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周东升 | 高级管理人员 | 6,444,000 | 3.4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周东升 | 不高于1,611,000股 | 不高于0.86% | 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市场 价格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个人资金 需求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在本人担任富士达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东升对所作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12 条和第 2.4.9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12 条和第 2.4.9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