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披露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本行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形成对《问询函》的回复,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披露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本行将及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本行本次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行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交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