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邓博夫
刘磊
罗响
2023年4月19日