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
审计单位:
联系电话: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058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芯”)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0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 的要求,深圳微芯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深圳微芯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深圳微芯的责任。我们在抽样基础上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深圳微芯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深圳微芯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微芯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表2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XIANPING LU | 实际控制人 | 其他应收款 | 481.89 | - | - | - | 481.89 | 个人补偿博奥生物减少的资本 | 经营性往来(注1)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6,210.44 | 7,651.24 | - | (5,661.65) | 18,200.03 | 内部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 | 其他应付款 | (481.89) | - | - | - | (481.89) | 投资溢缴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总计 | / | / | / | 16,210.44 | 7,651.24 | - | (5,661.65) | 18,200.03 | / | / |
注1:2001年,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微芯有限”) 设立时,博奥生物以9项生物芯片专有技术的独占使用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5.00% 。2006年,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为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生物”) 撤回原投入微芯有限的4项专有技术出资,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出资额;5项专有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保留于微芯有限。该次股权变动事项当时未在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履行评估报告的备案程序,2018年实施了相应整改补救措施。鉴于博奥生物于2001年8月10日以无形资产对本公司出资登记的金额低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审核的评估金额人民币4,818,896.00元,本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决定以本公司资本公积确认博奥生物该次出资差额,相关款项已反映在其他应付款中。2019年4月30日,该集团实际控制人XIANPING LU签署承诺函承诺由其实际承担对博奥生物的应付款项,且承诺在深圳微芯需向博奥生物支付上述款项时,先由其以现金等形式支付予深圳微芯,再由深圳微芯向博奥生物付款。该事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