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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22,139,068.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3,534,195.11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720,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7.2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4月28日

公告编号:2023-054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兴创大厦 702 室 联系人:范树耀

电话:010-82864488 传真:010-82864499

七、备查文件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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