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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济南铁路天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天龙”)、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通智能”)、北京六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捷科技”)和北京佳讯飞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鸿技术”)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誉和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为济南天龙、航通智能、六捷科技和飞鸿技术提供担保。

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此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

成损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鸿斌、陈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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