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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具体情况如下:

耿强,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现担任江苏省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市紫金投资集团外部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有线独立董

事。赵春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59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江苏东大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南京浦口高新区顾问。现任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有线独立董事。

陈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4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粮食会计学会副会长,常熟汽车饰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有线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2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数
耿 强413001
赵春明413001
陈 良413001

(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的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询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五)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的议案表决未发生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重点关注事项前,我们都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经理层对相关事项的具体介绍,结合运用自身专业特点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12月末公司股份总数5,000,717,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0,014,353.72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江苏有线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以及

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均是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是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的,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关于聘任江苏有线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江苏有线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江苏有线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理财业务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2022年理财业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

的理财业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2022年理财业务计划》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2022年理财业务计划》。

(六)关于核定委托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关于核定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额度的核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核定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核定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关于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八)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有线关于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等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核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九)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就《江苏

有线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编制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4 份定期报告和30份临时公告。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是四个委员会的成员,还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

中发展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报告期内,我们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的专业水平和决策效率做出积极贡献,促进公司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耿 强赵春明陈 良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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