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烽火通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此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15号解释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16号解释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公司对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15号解释,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15号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