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严格履行了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为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宋寒斌、张旭明、李东升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