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租赁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子公司广博实业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关联租赁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蒋岳祥、徐虹、杨华军
二○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