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勇敏
本人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本报告期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章勇敏 | 4 | 4 | 0 | 0 | 否 | 2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 | 会议 | 发表的独立意见名称 |
2022年4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职责参与了公司2022年度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数额符合公司经营状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本人认真听取了相关议案,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管理层沟通,并听取工作报告,进一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内控工作。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充分掌握公司动态,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报告人:章勇敏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