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的薪酬从经济发展、主业任务、改革管理等纬度,根据组织绩效考核确定,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薪酬方案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相符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业务的开展。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未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到位,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险,公司与其之间的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并制定了风险处置程序和措施。该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