802.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8,842,389.56 | -49,527,522.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307,548.75 | 74,110,356.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612.50 | 68,04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7,867,022.04 | -2,875,707,999.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2,143,930.52 | 1,059,893,767.3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04,879,056.67 | 2,669,982,824.89 |
其他 | 540,922,038.19 | 315,039,66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6,857,519.91 | 10,974,430,211.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63,311,045.92 | 5,011,501,003.0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11,501,003.08 | 3,244,717,523.1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810,042.84 | 1,766,783,479.9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加: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346,542.52 |
其中: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346,542.52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346,542.52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263,311,045.92 | 5,011,501,003.08 |
其中:库存现金 | 16,930.54 | 41,686.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63,294,115.38 | 5,011,459,316.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63,311,045.92 | 5,011,501,003.0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77,411,673.47 | 银行承兑汇票及借款保证金等,详见附注七、1 |
应收票据 | 183,770,016.13 | 应收票据质押详见附注七、6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751,941,449.02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 |
无形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7,420,132.29 | 应收款项融资质押详见附注七、6 |
使用权资产 | 3,599,076,797.80 | 融资租赁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0 | 定期存单质押 |
合计 | 16,429,620,068.7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5,805,054.91 | 319,013,885.42 | |
其中:美元 | 45,805,054.91 | 6.9646 | 319,013,885.42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4,551,926.15 | 31,702,344.80 | |
其中:美元 | 4,551,926.15 | 6.9646 | 31,702,344.8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5,483.04 | 107,833.18 | |
其中:美元 | 15,483.04 | 6.9646 | 107,833.18 |
应付账款 | 5,463,384.56 | 38,050,288.11 | |
其中:美元 | 5,463,384.56 | 6.9646 | 38,050,288.11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 | 696,460,000.00 |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0 | 6.9646 | 696,4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178,718.60 | 8,209,303.56 | |
其中:美元 | 1,178,718.60 | 6.9646 | 8,209,303.5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西区焦化土地出让金返还补贴 | 102,846,716.87 | 其他收益 | 2,566,637.64 |
环保专项资金 | 196,621,477.90 | 其他收益 | 22,869,867.80 |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3,333,333.38 | 其他收益 | 333,333.32 |
2030MM冷轧工程能源利用项目资金 | 36,311,517.21 | 其他收益 | 2,512,896.56 |
黄河昭君坟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专项资金 | 799,500.00 | 其他收益 | - |
奇瑞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包钢首瑞厂房建设补贴 | 2,518,740.00 | 其他收益 | 119,940.00 |
内蒙古自治区投资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奖补资金 | 103,888.88 | 其他收益 | 4,583.34 |
稀土热处理钢轨系列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 | 2,512,635.46 | 其他收益 | 271,940.00 |
高强韧性贝马复相贝氏体钢轨关键技术研究 | 其他收益 | 570,000.00 | |
高耐磨高强韧重载钢轨应用技术及服役性能研究 | 其他收益 | 240,000.00 | |
基于硫氧化物冶金提高高强厚板焊接性能的机理研究项目资金 | 5,262.18 | 其他收益 | 50,737.82 |
高焊接热输入高强稀土厚板的开发项目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稀土微合金5Cr系列抗CO2_H2S腐蚀专用油井管核心技术开发项目资金 | 340,000.00 | 其他收益 | |
新一代高品质稀土钢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资金 | 4,852,641.51 | 其他收益 | 347,358.49 |
蜂窝式稀土基中低温脱硝催化剂中试放大及工业化试生产项目项目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汽车家电用深冲板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资金 | 293,130.73 | 其他收益 | 4,305.33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 | 其他收益 | 2,916,500.00 | |
稀土微合金化钢系列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煤、焦特性与高炉冶炼匹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资金 | 534,880.17 | 其他收益 | 5,119.83 |
稀土高耐蚀性高强度桥梁用钢工艺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资金 | 299,979.01 | 其他收益 | 20.99 |
CSP冷轧50w600-50w800无取向硅钢工序生产工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艺及稀土在硅钢中的应用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 |||
薄板坯连铸连轧高效稀土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800MPa级新型高强韧锚杆钢研发项目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包钢高炉炼铁实现高产低碳的智能化操作技术开发项目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稀土耐腐蚀新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集成开发项目资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新一代易焊接安全高速钢轨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及产业化集成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稀土钢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补助资金 | 其他收益 | 4,222,000.00 | |
外贸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 12,916,385.06 | 其他收益 | |
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拨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784,870.55 | 其他收益 | 2,715,129.45 |
“草原英才”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 | 302,253.58 | 其他收益 | 573,088.48 |
包头市以工代训补贴 | 其他收益 | 15,929,400.00 | |
自治区就业创业以奖代补资金 | 335,220.49 | 其他收益 | 602,066.99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汽车钢产品研发推广技术合作项目资金 | 380,000.00 | 其他收益 | |
收柔性引进人才补贴 | 113,600.00 | 其他收益 | |
商务局广交会参会补贴 | 其他收益 | 3,000.00 |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 其他收益 | 5,153,587.00 | |
合计 | 373,106,032.98 | 62,061,513.0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2-12-26 | 已实际取得公司控制权 |
其他说明:
2013年4月,本公司与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10,000.00万元投资设立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0%,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4,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计5名,其中本公司派出3名,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派出2名,根据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65%通过方才生效;经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进行修订,根据修改后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对于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60%以上(含60%)通过方才有效,本公司派出董事占全体董事比例的60%,因此本期实现对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钢管相关生产线、房产、构筑物、备品备件、债权债务划转至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将所持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40%股权和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56%股权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本次划转资产后,公司持有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子公司变为孙公司。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包头市固阳县 | 包头市固阳县 | 开采、加工、销售矿产品 | 100.00 | 收购 |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热扩无缝钢管的生产及销售;钢材、稀土产品的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收购 | |
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合金制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金属冶炼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包钢华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包钢华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包钢西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包钢华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陕西包钢西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陕西省 | 金属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乌拉特前旗 | 包头市乌拉特前旗 | 还原铁生产销售 | 91.97 | 投资设立 | |
鄂尔多斯市包钢钢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 90.00 | 投资设立、收购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金属冶炼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72.65 | 投资设立 | |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钢材的销售 | 70.00 | 投资设立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金属及金属矿产品 | 60.00 | 收购 | |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配送;钢材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萤石矿、铁矿及其他非金属矿的投资开发;矿产品开采、加工、检测的技术咨询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加工钢材、销售金属材料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耐火材料及冶金辅料的开发、生产、销售、施工及维护 | 5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协议书》”及“《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调整为本公司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的单一股东管理模式。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监督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对本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下,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合资公司实施单方管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5年,首期管理期限为两届共10年,至2022年8月31日到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的管理协议暂未签订,目前仍由包钢股份派出的经营团队实际经营管理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继续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27.35 | -712,729,402.69 | 502,775,000.00 | 8,622,406,116.95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6,581,384.77 | 101,065,522.21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8.03 | -2,655,000.07 | 45,427,420.30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50.00 | 397,224.57 | 69,986,638.1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977,064.93 | 3,444,456.40 | 4,421,521.33 | 1,131,208.78 | 38.00 | 1,131,246.78 | 889,648.48 | 3,600,534.52 | 4,490,183.00 | 1,307,809.40 | 2,308.26 | 1,310,117.66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7,804.31 | 20,696.70 | 38,501.02 | 17,875.40 | 17,875.40 | 12,612.16 | 1,864.39 | 14,476.55 | 5,211.09 | 5,211.09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2,491.13 | 20,279.30 | 132,770.42 | 76,198.30 | 76,198.30 | 144,176.84 | 21,157.13 | 165,333.97 | 105,610.02 | 105,610.02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17,134.22 | 17,622.55 | 34,756.77 | 20,759.44 | 20,759.44 | 18,460.09 | 18,290.75 | 36,750.84 | 22,835.96 | 22,835.9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2,926,759.54 | -260,609.10 | -260,609.10 | -27,063.03 | 3,550,633.87 | 116,033.48 | 116,033.48 | 160,003.02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17,633.26 | 1,343.14 | 1,343.14 | 340.85 | 3,673.45 | -734.54 | -734.54 | -2,376.33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8,700.09 | -3,306.35 | -3,306.35 | 15,633.65 | 141,482.80 | 71.61 | 71.61 | -3,946.68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30,033.66 | 79.44 | 79.44 | -133.11 | 29,227.29 | -3,116.26 | -3,116.26 | 1,673.6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以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为标的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以下简称“债转股”)。本次债转股的投资人可通过增资还债、收债转股、以股抵债及认购A类和B类可转债的方式对稀土钢板材公司实施债转股,截止2019年11月,共7家投资人和18名管理层人员合计投资77.35亿元。本次债转股后,本公司占稀土钢板材公司72.65%的股权,少数股东占27.35%股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稀土钢板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对应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4.1亿元、17.6亿元、19.9亿元、21.4亿元和21.4亿元。若稀土钢板材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和包钢集团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补足部分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2022年度,稀土钢板材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26.06亿元,承诺净利润21.4亿元,差额
47.46亿元。按照协议规定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对稀土钢板材公司补偿47.46亿元,稀土钢板材公司将相应业绩补偿款项以吸收投资款方式计入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由稀土钢板材公司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一、合营企业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50.00 | 权益法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 | 焦炭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 50.00 | 权益法 | |
二、联营企业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包头市 | 非银行金融企业 | 3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73,293,897.80 | 916,208,251.39 | 277,325,618.76 | 569,068,774.4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14,802,300.02 | 253,332,228.56 | 214,096,085.16 | 190,215,869.95 |
非流动资产 | 89,381,055.80 | 275,718,129.51 | 89,560,388.03 | 280,277,878.83 |
资产合计 | 362,674,953.60 | 1,191,926,380.90 | 366,886,006.79 | 849,346,653.24 |
流动负债 | 69,718,830.21 | 1,366,748,761.28 | 62,402,400.89 | 420,300,400.53 |
非流动负债 | 31,850.42 | 809,529.85 | ||
负债合计 | 69,750,680.62 | 1,366,748,761.28 | 63,211,930.74 | 420,300,400.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92,924,272.98 | -174,822,380.38 | 303,674,076.05 | 429,046,252.7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46,462,136.49 | -87,411,190.19 | 151,837,038.03 | 214,523,126.3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967,746.11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46,462,136.49 | 78,050,134.16 | 151,837,038.03 | 387,026,120.0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4,056,787.41 | 2,648,783,141.47 | 77,295,925.41 | 4,694,226,771.64 |
财务费用 | -3,776,864.60 | -6,904,069.18 | -4,889,935.25 | -3,702,767.12 |
所得税费用 | 473,674.35 | -5,399,418.74 | 2,672,738.64 | 5,399,418.74 |
净利润 | 4,969,784.84 | -610,016,479.53 | 17,462,451.05 | 4,825,347.6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969,784.84 | -610,016,479.53 | 17,462,451.05 | 4,825,347.6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公司对合营企业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包含了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确认的认缴出资170,000,000.00元。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XX公司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6,311,669,992.38 | 4,912,476,220.28 | ||
非流动资产 | 7,212,548,589.80 | 7,195,015,652.93 | ||
资产合计 | 13,524,218,582.18 | 12,107,491,873.21 | ||
流动负债 | 11,286,616,788.32 | 10,009,332,367.57 | ||
非流动负债 | 6,824,733.06 | |||
负债合计 | 11,293,441,521.38 | 10,009,332,367.5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30,777,060.80 | 2,098,159,505.64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69,233,118.24 | 629,447,851.69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9,233,118.24 | 629,447,851.6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15,921,314.51 | 276,014,435.06 | ||
净利润 | 132,617,555.16 | 107,124,320.24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617,555.16 | 107,124,320.24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1,394,835.23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54,613.7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54,613.77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19,029,978.94 | 140,859,824.8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729,845.86 | -6,747,320.3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729,845.86 | -6,747,320.35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63.67%(2021年:
62.8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45.55%(2021年:45.17%)。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
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资产3,828,176.68万元,流动负债6,780,321.22万元,营运资金-2,952,144.54万元,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共获得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510.5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423.73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6.77亿元;本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3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710.84亿元授信额度,公司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承诺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4,072.27 | 1,114,072.27 | |||
应收票据 | 163,352.41 | 163,352.41 | |||
应收账款 | 323,553.19 | 323,553.1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0,814.73 | 360,814.73 | |||
其他应收款 | 51,404.70 | 51,404.7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02.57 | 37,802.57 | |||
金融资产合计 | 2,050,999.87 | 2,050,999.87 | |||
金融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773,958.54 | 773,958.54 | |||
应付票据 | 1,243,062.17 | 1,243,062.17 | |||
应付账款 | 1,814,562.74 | 1,814,562.74 | |||
其他应付款 | 592,899.36 | 592,899.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2,245.91 | 1,212,245.91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566,050.94 | 566,050.94 | |||
长期借款 | 755,204.71 | 349,449.97 | 1,104,654.68 | ||
应付债券 | 119,917.12 | 129,679.22 | 52,205.10 | 301,801.44 | |
租赁负债 | 13,734.88 | 13,734.88 | |||
长期应付款 | 145,060.44 | 78,430.40 | 53,444.90 | 276,935.74 | |
金融负债合计 | 6,202,779.66 | 1,033,917.15 | 557,559.59 | 105,650.00 | 7,899,906.40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货币资金 | 1,114,470.51 | 1,114,470.51 | |||
应收票据 | 330,215.73 | 330,215.73 | |||
应收账款 | 276,645.18 | 276,645.18 | |||
应收款项融资 | 375,754.03 | 375,754.03 | |||
其他应收款 | 40,802.54 | 40,802.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839.76 | 55,839.76 | |||
金融资产合计 | 2,193,727.75 | 2,193,727.75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4,533.42 | 1,024,533.42 | |||
应付票据 | 1,017,677.78 | 1,017,677.78 | |||
应付账款 | 2,037,434.03 | 2,037,434.03 | |||
其他应付款 | 480,782.86 | 480,782.8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4,757.38 | 564,757.38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779,354.34 | 779,354.34 | |||
长期借款 | 658,947.51 | 238,617.50 | 39,747.14 | 937,312.15 | |
应付债券 | 277,737.45 | 215,923.96 | 493,661.41 | ||
租赁负债 | 107,474.06 | 15,615.43 | 371.13 | 123,460.62 | |
长期应付款 | 59,206.91 | 47,670.59 | 106,877.50 | ||
金融负债合计 | 5,904,539.81 | 825,628.48 | 579,640.97 | 256,042.23 | 7,565,851.4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2,517,449.90 | 2,330,678.80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其中:短期借款 | 772,900.00 | 1,010,000.00 |
长期借款 | 1,297,475.00 | 832,575.00 |
应付债券 | 447,074.90 | 488,103.80 |
合 计 | 2,517,449.90 | 2,330,678.8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1,114,072.27 | 1,114,470.51 |
其中:货币资金 | 1,114,072.27 | 1,114,470.51 |
金融负债 | 477,200.00 | 342,77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2,000.00 | |
长期借款 | 477,200.00 | 330,770.00 |
合 计 | 1,591,272.27 | 1,457,240.51 |
于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2,386.00万元(2021年12 月31 日:
1,713.85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74,271.96 | 16,845.81 | 35,082.41 | 55,227.02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8.16%(2021年12月31日:56.61%)。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9,250.00 | 16,259,25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6,259,250.00 | 16,259,25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408,748.85 | 79,408,748.85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3,608,147,329.87 | 3,608,147,329.8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259,250.00 | 3,687,556,078.72 | 3,703,815,328.7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钢铁制品、机械设备、稀土产品 | 1,642,697.71 | 55.02 | 55.0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无变化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九、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众悦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花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联营及合营单位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钢材现货贸易分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宾馆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头安力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矿、精矿粉 | 463,423.56 | 393,080.55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燃料 | 324,439.40 | 76,762.02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装卸费,合金 | 220,183.45 | 269,597.50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焦炭 | 150,755.87 | 326,549.32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燃料、合金 | 96,336.10 | 53,997.57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费、综合服务费 | 79,485.07 | 62,785.75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钢 | 66,455.00 | 91,694.70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装卸费、修理费 | 58,447.16 | 46,621.28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劳务费,原材料 | 48,371.84 | 24,503.25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钢、非炼焦煤、辅材 | 41,256.94 | 18,471.89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废钢 | 41,179.04 | 30,736.79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款,检修费 | 39,239.22 | 41,513.53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原燃料 | 33,272.08 | 32,616.07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辅料 | 21,578.15 | 24,430.76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代理运费,生铁废钢 | 16,378.68 | 4,588.87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水渣处置费、咨询费、服务费 | 16,274.26 | 5,759.15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合金 | 14,755.42 | 22,247.75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修理费,检测费 | 11,483.60 | 15,439.17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工程款 | 11,433.67 | 4,843.01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0,977.45 | 9,445.76 |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废钢,装卸费 | 10,788.26 | 223.56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0,559.24 | 8,425.47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餐费、水费、印刷费、通勤费、住宿费、租车费 | 10,530.03 | 7,610.05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总包费、劳务费 | 9,787.52 | 11,033.27 |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绿化费、养护费、运费、修理费 | 9,697.75 | 10,686.24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料 | 8,381.88 | 4,053.81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999.87 | 2,029.29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装卸费 | 4,473.82 | 8,036.69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加工费 | 4,369.35 | 4,886.57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防水修理费 | 4,113.92 | 325.12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工程款 | 3,411.55 | 5,964.39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劳务费、服务费 | 3,092.31 | 1,889.37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3,006.79 | 429.08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修理费、安措费 | 2,667.35 | 924.81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辅材 | 2,457.20 | 3,269.14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334.80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合金 | 2,183.91 | 2,240.38 |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1,640.00 | 1,640.00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消防设施,修理费,劳务费 | 1,631.42 | 1,602.99 |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监测费 | 1,587.24 | 2,888.24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置费 | 1,569.75 | 1,837.09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运费,废钢 | 1,409.72 | 1,183.67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鉴定费 | 1,258.21 | 409.23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费,设计费,工程款 | 1,184.67 | 766.32 |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费,修理费 | 1,165.46 | 2,378.64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装卸费,仓储费 | 994.83 | 1,988.37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 | 835.16 | 1,137.85 |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668.73 | 1,724.04 |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修理费、工程款 | 351.23 | 415.08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253.93 | 117.81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化验费 | 248.86 | 148.94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耐火材料 | 231.58 | 107.05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废钢 | 141.46 | 89.54 | ||
内蒙古铁花众悦商贸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4.21 | 155.11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废钢 | 91.34 | 255.20 |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4.48 | 132.95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钢 | 69.87 | 60.37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原料 | 65.79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50.43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运输费,废钢,辅材 | 38.34 | 47.05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备件 | 37.31 | 32.40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计量、检验费 | 25.77 | 85.06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废钢 | 13.84 |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燃料 | 2.45 | 83,840.19 | ||
包头市铁花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1.87 | 4.48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咨询费 | 0.57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课题款 | 0.50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0.01 | 630.02 | ||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料 | 11,381.71 |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原料 | 3,730.16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辅材 | 886.94 |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5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精矿、能源介质、服务 | 832,808.65 | 286,804.46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 | 550,912.66 | 412,754.34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副产品、能源介质 | 202,628.26 | 245,496.19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原材料、租赁费、服务、副产品 | 27,574.23 | 467,934.01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26,911.91 | 29,408.28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4,519.06 | 5,832.65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4,483.06 | 1,104.67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13,822.97 | 14,478.00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原材料、能源介质 | 12,249.83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8,600.96 | 576.07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5,881.93 | 30,928.09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5,394.22 | 6,637.52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能源介质、租赁费、服务 | 5,170.24 | 13,785.02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2,919.34 | 2,711.1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能源介质 | 2,844.10 | 2,487.75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2,365.80 | 2,402.75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 | 1,692.06 | 1,475.54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638.52 | 1,690.66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钢铁产品、服务、原材料 | 1,025.82 | 953.06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851.73 | 6,535.52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租赁费 | 769.66 | 931.94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原材料 | 701.32 | 681.90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 | 656.18 | 1,029.53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645.92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618.38 | 217.04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副产品、服务 | 465.15 | 330.47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433.88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319.89 | 176.03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能源介质、服务 | 274.87 | 520.10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97.80 | 178.41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188.15 | 1.69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58.26 | 132.49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147.93 | 146.18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96.32 | 104.32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79.47 | 3.46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69.53 | 32.28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55.99 | 89.43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50.07 | 49.13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服务 | 44.76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 | 40.87 | 185.51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39.65 | 6.76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20.24 | 29.81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 | 12.71 | 13.03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服务 | 9.79 | 9.70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8.61 | 8.24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5.47 | 78.33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5.04 | 2,782.48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服务 | 4.45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服务 | 3.74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2.90 | 1,370.26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服务 | 2.83 | 10.90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能源介质 | 1.93 | 11.72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原材料、服务 | 1.91 | 16.76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服务 | 1.53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 | 0.90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 | 0.61 | 23.31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0.42 | 2.10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服务 | 0.32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0.30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0.28 | |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0.22 | 0.26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 | 0.02 | 0.01 |
天津市包钢物铁金属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钢铁产品 | 2,878.41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1,367.31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钢铁产品、原材料 | 704.12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 | 295.21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160.49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56.05 |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能源介质 | 38.15 |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钢铁产品 | 13.71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5.28 | |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介质 | 3.69 | |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服务 | 0.3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7年9月1日 | 2022年9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22,560.96 | 22,749.36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98.85 | 598.85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27.74 | 327.7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48,670.30 | 53,099.75 | 3,632.22 | 5,133.78 | 9,849.33 | 125,940.37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费 | 28,717.10 | 33,505.02 | 2,012.73 | 3,447.44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40.00 | 1,787.60 | 118.66 | 121.94 | 4.91 | 3,098.5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 | 2022-04-29 | 2023-04-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500.00 | 2022-06-30 | 2023-06-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 | 2022-06-24 | 2023-06-2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100.00 | 2022-07-15 | 2023-07-1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100.00 | 2022-12-22 | 2023-12-2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900.00 | 2022-12-30 | 2023-12-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2-04-13 | 2023-0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2022-07-14 | 2023-07-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2-11-11 | 2023-11-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1-13 | 2023-01-0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00.00 | 2021-01-13 | 2024-01-0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1-14 | 2023-01-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800.00 | 2021-01-14 | 2024-01-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1-14 | 2023-01-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800.00 | 2021-01-14 | 2024-01-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4-21 | 2023-0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00.00 | 2021-04-21 | 2024-04-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4-27 | 2023-0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00.00 | 2021-04-27 | 2024-04-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4-21 | 2023-04-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00.00 | 2021-04-21 | 2024-0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04-23 | 2023-04-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00.00 | 2021-04-23 | 2024-04-1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0-07-31 | 2023-07-2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0-07-31 | 2023-07-3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0-07-31 | 2023-07-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 | 2020-08-31 | 2023-08-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0-09-01 | 2023-08-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 | 2020-09-01 | 2023-08-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2020-09-01 | 2023-08-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2020-09-01 | 2023-08-1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800.00 | 2020-10-01 | 2023-09-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0-10-30 | 2023-10-1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00.00 | 2020-11-20 | 2023-11-1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2021-09-29 | 2023-09-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400.00 | 2021-09-29 | 2024-09-2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 | 2021-09-30 | 2023-09-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700.00 | 2021-09-30 | 2024-09-2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 | 2021-10-01 | 2024-09-2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12-31 | 2023-12-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1-12-31 | 2024-12-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12-31 | 2023-12-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1-12-31 | 2024-12-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12-31 | 2023-12-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1-12-31 | 2024-12-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1-12-31 | 2023-12-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1-12-31 | 2024-12-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3-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4-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03-30 | 2025-0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3-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4-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03-30 | 2025-0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3-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4-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03-30 | 2025-0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3-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03-30 | 2024-03-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 | 2022-03-30 | 2025-03-2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11-18 | 2023-10-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11-18 | 2024-10-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11-18 | 2025-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11-30 | 2023-10-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22-11-30 | 2024-10-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00 | 2022-11-30 | 2025-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0-03-31 | 2023-03-3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 | 2020-04-02 | 2023-04-0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2020-06-05 | 2023-06-0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0-06-30 | 2023-06-2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0-07-14 | 2023-07-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825.00 | 2020-09-16 | 2023-09-1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 | 2020-12-28 | 2023-12-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0-12-31 | 2023-12-1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1-01-09 | 2024-01-0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 | 2020-04-17 | 2023-04-1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2020-04-22 | 2023-04-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2020-07-29 | 2023-07-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00.00 | 2020-08-05 | 2023-08-03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 | 2020-10-22 | 2023-10-2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 | 2020-10-23 | 2023-10-22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 | 2020-11-13 | 2023-11-10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 | 2020-11-18 | 2023-11-16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100.00 | 2020-11-23 | 2023-11-1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 | 2021-02-05 | 2024-02-0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700.00 | 2021/11/29 | 2023/11/28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2/4/26 | 2024/4/25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 | 2022/6/20 | 2024/6/1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2/6/28 | 2024/6/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2/7/20 | 2024/7/19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2/7/28 | 2024/7/2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2022/8/8 | 2024/8/7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 | 2022/9/5 | 2024/9/4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300.00 | 2022/10/11 | 2024/10/1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 | 2022-09-27 | 2023-09-26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 | 2022-11-29 | 2023-11-29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2022-12-15 | 2023-12-14 |
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期末余额为189,500.00万元,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5,634.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已全部偿还,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103.79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16.44 | 639.4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期初存款余额296,556.22万元,期末存款余额450,444.11万元,本期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1,702.34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112,289.14 | 5,008.10 | 19,145.57 | 873.04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50,594.49 | 2,256.51 | 107,151.52 | 6,620.13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5,546.16 | 247.36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98.01 | 315.56 | 2,614.82 | 170.38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87.24 | 122.31 | 258.28 | 17.34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1,869.58 | 158.45 | 1.96 | 0.31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85.61 | 148.16 | 389.89 | 72.43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21.52 | 107.46 | 1,600.91 | 73.00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987.77 | 44.05 | 1,212.33 | 55.28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896.08 | 57.49 | 761.89 | 34.74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836.96 | 235.10 | 836.96 | 81.87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710.09 | 31.67 | 350.14 | 15.97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650.13 | 29.00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52.89 | 264.99 |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178.31 | 28.73 | 178.31 | 8.73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0.44 | 21.47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9.05 | 4.86 |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94.02 | 13.71 | 96.38 | 4.39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84.40 | 3.76 | 115.25 | 5.26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4.15 | 3.31 | 3.91 | 0.18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3.36 | 9.69 | 63.34 | 2.89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55.68 | 2.48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6.40 | 10.08 | 36.40 | 3.50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9.97 | 1.34 | 178.36 | 8.13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26.89 | 8.90 | 2,978.30 | 138.61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26.36 | 1.18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22.49 | 3.44 | 22.49 | 1.03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62 | 15.62 | 15.62 | 15.62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9 | 0.45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8.20 | 0.37 |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5.33 | 0.24 | 7.45 | 0.34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25 | 0.23 | 51.27 | 2.34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3.95 | 1.64 | 3.54 | 1.33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73 | 0.17 | 75.24 | 3.43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93 | 1.93 | 1.93 | 1.93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1.73 | 0.08 | 0.57 | 0.03 | |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0.08 | 0.00 | 0.28 | 0.01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8 | 0.27 | |||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71 | 0.08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0.64 | 0.03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63 | 0.0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67.00 | 0.39 | 500.00 | 0.25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354.40 | 0.14 | 580.00 | 0.29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340.86 | 0.14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262.00 | 0.10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0.01 | 1,000.00 | 0.50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0.00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10.00 | 0.00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0.00 | |||
预付账款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5,390.52 |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534.53 | 1,534.53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73.23 |
天津港保税区包钢工贸公司 | 1,020.29 | 1,020.29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220.44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80 | 89.91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0.15 | 0.15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64.77 | ||||
包钢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 | 170.65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50.30 | ||||
其他应收款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24 | 9.95 | 144.99 | 2.54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90.22 | 1.62 | 0.26 | 0.01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63.96 | 25.57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39.34 | 2.32 | 31.87 | 0.56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36 | 0.78 | 11.36 | 0.20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46 | 0.04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2.05 | 0.04 | 4.46 | 0.08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23.50 | 23.50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2.95 | 0.23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18 | 0.0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8,404.17 | 96,020.18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297.72 | 25,626.67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59,771.45 | 35,642.55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17,146.38 | 25,561.23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13,506.72 | 7,432.46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1,911.28 | 29,907.55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10,768.41 | 7,073.86 |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10,733.54 | 2,486.88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555.51 | 2,579.06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518.86 | 1,322.63 |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228.86 | 6,986.03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04.73 | 4,489.67 |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7,643.15 | 15,354.55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7,378.38 | 19,398.31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6,956.07 | 6,703.98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079.02 | 3,975.44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5,696.94 | 2,836.54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238.95 | 4,580.80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4,818.46 | 8,263.35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4,702.17 | 8,511.32 | |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79.78 | 6,539.49 | |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3,873.36 | 2,485.76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718.79 | 5,280.93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3,564.36 | 4,182.48 |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3,326.59 | 2,316.57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3,288.81 | 3,440.90 | |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20.60 | 7,581.19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2,737.30 | 2,592.92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2,189.14 | 1,445.37 | |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85.54 | 3,559.90 | |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947.05 | 3,918.58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901.23 | 5,838.14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38.19 | 1,538.19 | |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 1,514.58 | 81.59 |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76.73 | 1,998.80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76.09 | 2,711.60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1,148.93 | 5,365.89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47.86 | 788.50 | |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1,016.02 | 164.06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981.30 | 795.49 |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961.41 | 1,300.64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823.16 | 660.69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813.25 | 3,844.82 |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806.55 | 373.98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718.88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714.87 | 233.50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700.53 | 778.03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692.98 | 254.92 |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676.65 | 2,074.95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641.41 | 800.35 | |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35.16 | 710.15 |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9.53 | 348.46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246.64 | 196.48 | |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34.64 | 895.78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3.18 | 88.73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148.03 | 826.48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4.58 | 74.52 |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3.27 | 15.15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 | 74.34 | ||
包头市铁花文化发展交流有限公司 | 63.75 | 89.86 | |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62.32 | 143.58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45 | 3,708.06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22.90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2.33 | 22.33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22.05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63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10.81 | 354.28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7.56 | 0.88 | |
包头市铁花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6.16 | 4.20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3.57 | 39.20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2.09 | 2.09 |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36 | 0.36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8.22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883.18 | ||
包钢惠客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263.44 | ||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51.98 | ||
包钢西北创业精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9.91 | ||
包头市铁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 2.28 | ||
应付票据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817.00 | 3,343.47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44,485.83 | 4,091.00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098.56 | 11,191.00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897.48 | 6,267.86 |
乌海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70.00 | 1,632.00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2,256.35 | 2,060.49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 | 825.00 | |
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 | 1,626.00 | 385.00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1,625.22 | 1,165.00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1,225.00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01.18 | 3,004.40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57.67 | 70.06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605.00 | ||
内蒙古包唐锯片制造有限公司 | 277.33 | 1,333.19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253.03 | 64.69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28.94 | 142.21 |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7.61 | 1,030.86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14.59 | 66.96 | |
包头安力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 | 80.44 | ||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44.07 | 67.88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 15.00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11.50 | ||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 10,714.00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706.56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529.02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0.87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6.18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39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4.17 | ||
合同负债(含增值税额)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8,493.71 | 20,025.55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30.65 | 1,714.12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2,864.44 | 1,746.31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2,337.33 | 2,163.25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040.34 | 4,442.73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765.72 | 311.57 | |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6.70 | 112.16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 81.00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59.62 | 177.57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50.14 | 17.91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44.54 | 24.71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43.95 | 16.26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7.55 | 24.56 |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91 | 26.82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5 | 13.05 | |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13 | 11.13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6.50 | 0.20 | |
内蒙古包钢同业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0 | 8.00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52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铁运器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3.22 | 3.22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2.18 | 2.18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 | 1.50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31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17 | 0.17 | |
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6 | 1.63 | |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0.02 | 0.02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53.59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0.06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18.00 | ||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4.24 | ||
天津市包钢物铁金属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9.31 |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06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6.54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1.43 | ||
其他应付款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17,000.00 | 17,000.0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662.33 | 2,088.78 | |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公司 | 5,862.45 | 28.41 | |
包钢湖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 278.43 | 168.43 | |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1.17 | 233.80 | |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87.20 | 238.22 | |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61.22 | 160.27 | |
内蒙古包钢浩通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 | 500.00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 150.0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129.35 | 300.11 | |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 123.17 | 322.31 | |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 103.10 | 53.10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1.39 |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7.58 | 46.68 | |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 50.72 | 45.32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21 | ||
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0.00 | |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0.00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50.00 | ||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 33.44 | 47.13 | |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 25.72 | 54.82 | |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 23.00 | 19.70 | |
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9.75 | 0.42 | |
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 9.24 | 9.24 | |
内蒙古冶通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25 | 7.25 | |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69 | 6.69 |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5.41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5.00 |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2.44 | 6.72 | |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16 | 2.16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31 | ||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0.50 | ||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0.50 | 0.50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0.40 | 0.30 | |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27 | 0.27 | |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0.20 | 5.41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20 | ||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0.20 | 0.20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3.00 | ||
内蒙古万开现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 | ||
长期应付款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102,447.95 | 98,646.4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
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①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②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
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取;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无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2)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完善的采选系统以及建设、维修、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料铁矿石主要由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供给的原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费用低,保证了公司的原料供应、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集团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应系统,为本公司供应原主材料,是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关联销售方面,集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基本由本公司供给。每年发生的交易占本公司全部产品收入的10%左右,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同时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采购费用,也为公司节约了经营费用。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本公司已有的能源动力供应网络,购买和使用本公司水、电、风、气等能源动力,既形成了本公司稳定的客户,使公司剩余的能源动力得以销售,也降低了其自身的采购成本。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运输、基建、维护、化检验和后勤等综合性服务,长期以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既避免了公司重复建设的投资负担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缺点,也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有限的资金、人才投入到主营业务中。
(3)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07年7月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司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集团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补充和修改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并终止了《铁水购销协议》、《原料购销协议书(钢坯)》、《原料购销协议书(钢材)》、《原辅料购销协议书》、《能源供应协议》、《钢材销售合同(集团)》、《进出口代理协议》、《维修合同》、《运输及检化验合同》。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年,根据本公司购入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2011年6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天诚线材资产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13年3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巴润矿业资产后,2017年与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终止《矿浆供应合同》;2017年终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铌选矿浆供应合同》。2018年废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并新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④《融资租赁合同》
⑤《焦炭采购协议》
⑥《金融服务协议》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⑧《资产租赁协议》
⑨《资金使用协议》
(4)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a.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保证将依照本公司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包括铁矿石、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但本公司所订购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必须为集团公司现生产(或所能生产)的品种。集团公司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若本公司要求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的数量超出集团公司届时的生产能力,集团公司不必亦无义务向本公司提供超出部分的主要原、辅料。就主要原、辅料供应而言,在任何特定期间内,本公司没有义务向集团公司保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本公司将有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集团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任何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其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材料(胶、油漆等);火工材料(炸药、雷管等);建筑用料(木材等)等: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辅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规格及要求本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集团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确保其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
价格确定原则铁矿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品位、加工难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交易价格按照区内采购的市场价格执行。上述价格均包括集团公司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订购本公司可按其需要向集团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主要原、辅料。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种类、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集团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每类主要原、辅料品种的供售价。本公司接获集团公司回复后5个作日内,若并无书面通知集团公司作任何更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鉴于不同品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周期,本公司在订购时应给予集团公司充分的事前通知。就此,本协议双方同意在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发出的书面订单订购的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周期期限届满前,集团公司无须向本公司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集团公司须按事前与本公司商定的安排向本公司按订单要求交货。交货地点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料的交货地点按下列约定确定:铁矿石为本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质量检验在交货时集团公司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等相关参数,如经本公司检验发现有不符合订单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的货品时,本公司可于交货后10日内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拒收,经集团公司检验部门确认并即时通知本公司办理有关处置手续,一切检验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主要原、辅料,本公司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货款将无须支付。此外,若本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
退还给集团公司。就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须在本公司发出通知后30日内付还给本公司相等于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供售价格的款项;过期未付的,本公司可于应付但未付给集团公司的任何其他主要原、辅料货款中将其扣除。就上述被拒收的主要原、辅料而言,若双方同意,可按双方临时协商议定的较低价格将其售予本公司。计量铁矿石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结算集团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主要原、辅料在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就本公司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集团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本公司如有对任何主要原、辅料的质量发生质疑,则在该等质疑按第七条规定解决以前,本公司有权对质疑部分的主要原、辅料货款实行拒付;拒付形式可采取对日后提供货品的等额货款实行留扣(指相关部分的金额而言)。生效、期限及终止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仅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本公司事先提前不少于30天向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2.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进出口代理:在本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前,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设备、钢材等)由集团公司代理完成,所涉业务依正常商业行为处理。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进口铁矿石代理协议》,协议约定价格条件:CFR中国主要港口,结算方式:100%信用证,包装要求:散装。费用:为完成进口铁矿石代理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口合同项下的所有支付款项、进口税、港口费用、货物运输费用、海运保险、银行费用等,将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替本公司完成。代理费:按实际到包头过磅干量,以每干吨2.5元向集团国贸公司支付代理费。b.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服务铁水: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铁水,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连铸小方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连铸小方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方钢: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方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初轧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初轧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矩型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矩型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废钢、废材: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废钢、废材,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焦炭: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焦炭,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合金、有色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合金、有色材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非金属原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非金属原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备件、辅助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备件、辅助材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公用事业服务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氧气、氮气、氩气、空气、焦炉煤气,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蒸汽、生活水、新水、回用水、澄清水、热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双方同意按政府定价加转供成本确定;动力煤,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支持性服务铁路运输及劳务: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双方同意按国家铁道部铁路运输收费标准确定;劳务费按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计量: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计量服务,双方同意按行业计量收费标准确定。
化检验: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化检验,本公司同意提供化检验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化检验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维修维护服务: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服务,由本公司提供该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维修维护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约定就协议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应为:如存在政府定价,则为政府定价;如无适用的政府定价,则为该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无适用的市场价格,则为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的经常性服务项目及包钢股份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钢坯、水、电、气、蒸汽、煤气等,由双方协商后定期结算。对于非经常性服务项目,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商业惯例商定。对于定期调整价格的服务,如价格尚未调整,先按原定价格付款,在价格确定之后,双方按有关价款进行结算。
②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回收废钢: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废钢,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备品备件: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由集团公司自加工的备品备件服务,双方同意按上一年度集团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种类备品备件的价格确定。
支持性服务
运输: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公路、铁路运输,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维修、维护:对于本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集团公司同意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通讯: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设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咨询与技术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暖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印刷品: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印刷品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住宿: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租车: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医疗: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爆破: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爆破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检测: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有关款项的代收代缴:对于本公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排污费、人防费,双方同意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代收代缴,并不收取任何服务性质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其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消防、交通、绿化、卫生与安全保卫等),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a.根据与集团、宝山矿业公司2017年8月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承租集团拥有使用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及预留用地,面积为176,990.00平方米,承租宝山拥有所有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5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88.50万元,办公楼、厂房租赁费用为每年1,640.00万元。租赁期限自本公司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稀土、铌选生产线有关资产交割日起,至本公司完成对该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厂房、土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收购完成,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承租集团公司位于白云区和固阳县的白云选矿、巴润矿业和固阳矿山公司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48,059,551.9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2.1至3.4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10,487.39万元。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在租赁期间,如购买集团上述租赁土地,双方另行协商租赁终止事宜。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19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面积为24,259,187.5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厂区),本协议项下的租赁土地每年租金价格为:18元/平方米(一类)、13.2元/平方米(二类),该租金含土地使用税,不含增值税,租金按年度制定。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b.自2013年9月起,本公司将依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使用。共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该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3号、乌前旗国用(2012)第40103539号、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4号,面积共计1,996,179.8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际租赁面积为1,996,179.88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如包钢庆华要求续展租赁协议,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包钢股份。双方商讨续展租赁的条款及租金,包钢股份应在15日内对是否同意续展予以书面确认,如同意续展,应在1个月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格为:3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598.85万元。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包钢股份可以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包钢庆华在租赁期内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租赁期(包括续展期限)内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费用及就该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或其他监管机关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或税款应由包钢庆华承担。
④融资租赁合同
本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融公司)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共19份,租赁期限为三年或五年。租金年利率为4.10%-6.31%不等。租赁期间本公司每3个月付息一次,每6个月或12个月还本一次,租赁期满后,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或100元的留购价格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购。
⑤焦炭采购协议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焦炭做为原料。本公司可按需要向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焦炭。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焦炭的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焦炭品种的供售价。在本公司接获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通知回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焦炭。按本公司订单计划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焦炭,在未满足向本公司的供货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供应焦炭。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焦炭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焦炭品种。
本公司要求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焦炭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焦炭的品种、规格。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焦炭,并确保其供应的焦炭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双方同意焦炭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焦炭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交易价格按照采购时的市场价执行。上述价格包括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将焦炭运到约定所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焦炭在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就向本公司供应的焦炭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
⑥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5月与包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本公司拟与包钢财务公司续签新的协议,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本公司愿意选择由财务公司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本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本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归集资金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日均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同期限贷款所定的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5亿元。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双方开展金融业务的实际,本公司享有以下权利: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或说明的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财务公司出现经营风险的情况,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或自行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化解措施。
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公司通过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稀土选矿、铌选矿相关资产,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具有了开发尾矿资源的能力,鉴于尾矿开发的主要产品之一为稀土精矿,具备年产45万吨的生产能力。2023年,包钢股份拟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经双方协商,2023年第一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定为不含税35,313.0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06.26元/吨;2023年,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向北方稀土销售稀土精矿预计为32万吨(干量,REO=50%);2023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人民币150亿元(含税)。
双方约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情况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公告。
⑧资产租赁协议
2022年10月26日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确认。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包钢庆华每月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1,880.08万元(不含税),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租金。如需对租金进行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租赁期间,协议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包钢庆华自行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包钢庆华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协议资产获得的收益,归包钢股份所有。
⑨资金使用协议
2017年本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筹措、现金流等情况、结合本公司的现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使用利息,利率为三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本公司使用资金每日余额的平均数为计息基数。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公司应于下列情形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资金:
a.包钢集团尚未向本公司提出资金归还需求,但本公司资金状况改善,希望向包钢集团偿还资金。
b.包钢集团有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出归还要求,本公司应当归还,但应给予本公司合理期限。
c.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本协议或作出与本协议内容相反的决议,包钢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立即归还资金,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d.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情形。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对于未决诉讼,本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判断及考虑法律意见后能合理估计诉讼的结果时,就该等诉讼中可能承担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如诉讼的结果不能合理估计或者管理层相信不会造成资源流出时,则不会就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一些因主张公司权利而与客户、供应商等之间发生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及经本公司管理层合理估计该些未决纠纷、诉讼或索偿的结果后,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纠纷、诉讼或索偿等,本公司单项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目前无法合理估计最终结果的未决纠纷、诉讼及索偿或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些纠纷、诉讼或索偿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本公司管理层未就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291,443,574.84 | |
1年以内小计 | 4,291,443,574.84 |
1至2年 | 33,424,255.47 |
2至3年 | 10,943,298.32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48,753,144.86 |
4至5年 | 35,850,556.41 |
5年以上 | 66,133,634.49 |
合计 | 4,586,548,464.3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1,662,194.70 | 4.61 | 211,662,194.70 | 100.00 | 189,305,286.98 | 3.16 | 189,305,286.9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211,662,194.70 | 4.61 | 211,662,194.70 | 100.00 | 189,305,286.98 | 3.16 | 189,305,286.9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74,886,269.69 | 95.39 | 166,915,565.93 | 3.82 | 4,207,970,703.76 | 5,799,090,832.16 | 96.84 | 173,820,924.03 | 3.00 | 5,625,269,908.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99,466,465.89 | 61.04 | 166,915,565.93 | 5.96 | 2,632,550,899.96 | 2,086,553,226.26 | 34.84 | 173,820,924.03 | 8.33 | 1,912,732,302.2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575,419,803.80 | 34.35 | 1,575,419,803.80 | 3,712,537,605.90 | 62.00 | 3,712,537,605.90 | ||||
合计 | 4,586,548,464.39 | 100.00 | 378,577,760.63 | 8.25 | 4,207,970,703.76 | 5,988,396,119.14 | 100.00 | 363,126,211.01 | 6.06 | 5,625,269,908.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1,662,194.70 | 211,662,194.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11,662,194.70 | 211,662,194.7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19,431,360.30 | 121,286,638.67 | 4.46 |
1至2年 | 23,983,825.73 | 3,667,126.95 | 15.29 |
2至3年 | 9,035,365.97 | 2,858,789.80 | 31.64 |
3至4年 | 3,810,984.82 | 2,227,520.63 | 58.45 |
4至5年 | 34,568,209.67 | 28,238,770.48 | 81.69 |
5年以上 | 8,636,719.40 | 8,636,719.40 | 100.00 |
合计 | 2,799,466,465.89 | 166,915,565.93 | 5.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63,126,211.01 | 18,210,874.71 | 2,759,325.09 | 378,577,760.63 | ||
合计 | 363,126,211.01 | 18,210,874.71 | 2,759,325.09 | 378,577,760.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759,325.0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122,891,396.40 | 24.48 | 50,080,956.28 |
单位2 | 538,122,355.13 | 11.73 | |
单位3 | 513,559,149.51 | 11.20 | |
单位4 | 505,944,933.62 | 11.03 | 22,565,144.04 |
单位5 | 352,476,912.75 | 7.69 | |
合计 | 3,032,994,747.41 | 66.13 | 72,646,100.32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94,439.51 | 14,078,200.00 |
其他应收款 | 8,101,788,070.70 | 8,081,552,828.97 |
合计 | 8,123,882,510.21 | 8,095,631,028.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4,109,793.96 | 6,250,000.00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7,828,200.00 | 7,828,200.00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6,445.55 | |
合计 | 22,094,439.51 | 14,078,2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261,395,351.97 | |
1年以内小计 | 261,395,351.97 |
1至2年 | 88,041,875.76 |
2至3年 | 143,383,992.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611,459,123.10 |
4至5年 | 33,262,848.60 |
5年以上 | 83,998,439.08 |
减:坏账准备 | 119,753,560.74 |
合计 | 8,101,788,070.7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7,901,933,167.71 | 7,941,563,397.76 |
保证金 | 281,504,798.14 | 196,587,078.53 |
代垫款项 | 35,811,133.80 | 34,258,907.15 |
备用金 | 2,283,632.90 | 5,022,756.18 |
其他 | 8,898.89 | 1,047,682.48 |
合计 | 8,221,541,631.44 | 8,178,479,822.1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105,340.20 | 25,594,740.61 | 69,226,912.32 | 96,926,993.13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04,988.43 | 1,104,988.43 | ||
--转入第三阶段 | -8,681,516.00 | 8,681,516.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19,880.57 | 11,909,135.20 | 9,923,998.00 | 23,753,013.7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926,446.16 | 926,446.16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920,232.34 | 29,927,348.24 | 86,905,980.16 | 119,753,560.7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96,926,993.13 | 23,753,013.77 | 926,446.16 | 119,753,560.74 | ||
合计 | 96,926,993.13 | 23,753,013.77 | 926,446.16 | 119,753,560.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926,446.1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6,920,450,940.15 | 0-4年 | 84.17 | |
单位2 | 往来款 | 854,651,881.57 | 1-4年 | 10.40 | |
单位3 | 押金及保证金 | 81,000,000.00 | 0-4年 | 0.99 | 6,465,000.00 |
单位4 | 押金及保证金 | 58,975,000.00 | 0-3年 | 0.72 | 6,894,950.00 |
单位5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0.36 | 540,000.00 |
合计 | / | 7,945,077,821.72 | / | 96.64 | 13,899,95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801,697,547.50 | 33,801,697,547.50 | 23,710,064,873.24 | 23,710,064,873.2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47,357,835.87 | 1,147,357,835.87 | 1,360,565,669.79 | 1,360,565,669.79 | ||
合计 | 34,949,055,383.37 | 34,949,055,383.37 | 25,070,630,543.03 | 25,070,630,543.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22,044,730,829.39 | 4,746,090,998.03 | 26,790,821,827.42 | |||
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 5,076,444,693.13 | 5,076,444,693.13 |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463,427,681.03 | 463,427,681.03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 458,030,308.06 | 458,030,308.06 | ||||
内蒙古包钢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 166,155,500.00 | 140,122,107.80 | 306,277,607.80 | |||
鄂尔多斯市包钢钢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38,609,883.16 | 115,109,883.16 | |||
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102,000,000.00 | |||
包钢钢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59,953,017.00 | 59,953,017.00 |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8,012,637.87 | 48,012,637.87 | ||||
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天津包钢华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青岛包钢华中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成都包钢西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广州包钢华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陕西包钢西北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BAOTOUSTEEL(SINGAPORE)PTE.,LTD | 9,519,892.03 | 9,519,892.03 | ||||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内蒙古包钢轴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647,645.73 | 8,647,645.73 | ||||
合计 | 23,710,064,873.24 | 10,100,280,319.99 | 8,647,645.73 | 33,801,697,547.5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单位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 151,837,038.03 | 2,484,892.42 | 7,859,793.96 | 146,462,136.49 |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387,026,120.04 | -308,975,985.88 | 78,050,134.16 | ||||||||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1,394,835.23 | 48,012,637.87 | -3,225,751.81 | 156,445.55 | |||||||
小计 | 590,257,993.30 | 48,012,637.87 | -309,716,845.27 | 8,016,239.51 | 224,512,270.65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9,447,851.69 | 39,785,266.55 | 669,233,118.24 |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2,843,100.67 | 107,500,000.00 | -360,171.47 | 149,982,929.20 |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78,400,000.00 | 138,753.98 | 78,538,753.98 | ||||||||
包钢钢业(合肥)有限公司 | 12,603,771.93 | 1,253,144.31 | 13,856,916.24 | ||||||||
北京包钢朗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572,075.08 | -2,338,227.52 | 11,233,847.56 |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345,591.50 | -345,591.50 | |||||||||
泰纳瑞斯包钢(包头)钢管有限公司 | 71,495,285.62 | 71,495,285.62 | |||||||||
小计 | 770,307,676.49 | 185,900,000.00 | 71,495,285.62 | 38,133,174.35 | 922,845,565.22 | ||||||
合计 | 1,360,565,669.79 | 185,900,000.00 | 119,507,923.49 | -271,5 | 8,016,239.51 | 1,147,357,835.87 |
83,67
0.92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611,989,283.03 | 66,287,661,025.78 | 81,410,437,032.16 | 74,746,301,365.98 |
其他业务 | 858,480,018.71 | 686,193,665.36 | 924,572,126.45 | 601,958,377.30 |
合计 | 73,470,469,301.74 | 66,973,854,691.14 | 82,335,009,158.61 | 75,348,259,743.2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1,526,282.42 | 341,934,115.1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1,583,670.92 | 36,179,261.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5,166,853.93 | 11,200,846.5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8,210.00 | 900,855.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60,109.65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2,349.55 | -91,134.17 |
合计 | 304,710,134.63 | 390,123,943.7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9,868,996.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690,728.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250,619.71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91,419.2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19,896.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635,224.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38,648.65 | |
合计 | 107,947,298.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 | -0.0161 | -0.01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 | -0.0185 | -0.01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振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