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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成,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8家。

拟签字会计师信息:唐成程,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复核上市公司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103万元为基础,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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