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051,117.0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6,508,546,915.60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682,455,496.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245,549.62元,2021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38,855,301.98元,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24,703,145.83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8,362,102.72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43,469,208.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