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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2022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曹旭东、朱林、胡杰)任期届满。经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胡杰、瞿广成、王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胡杰,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森大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助理兼工业企业财务部部长、进出口和保税企业财务部部长、南通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南通分所主要负责人、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瞿广成,男,1957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税务师,历任海军电子工程学院助教、南通市通州区国税局涉外税收分局分局长、党支部书记,多次荣立三等功,现任上海蕤淼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王伟,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科员,现任南通伟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南通天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新动力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旭东,男,1959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原南通县委党校老师,原中共通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原中共通州市金沙镇党委书记,江苏赛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曹旭东在本公司任职于2022年6月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林,男,1962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南通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员、南通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朱林在本公司任职于2022年6月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依法依规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慎地审议每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会议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自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公司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一任高管团队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政策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对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听取汇报、会议沟通、电话与网络交流、邮件往来、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我们行使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为我们规范履职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支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予以发放,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揭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并对业绩变化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我们认为,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业绩进行预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业绩预告义务。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该分配方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2份。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2年度,公司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操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内控自我评估并出具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相关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我们未发现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在运作方面存在违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努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坚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立性,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依法合规 、忠实勤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协助管理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风险管理水平,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页无正文,仅供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名)

独立董事:胡杰、瞿广成、王伟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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