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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上年末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62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6人
2022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客户家数136家
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立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5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子公司数量较上期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审计报酬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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