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长江材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2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07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划到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8-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目” | 14,000.00 | 13,600.00 |
2 | 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 | 8,253.00 | 7,500.00 |
3 |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砂芯7.2万吨、CCATEK环保覆膜砂7.92万吨项目” | 12,102.92 | 10,900.00 |
4 |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 | 8,829.51 | 8,8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4,650.00 |
合计 | 48,185.43 | 45,45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前述额度内。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对公司及子(孙)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和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长江材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 刚 | 罗大伟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